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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0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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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证成长4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年第2期)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二月

 重 要 提 示

 深证成长4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0年10月27日证监许可【2010】1478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0年12月21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12月21日(其中人员变动信息以公告日为准),有关基金投资组合及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15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设立日期:1999年4月12日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公司股东为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48%)、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5%)、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四家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卓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肖剑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公司组织架构下设二十三个部门,分别为股票投资部、研究部、社保基金及机构投资部、固定收益总部(下设公募投资部、非公募投资部、固收研究部、运营交易室)、数量与指数投资部、专户投资部、市场部、战略客户部、互联网金融总部(下设电子商务部、平台创新部、研发部与技术支持部)、产品研发与金融工程部、品牌管理与营销策划部、信息技术部、交易管理部、基金运营部、客户服务部、国际业务部、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以及行政部。公司在北京、上海、西安、成都、武汉、福州、沈阳、广州、南京和青岛等地设立了十家分公司,拥有两家子公司,分别为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大成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此外,公司还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风险控制委员会和战略规划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

 公司以“责任、回报、专业、进取”为经营理念,坚持“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企业精神,致力于开拓基金及证券市场业务,以稳健灵活的投资策略和注重绩优、高成长的投资组合,力求为投资者获得更大投资回报。

 (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2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5只ETF及1只ETF联接基金:大成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深证成长4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大成深证成长4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中证500深市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证500沪市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只QDII基金:大成标普500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55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债券投资基金、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财富管理2020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大成景阳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强化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策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核心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可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新锐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现金增利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现金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大成景安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兴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旭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信用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健康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大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丰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大成景益平稳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大成景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大成高新技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秀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互联网思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睿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正向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恒丰宝货币市场基金、大成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大成景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主要人员情况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

 刘卓先生,董事长,工学学士。曾任职于共青团哈尔滨市委、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6月,任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8年8月,任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2年4月,任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2年11月至今,任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4年12月15日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靳天鹏先生,副董事长,国际法学硕士。1991年7月至1993年2月,任职于共青团河南省委;1993年3月至12月,任职于深圳市国际经济与法律咨询公司;1994年1月至6月,任职于深圳市蛇口律师事务所;1994年7月至1997年4月,任职于蛇口招商港务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5月至2015年1月,先后任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方总部研究部研究员,南方总部机构管理部副总经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业务部总经理助理,资产管理总部投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零售交易业务总部副总经理。

 罗登攀先生,董事、总经理,耶鲁大学经济学博士。具注册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资格。曾任毕马威(KPMG)法律诉讼部资深咨询师、金融部资深咨询师,以及SLCG证券诉讼和咨询公司合伙人;2009年至2012年,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划委专家顾问委员,机构部创新处负责人,兼任国家“千人计划”专家;2013年2月至2014年10月,任中信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执委会委员。2014年11月26日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3月起兼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雄先生,董事,金融学博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1987年8月至1993年4月,任厦门大学财经系教师;1993年4月至1996年8月,任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经理;1996年8月至1999年2月,任人民日报社事业发展局企业管理处副处长;1999年2月至今任职于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历任副总裁、总裁,现任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裁。

 孙学林先生,董事,博士研究生在读。具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现任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二部董事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2012年6月起,兼任镇江银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黄隽女士,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助理,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品金融研究所副所长。

 叶林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法教研室主任,博士研究生导师、国家社会科学重点基地中国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兼职教授。

 吉敏女士,独立董事,金融学博士,现任东北财经大学讲师,教研室主任,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国家级教学团队成员,东北财经大学开发金融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金融业产业组织结构、银行业竞争方面的研究。参与两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三项国家社科基金、三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多项省级创新团队项目,并负责撰写项目总结报告,在国内财经类期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

 金李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英国牛津大学商学院终身教职正教授(博士生导师)和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金融系联合系主任,院长助理,北京大学国家金融研究中心主任。曾在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任教十多年,并兼任哈佛大学费正清东亚研究中心执行理事。

 监事会:

 陈希先生,监事长,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专业研究生,高级经济师。2006年被亚洲风险与危机管理协会授予“企业风险管理师”资格。2007年起任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至2012年7月)、党委委员;2010年7月起,兼任吉林省国家生物产业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吉林省国家汽车电子产业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2年6月起,兼任镇江银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7月起至今,任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

 蒋卫强先生,职工监事,经济学硕士。1997年7月至1998年10月任杭州益和电脑公司开发部软件工程师。1998年10月至1999年8月任杭州新利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电子商务部高级程序员。1999年8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信息技术部系统开发员、金融工程部高级工程师、监察稽核部总监助理、信息技术部副总监、风险管理部副总监,现任风险管理部总监。

 吴萍女士,职工监事,文学学士。1991年至1992年任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国际业务部会计。1993年至1998年任日本三和银行深圳分行单证部、信贷部主任。1999年至2009年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审计部经理、高级经理。2010年6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计划财务部高级会计师、总监助理,现任计划财务部副总监。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杜鹏女士,督察长,研究生学历。1992年-1994年,历任原中国银行陕西省信托咨询公司证券部驻上交所出市代表、上海业务部负责人;1994年-1998年,历任广东省南方金融服务总公司投资基金管理部证券投资部副经理、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资产管理部经理;1998年9月参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筹建;1999年3月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2009年3月—2015年7月兼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钟鸣远先生,副总经理,金融学硕士。曾任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资金计划部职员,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研究员,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投资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兼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2014年3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公司助理总经理。2014年11月起兼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月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肖剑先生,副总经理,公共管理硕士。曾任深圳市南山区委(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广聚投资控股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处长、处长。2015年1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公司副总经理。

 温智敏先生,副总经理,哈佛大学法学博士。2000至2002年就职于Hunton & Williams美国及国际律师事务所,2002至2006年任中银国际投行业务副总裁,2006至2009年任香港三山投资公司董事总经理,2009至2014年任标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中国投行业务主管。2015年4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任首席战略官,2015年8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周立新先生,副总经理,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新疆精河县党委办公室机要员、新疆精河县团委副书记、新疆精河县人民政府体改委副主任、新疆精河县八家户农场党委书记、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团委副书记及少工委主任、江苏省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江苏省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企业及江苏省铁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负责人、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燃气战略管理部项目经理。2005年1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客户服务中心总监助理、市场部副总经理、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经理、客户服务部总监兼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公司助理总经理,2015年8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2、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张钟玉女士,会计学硕士,证券投资从业年限5年。2010年7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部研究员、数量投资部数量分析师。2013年3月25日至2015年1月14日担任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和大成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5年2月28日至2015年7月21日任大成核心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7月22日起任大成核心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5月23日起任深证成长4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深证成长4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及大成中证500深市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8月26日起担任大成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2)历任基金经理

 ■

 3、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股票投资)

 公司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由9名成员组成,名单如下:

 周德昕,股票投资部成长组投资总监,大成财富管理2020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及大成新锐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李本刚,股票投资部总监,大成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睿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王文祥,研究部总监兼任社保基金及机构投资部总监,大成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于雷,交易管理部总监,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蒋卫强,风险管理部总监,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孙蓓琳,股票投资部混合组投资总监,大成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徐彦,大成策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高新技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景阳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石国武,股票投资部价值组投资总监,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核心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苏秉毅,数量与指数投资部副总监,中证500沪市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成立日期:2009年1月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2,479,411.7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林葛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9年1月15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绩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SAS70审计报告,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2010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2010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托管奖”。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1998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2004年9月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内设养老金管理中心、技术保障处、营运中心、委托资产托管处、保险资产托管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处、境外资产托管处、综合管理处、风险管理处,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140余名,其中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律师等专家10余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2015年9月30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306只。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申购赎回代理证券公司

 (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服电话:4008-888-888

 联系人:宋明

 联系电话:010-66568450

 传真:010-66568990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服电话: 95565

 联系人:黄婵君

 电话:0755-82960167

 传真:0755-82943636

 网址:www.newone.com.cn

 (3)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客服电话:961303

 联系人:林洁茹

 联系电话:020-87322668

 传真:020-87325036

 网址:www.gzs.com.cn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服电话:95553、400-888-8001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63602722

 网址:www.htsec.com

 (5)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6)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蔡霆

 电话:022-28451991

 传真:022-28451892

 客服电话: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888-8788、95525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www.ebscn.com

 (8)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客服电话:95511转8

 联系人:吴琼

 电话:0755-22626391

 传真:0755-82400862

 网址:www.pingan.com

 (9)中泰证券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81283938

 传真:0531-81283900

 网址:www.qlzq.com.cn

 (10)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法人代表:王宜四

 客户服务热线:4008866567

 联系人:戴蕾

 电话:0791-86768681

 传真:0791-86770178

 网址:www.avicsec.com

 (11)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7-11楼

 办公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9楼

 法人: 况雨林

 联系人:高国泽

 联系电话:0871-3577398

 传真: 0871-3578827

 客服电话:0871-3577942

 公司网址:www.hongtastock.com

 2、二级市场交易代理证券公司

 包括具有经纪业务资格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所有证券公司。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金颖

 联系人:刘玉生

 电话:010-66213961

 传真:010-59378907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4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40层

 负责人:王玲

 电话:0755-22163333

 传真:0755-22163390

 经办律师:靳庆军、冯艾

 联系人:冯艾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俞伟敏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俞伟敏

 四、基金的名称

 深证成长4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基金类型:契约型

 六、基金的运作方式

 基金运作方式:开放式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投资回报。

 八、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以跟踪标的指数,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的投资组合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投资于新股、债券、回购、权证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指数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从而使得投资组合紧密地跟踪标的指数。

 1、决策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标的指数的相关规定是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的决策依据。

 2、投资管理体制

 本基金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决定有关指数重大调整的应对决策、其他重大组合调整决策以及重大的单项投资决策;基金经理负责决定日常指数跟踪维护过程中的组合构建、调整决策以及每日申购、赎回清单的编制决策。

 3、投资程序

 研究支持、投资决策、组合构建、交易执行、投资绩效评估、组合维护的有机配合共同构成了本基金的投资管理程序。严格的投资管理程序可以保证投资理念的正确执行,避免重大风险的发生。

 (1)研究支持:数量投资部依托公司整体研究平台,整合外部信息以及券商等外部研究力量的研究成果开展指数跟踪、成份股公司行为等相关信息的搜集与分析、流动性分析、跟踪误差及其归因分析等工作,作为基金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2)投资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依据数量投资部提供的研究报告,定期召开或遇重大事项时召开投资决策会议,决策相关事项。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每日进行基金投资管理的日常决策。

 (3)组合构建:根据标的指数情况,结合研究支持,基金经理以完全复制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方法构建组合。在追求实现基金投资目标的前提下,基金经理将采取适当的方法,以降低买入成本、控制投资风险。

 (4)交易执行:交易管理部负责具体的交易执行,同时履行一线监控的职责。

 (5)投资绩效评估:风险管理部定期和不定期对基金进行投资绩效评估,并提供相关报告。绩效评估能够确认组合是否实现了投资预期、组合跟踪误差的来源及投资策略成功与否,基金经理可以据此检讨投资策略,进而调整投资组合。

 (6)组合监控与调整:基金经理将跟踪标的指数变动,结合成份股基本面情况、成份股公司行为、流动性状况、基金申购和赎回的现金流量情况以及组合投资绩效评估的结果等,采取适当的跟踪技术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和调整,密切跟踪标的指数。

 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对上述投资管理程序做出调整,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公告。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股票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十二、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截至2015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根据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2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5年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2.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3.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3.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中银绒业,于2015年1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于2014年10月23日对公司立案调查。本基金认为,对中银绒业的立案调查不会对其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负面影响。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5.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十三、基金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自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0年12月21日)至2015年9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完整会计年度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投资业绩以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大成深证成长40ETF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0年12月21日至2015年9月30日)

 ■

 注:本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十四、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8、基金上市费及年费;

 9、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10、基金的指数使用费;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合理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0.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1%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

 基金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年费率÷当年天数,根据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供应商签订的相应指数许可协议的规定,本基金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年费率为0.03%。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指数使用许可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按季支付。指数使用许可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年人民币30万元,即若不足人民币30万元则按照人民币30万元收取。

 标的指数供应商根据相应指数许可协议变更上述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费率和计费方式,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和计费方式实施日前2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4、上述(一)中3到11项费用根据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基金收取认购费的,可以从认购费中列支。

 (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六)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2015年8月5日公布的《深证成长4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1期)》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2、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部分。

 3、根据最新数据,更新了“九、基金的投资”部分。

 4、根据最新数据,增加了“十、基金的业绩”部分。

 5、根据最新情况,更新了“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

 6、根据最新公告,增加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的事项”部分,披露了2015年6月22日至2015年12月21日的公告。

 7、根据最新情况,更新了“二十三、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2月5日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大成慧成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2月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基金募集情况

 ■

 注: 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http://www.dc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赎回。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开始办理日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二月五日

 大成标普500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暂停

 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2月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管理人将于2016年2月15日暂停接受本基金申购、赎回申请。定期定额投资申请将顺延至2016年2月16日。

 2、本基金于2016年2月16日起恢复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2月5日

 大成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暂停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2月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管理人将于2016年2月15日暂停接受本基金申购、赎回申请。定期定额投资申请将顺延至2016年2月16日。

 2、本基金于2016年2月16日起恢复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2月5日

 关于大成信用增利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代销机构的公 告

 根据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服务协议及相关业务准备情况, 自 2016年2月15日起,以上代销机构将代理大成信用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以上代销机构相关规定。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2、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41

 网址:www.cbhb.com.cn

 3、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6228(广东省内)、4001196228(广东省外)

 网址:www.dongguanbank.cn

 4、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网址:www.dcfund.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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