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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0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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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19 股票简称:大连热电 编号:临2016—001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董事会召开日前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2016年2月4日12时。会议应参加董事九人,实际参加董事九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会议经过审议,做出决议如下:

 一、关于2016年度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刊登于2016年2月5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关联董事赵文旗先生、田鲁炜先生、王德峰先生、朱冰先生、骆艾峰先生回避对该项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并通过了该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马荣凯先生、刘永泽先生、韩海鸥先生已对该事项给予了事先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担保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四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1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6年度生产经营所需资金额度,兼顾考虑留出适当的备用额度,用于到期贷款和票据的周转。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1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银行申请的具体授信额度和贷款期限以各家银行最终批复为准。

 担保方式主要为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保证担保。另外,为满足个别银行因其信贷管理规定而提出的具体要求,公司拟用自有资产为向其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抵(质)押担保,具体包括公司所属北海热电厂、东海热电厂的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和辅机等发电供热设备。

 如授信总额度获得通过,在取得银行对综合授信额度和担保方式的批复后,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在办理每笔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抵(质)押担保等业务时,将不再逐项提请董事会审批。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赵文旗先生、田鲁炜先生、王德峰先生、朱冰先生、骆艾峰先生回避对该项议案的表决,该议案由公司非关联董事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马荣凯先生、刘永泽先生、韩海鸥先生已对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给予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此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合理,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书面意见,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与关联人之间正常购销往来与服务,交易价格、定价方式和依据客观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本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四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刊登于2016年2月5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四、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议案

 由于工作变动原因,免去郭继平先生、孔凡新先生、杜日春女士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董事会对郭继平先生、孔凡新先生、杜日春女士在任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根据公司提名委员会的提名,拟聘任朱驰宇先生、范喜为先生、沈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并分别兼任公司北海热电厂、东海热电厂厂长职务、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部部长职务。任期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马荣凯先生、刘永泽先生、韩海鸥先生对公司更换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事宜均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公司更换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附:朱驰宇先生、范喜为先生、沈军先生简历

 朱驰宇,男,44岁,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北海热电厂副厂长、工会主席。现任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北海热电厂厂长。

 范喜为,男,43岁,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大连海兴热电工程有限公司汽机队主任。现任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东海热电厂副厂长(主持工作)。

 沈军,男,46岁,大学学历,经济师。曾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助理、副主任。现任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部部长。

 五、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刊登于2016年2月5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2016年2月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大连体育场商城有限公司15%股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马荣凯先生、刘永泽先生、韩海鸥先生已对该项议案给予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此次拟公开挂牌转让股权转让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开挂牌价格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事项。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书面意见,认为:本次拟公开挂牌转让股权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详见公司刊登于2016年2月5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大连体育场商城有限公司15%股权的公告。

 七、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详见公司刊登于2016年2月5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5日

 证券代码:600719 股票简称:大连热电 编号:临2016—002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电集团”)

 本次预计担保总额: 2016年公司分别为热电集团向不同银行申请的7.0亿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经公司2016年2月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为热电集团向不同银行申请的7.0亿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因热电集团是我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联交易实施指引》 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已于2016年2月4日经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董事赵文旗先生、田鲁炜先生、王德峰先生、朱冰先生、骆艾峰先生回避对此项议案的表决。

 2.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香周路210号

 法定代表人:赵文旗

 注册资本:47,106.2182万元

 经营范围: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供热工程设计及安装检修;工业品生产资料购销。

 (二)与本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2.91%股份。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为热电集团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热电集团与有关银行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如担保总额度获得通过,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在办理每笔具体业务时,将不再逐项提请董事会审批。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热电集团拥有完备的供热管网和管网运行技术力量,并承担着公司热力产品的销售。自成立以来,热电集团一直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使公司节省大量融资成本。鉴于该公司对外融资也需要担保单位的实际情况,公司与其结成互保关系。本次担保事项是根据双方企业经营发展需要,并严格内控管理,规避资金风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规定的要求。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公司2016年度对外担保事项并对此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对外担保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息披露充分完整,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同意将该事项提交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12月31日,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3.85亿元,占公司2015年12月末未经审计净资产7.12亿元的54.07%,公司无逾期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意见函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5日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编号:临2016-003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持续经营所必要的,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一、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6年2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董事赵文旗先生、田鲁炜先生、王德峰先生、朱冰先生、骆艾峰先生回避对此项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并通过了公司《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前,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宜与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取得公司独立董事马荣凯先生、刘永泽先生、韩海鸥先生认可,同意将本议案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并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上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书面意见,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与关联人之间正常购销往来与服务,交易价格、定价方式和依据客观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本次会议审议。

 (二)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三)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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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热电集团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赵文旗

 注册资本:47,106.22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沿海街90号

 主营业务: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供热工程设计及安装维修;工业产品生产资料购销。

 2.关联关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2.91%股份。

 (二)海兴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连海兴热电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成军

 注册资本:8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香周路210号

 经营范围:发电设备检修,工业管道检修及安装,钢结构安装;热电技术咨询。

 2.关联关系:海兴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热电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按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进行交易。

 1.蒸汽产品销售

 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蒸汽销售合同》,因行业特征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蒸汽用户销售工业蒸汽(工程上,把0.8-1.3MP,270℃的产业用汽,称为工业蒸汽),需由热电集团购买并提供销售服务。交易数量按实际销售量(以一次蒸汽管网终端计量统计数为准)计算;交易价格由合同双方根据大连市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议定,当市场价格发生变动时,可以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作适当调整。目前执行的含税价格是180元/吨,2016年计划销售50-60万吨。

 2. 委托加工

 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公司用于供暖的蒸汽和热水,需通过热电集团的热力站及热网加工转换成供暖低温水并送至用户,形成委托加工服务关系。交易价格按照公司业务量占热电集团该项目业务总量的比例确定公司应承担的水、电、直接人工等主要费用成本确定。

 3. 接受劳务

 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书》,海兴公司为本公司所属北海热电厂、东海热电厂、庄河环海热电主设备、日常维护等提供检修服务,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依据,参照《发电设备标准项目大修定额标准》及经确认的人工单价确认工程总价。

 4.房屋租赁

 为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需租用热电集团位于大连市西岗区90号办公楼4、5层作为办公场所,建筑面积1352.4平方米,每平方米月租金仍执行40元,租金价格低于大连市同地段水平。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16年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与历年大体相同,基于公平、合理、互利的原则基础,交易目的是为了以公司的资源优势与及相关关联方的技术优势结合为基础,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控制成本的需要;交易行为均严格按照市场经济规则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过度依赖或被控制。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

 六、备查文件

 1. 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独立董事意见

 3.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意见

 4.《蒸汽销售合同》、《委托加工合同》、《设备检修服务合同书》、 《房屋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5日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编号:临2016-004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11月6日召开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临时利润分配的方案》;于2015 年11月 24 日刊登了《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转增股本实施公告》,以 2015 年 11 月 27 日为股权登记日,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404,599,600 股。

 公司于 2016年2月4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因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而增加注册资本至 404,599,600 元。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十九条中涉及的注册资本和股份数量进行相应修订,其他条款不变。具体如下:

 ■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5日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公告编号:临2016-005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

 大连体育场商城有限公司15%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以不低于评估价值人民币2,756.61万元,转让所持有的大连体育场商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体育商城”)15%股权。

 本次拟进行的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拟进行的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拟进行的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一)为清理和处置低效长期股权投资,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公司所持有的体育商城15%股权拟在大连产权交易所以挂牌交易形式转让,通过竞价拍卖形式确定最终转让价格及投资者。

 (二)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2015年8月31日,体育商城股东净资产账面价值10,430.47万元,评估值18,377.38万元,评估增值7,946.91万元,增值率76.19%。公司持有体育商城15%股权,即拟转让标的股权评估值为2,756.61万元。

 (三)公司于2016年2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与会董事全票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大连体育场商城有限公司15%股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在不低于评估价值的前提下,确定具体挂牌价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给予了事先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因本次拟转让股权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目前尚不能确定交易对方。公司将根据公开挂牌进展情况,及时披露交易对方及相关后续进展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大连体育场商城有限公司的15%股权;类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体育商城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大连市西岗区奥林匹克广场7、9、11、13号

 成立日期:1999年3月

 法定代表人:王淑芹

 注册资本:人民币1.6亿元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大连站前电子城有限公司出资9,600万元,占注册资本60%;大连市西岗区企业经济发展中心出资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25%;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400万元,占注册资本15%。

 经营范围:国内一般贸易(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停车场,物业管理,摊位租赁等。

 2、运营情况及财务数据

 体育商城发起设立于1999年,是集摊位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为一体的运营服务商。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分所出具的《大连体育场商城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中准(连)专字[2015]58号),体育商城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

 3、交易标的股权结构

 截至2015年8月31日,体育商城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

 4、权属状况

 公司持有的体育商城的15%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情况;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截至目前,有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尚未明确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以2015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对标的企业进行评估,并出具《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大连体育商城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评估报告》(元正评报字[2015]第241号),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大连体育场商城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得出评估基准日2015年8月31日的评估结论如下:资产账面价值11,614.34万元,评估值19,561.25万元,评估增值7,946.91万元,增值率68.42%。负债账面价值1,183.87万元,评估值1,183.87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10,430.47万元,评估值18,377.38万元,评估增值7,946.91万元,增值率76.19%。

 2、收益法评估结论

 经收益法评估,大连体育场商城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15年8月31日的净资产账面值为10,430.47万元,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价值)为10,792.86万元,评估增值362.39万元,增值率3.47%。

 3、评估结果的最终确定

 由于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居民消费动力不足,电子商务发展迅猛,对实体经济冲击较大,造成企业生存困难,收入锐减;大连市内相类似商铺竞争日益激烈,竞相出台优惠政策,导致客户严重流失,其未来收益重组很大不确定因素。因此本次评估以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5年8月31日

 被评估单位:大连体育场商城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鉴于电子商务对传统销售模式产生冲击,大连市内相类似商铺竞争日益激烈,体育商城未来收益存在很大不确定因素。清理和处置低效长期股权投资,有利于集中资源聚焦主业或投向其他优势投资项目,提升公司资产的整体运营效率,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

 2、本次交易如能实施完成,公司将相应确认本次股权溢价转让所产生的投资收益,对公司业绩具有一定的影响,具体影响金额,需视最终确认的成交价格而定。

 五、备查文件

 (一)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函、独立意见

 (二)审计报告

 (三)评估报告

 (四)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5日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公告编号:2016-006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2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2月23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大连市西岗区沿海街90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2月23日

 至2016年2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八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16年2月5日分别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3项议题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1、3项议题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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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会议集中登记时间为 2016 年2月19日9:00 点—16:00点。

 (二)登记地点:大连市西岗区沿海街90号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证券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单位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须附上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的复印件,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六、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沿海街90号证券部

 邮编:116011

 联系电话:0411-84498968/84498969

 联系传真:0411-84438755

 联系人:郭晶、秦佳佳

 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2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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