第B12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2月0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信诚新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年第1次更新)

 

 基金管理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2015年6月29日基金合同正式生效。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若无特别说明为2015年12月2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法定代表人:张翔燕

 成立日期:2005年9月30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5】142号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电话:(021)68649788

 联系人:唐世春

 股权结构: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张翔燕女士,董事长,硕士学位。历任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副总经理、综合计划部总经理,中信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中信银行总行营业总部副总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协同部主任,现任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子公司)监事。

 陈一松先生,董事,金融学硕士。历任中信实业银行资金部科长、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主任、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秘书兼行长办公室副主任、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王道远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信托管理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固有业务审查委员会主任兼天津信唐货币经纪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Guy Robert STRAPP先生,董事,商科学士。历任瀚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英国保诚集团亚洲区资产管理业务投资总裁、瀚亚投资(新加坡)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现任瀚亚投资集团首席执行官兼瀚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

 黄慧敏女士,董事,新加坡籍,经济学学士。历任花旗银行消费金融事业部业务副理、新加坡大华银行业务开发副理、大华资产管理公司营销企划经理、瀚亚投资(新加坡)有限公司营销部主管、瀚亚投资(台湾)有限公司市场总监。现任瀚亚投资(台湾)有限公司总经理。

 魏秀彬女士,董事,新加坡籍,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施罗德国际商业银行东南亚区域合规经理、施罗德投资管理(新加坡)有限公司亚太地区风险及合规总监。现任瀚亚投资首席风险官。

 何德旭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等职。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夏执东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硕士。历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主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部副处长、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北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现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席。

 杨思群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系副教授。

 注:原“英国保诚集团亚洲区总部基金管理业务”自2012年2月14日起正式更名为瀚亚投资,其旗下各公司名称自该日起进行相应变更。瀚亚投资为英国保诚集团成员。

 2、监事

 於乐女士,监事,经济学硕士。历任日本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营业管理部主管、通用电气金融财务(中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现任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人力资源官。

 3、经营管理层人员情况

 吕涛先生,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中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09年2月已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并)总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首席执行官。

 桂思毅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安达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审计员,中乔智威汤逊广告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德国德累斯登银行上海分行财务经理,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总监、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首席运营官。现任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

 唐世春先生,副总经理,法学硕士。历任北京天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法务主管、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监察部总监、总经理助理兼董事会秘书;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兼董事会秘书、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市场官。

 隋晓炜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注册会计师。历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总监、首席市场官、首席运营官。现任信诚基金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兼任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4、督察长

 周浩先生,督察长,法学硕士,历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科员、公职律师、副调研员,上海航运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规总监,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5、基金经理

 王旭巍先生,经济学硕士。曾先后任职于中国(深圳)物资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大连期货部、宏达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资产管理部和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0年加盟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信诚基金副首席投资官,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锐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及信诚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

 杨立春先生,经济学博士。2005年7月至2011年6月期间于江苏省社会科学院担任助理研究员,从事产业经济和宏观经济研究工作。2011年7月加入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固定收益分析师。现任信诚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及信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6、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胡喆女士,副首席投资官、特定资产投资管理总监;

 王旭巍先生,副首席投资官;

 董越先生,交易总监;

 张光成先生,股票投资副总监;

 王睿先生,研究副总监、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年4月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20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2002年3月成功地发行了15亿A股,4月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2006年9月又成功发行了22亿H股,9月2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3968),10月5日行使H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24.2亿H股。截止,2015年9月30日,本集团总资产5.2223万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12.79%,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12.14%。

 2002年8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8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更名为资产托管部,下设业务管理室、产品管理室、业务营运室、稽核监察室、基金外包业务室5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60人。2002年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年4月,正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QFII)、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的托管核心价值,独创“6S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财富”为历史使命,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和“6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FOF、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T+1到账、第一只境外银行QDII基金、第一只红利ETF基金、第一只“1+N”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TOT保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经过十三年发展,招商银行资产托管规模快速壮大。2015年招商银行加大高收益托管产品营销力度,截止12月末新增托管公募开放式基金61只,新增首发公募开放式基金托管规模990.05亿元。克服国内证券市场震荡的不利形势,托管费收入、托管资产均创出历史新高,实现托管费收入35.66亿元,同比增长68.83%,托管资产余额7.16万亿元,同比增长101.97%。作为公益慈善基金的首个独立第三方托管人,成功签约“壹基金”公益资金托管,为我国公益慈善资金监管、信息披露进行有益探索,该项目荣获2012中国金融品牌「金象奖」“十大公益项目”奖;四度蝉联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李建红先生,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2014年7月起担任本行董事、董事长。英国东伦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吉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裁助理、总经济师、副总裁,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田惠宇先生,本行行长、执行董事,2013年5月起担任本行行长、本行执行董事。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于2003 年7 月至2013年5月历任上海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丁伟先生,本行副行长。大学本科毕业,副研究员。1996年12月加入本行,历任杭州分行办公室主任兼营业部总经理,杭州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南昌支行行长,南昌分行行长,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总行行长助理,2008年4月起任本行副行长。兼任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

 姜然女士,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基金托管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先后供职于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华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从事信贷管理、托管工作。2002年9月加盟招商银行至今,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是国内首家推出的网上托管银行的主要设计、开发者之一,具有20余年银行信贷及托管专业从业经验。在托管产品创新、服务流程优化、市场营销及客户关系管理等领域具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151只开放式基金及其它托管资产,托管资产为71,557.79亿元人民币。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的网上交易平台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法定代表人:张翔燕

 电话: (021)6864 9788

 联系人:钱慧

 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http://www.xcfunds.com/。

 2、其他销售机构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10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 话:021-54509998

 传 真:021-64385308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42、43、44楼

 联系人:黄岚

 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87555305

 (3)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1807-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法定代表人:张皛

 电 话:021-33323998

 传 真:021-33323993

 网址:fund.bundtrade.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19

 (4)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 话:0571-88911818

 传 真:0571-86800423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客服电话:4008-773-772

 (5)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658弄2号楼B座6楼

 法定代表人:燕斌

 电 话:021-51507071

 传 真:021-62990063

 网址:http://www.91fund.com.cn

 客服电话:4000-466-788

 (6)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层1603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层1603

 法定代表人:董浩

 电 话:010-65409010

 网址:www.jimu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068-1176

 (7)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

 法定代表人:肖雯

 电 话:020-89629021

 传 真:020-89629011

 网址:www.yingmi.cn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8)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丹棱SOHO 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丹棱SOHO 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电话:010-59158281

 传真:010-57569671

 网址:www.qianjing.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93-6885

 具体名单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实情,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法定代表人:张翔燕

 客服电话:400-6660066

 联系人:金芬泉

 电话:021-68649788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俞伟敏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俞伟敏

 四、基金的名称

 信诚新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绝对回报。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含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证券公司短期债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会做相应调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主要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财政和货币政策、国家产业政策以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证券市场走势的分析,在评价未来一段时间股票、债券市场相对收益率的基础上,动态优化调整权益类、固定收益类等大类资产的配置。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绝对回报。

 2、股票投资策略

 在灵活的类别资产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及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挖掘优质的上市公司,严选其中安全边际较高的个股构建投资组合:自上而下地分析行业的增长前景、行业结构、商业模式、竞争要素等分析把握其投资机会;自下而上地评判企业的产品、核心竞争力、管理层、治理结构等;并结合企业基本面和估值水平进行综合的研判,严选安全边际较高的个股。

 3、固定收益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当前宏观经济形势、金融市场环境,运用基于债券研究的各种投资分析技术,进行个券精选。

 4、股指期货、权证等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权证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金融衍生产品。

 基金管理人可运用股指期货,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对冲诸如预期大额申购赎回、大量分红等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进行有效的现金管理。

 本基金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利用权证进行套利、避险交易,控制基金组合风险,获取超额收益。本基金进行权证投资时,将在对权证标的证券进行基本面研究及估值的基础上,结合股价波动率等参数,运用数量化定价模型,确定其合理内在价值,构建交易组合。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可以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相关公告中公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其中,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利率。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于2015年10月23日复核了本招募更新中的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的财务数据截止至2015年9月30日。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仅持有上述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基金管理人可运用股指期货,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对冲诸如预期大额申购赎回、大量分红等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进行有效的现金管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指期货投资。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投资。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投资。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均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的股票。

 3) 其他资产构成

 ■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6)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5年9月30日。

 (一)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

 (二)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注: 1.基金合同生效起至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6月29日)。

 2.本基金建仓期自2015年6月29日至2015年12月29日,建仓日结束时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B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9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9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提取,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 率为 0.10%。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B类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B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B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4)证券账户开户费用:证券账户开户费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无误后,自基金产品成立一个月内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划付,如基金财产余额不足支付该开户费用,由基金管理人于基金产品成立一个月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垫付,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垫付开户费用义务。

 3、不列入基金运作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一致,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服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11月14日发布公告并修改基金合同,自2015年11月16日起增加B类份额。

 本基金基金份额类别包括A类和B类。A类基金份额是在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时收取认购费或申购费,但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一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是在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时不收取认购费或申购费、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一类基金份额。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者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公告。

 A类份额和B类份额销售费率如下所示:

 (一)本基金A类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本基金B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A类份额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二)信诚新鑫A类份额

 1、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

 (注:M:申购金额;单位:元)

 2、本基金A类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7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5%的赎回费,并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5%的赎回费,并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具体赎回费率结构如下:

 ■

 注: 6个月指180天;

 本基金A类份额延续适用赎回费率优惠活动,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7月27日发布的《关于信诚新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展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三)信诚新鑫B类份额

 1、本基金B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本基金B类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0%。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B类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年费率计提。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下,确定赎回费用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原《信诚新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绪言”、“释义”部分增加对“基金份额类别”“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等说明;同时更新了相应日期。

 2、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中的 “主要人员情况”部分,更新了相关成员的内容。

 3、在“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托管人的有关信息。

 4、在“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根据实际情况对销售机构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5、在“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部分,删除了有关认购时间安排、认购方式与费率结构等内容,增加了本基金的实际募集期限以及募集的基本情况。

 6、在“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部分,删除了基金备案的条件、基金募集失败的情况等内容,增加了本基金的实际合同生效日期。。

 7、在“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新增“本基金实际开始办理基金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时间,并根据公告及修改后基金合同更新了关于增加B类份额的说明及相关销售费率计提标准和使用方式。

 8、在“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新增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财务数据截止至2015年9月30日。

 9、在“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部分,新增了该节的内容,数据截止至2015年9月30日。

 10、在“第十三部分 基金收益与分配”部分,修改了对享有同等收益分配权的基金份额的概念。

 11、在“第十四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部分,增加B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及相关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2、在“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需披露临时公告的重大事项增加销售服务费的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3、在“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部分,修改了对享有同等收益分配权的基金份额的概念。

 14、在“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网上交易服务增加通过“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有限公司的基金投资客户”渠道。

 15、在“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披露了自2015年6月30日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2月5日

 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

 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

 提示公告

 根据《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小于或等于0.250元时,本基金将在基金份额折算日分别对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场内简称:信诚医药,基础份额,代码:165519)、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场内简称:医药800A,代码:150148)、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份额(场内简称:医药800B,代码:150149)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6年2月4日,医药800B的基金份额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阀值0.250元,在此提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医药800B份额近期净值的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由于医药800A份额、医药800B份额在不定期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醒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二、医药800B份额具有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倍数将大幅降低,将恢复到初始杠杆水平。相应地,医药800B份额的参考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大幅减小。

 三、医药800A份额具有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低的特征。当发生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时,原医药800A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一定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医药800A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医药800A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信诚医药份额,因此原医药800A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此外,信诚医药为跟踪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原医药800A持有人还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四、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医药800B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医药800B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250元有一定差异。

 五、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信诚医药份额、医药800A份额、医药800B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若本基金发生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情形,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医药800A份额与医药800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信诚医药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了解或咨询详请。

 六、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知晓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敬请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2月5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