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16-005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6年1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2月2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延长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关于延长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一致同意公司延长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的事项。独立董事意见刊载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追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延长有效期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关于追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延长有效期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一致同意公司追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延长有效期的事项。独立董事意见刊载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一致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刊载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6年2月23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日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16-006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6年1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2月2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云桂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经过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延长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延长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延长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当期损益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公司股权结构、注册资本也不会发生变化。吸收合并后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影响,符合公司发展布局,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事项。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2月2日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16-007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 国内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 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 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本外币掉期
委托理财期限: 1个月至12个月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效期限延长一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效。
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97号)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5.4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5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7,140,048.8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广会验字[2015]G14000930181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分别存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番禺支行,账号82170155300001121 ;中国银行广州番禺石楼支行,账号696464923536;中国银行广州番禺石楼支行,账号639265136084;中国工商银行定安支行,账号2201025629200122727。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8亿元(包含置换金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54亿元(包含利息收入)。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5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为1个月至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本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5-008)。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为1个月至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本外币掉期。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本外币掉期,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投资期限
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购买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本外币掉期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本外币掉期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本外币掉期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二)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延长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的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本外币掉期。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延长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延长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通过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本外币掉期,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到期的委托理财金额为31,700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金额14,500万元,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金额17,200万元。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日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16-008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延长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 国内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 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 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本外币掉期
委托理财期限: 1个月至12个月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追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延长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原不超过1.8亿元的基础上,再增加4.2亿元,合计不超过6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有效期限延长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5年3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6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已授予的不超过1.5亿元的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基础上,再增加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额度有效期自2015年6月16日至2016年3月15日。
本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现金管理情况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为1个月至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本外币掉期。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本外币掉期,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投资期限
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购买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本外币掉期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一)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本外币掉期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二)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七次会议已授予的合计不超过1.8亿元的现金管理额度进行提升至6亿元,并将有效期限延长一年,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本外币掉期,有利于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本外币掉期。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到期的委托理财金额为31,700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金额14,500万元,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金额17,200万元。
本次追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延长有效期的事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日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16-009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吸收合并基本情况
广州市广连福珠宝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连福”)是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为了优化公司管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公司拟将广连福吸收合并,原广连福予以注销。
二、吸收合并的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6年2月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本次吸收合并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吸收合并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广州市广连福珠宝实业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3300万元;
(3)法人代表:韩广源;
(4)公司住所: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谭山村金湖工业区C区2号401房;
(5)经营范围:专用设备制造业;
(6)股东: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广连福的主要财务指标为:营业收入23360.42万元,
净利润166.74万元,总资产17569.44万元,净资产10860.7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 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吸收合并完成后,被合并方广连福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
(2)合并完成后,被合并方广连福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财产合并纳入合并方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力医疗”);所有负债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应付款项、应依法缴纳的税款及其它应当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由合并方维力医疗承继。
(3)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
(4)完成将被合并方广连福的所有资产交付合并方维力医疗的事宜,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和相关资产的权属变更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本次合并完成后,被合并方广连福员工安置按照公司员工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6)合并各方履行各自审批程序。
(7)各方履行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程序。
五、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的影响
广连福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当期损益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公司股权结构、注册资本也不会发生变化。吸收合并后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影响,符合公司发展布局,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日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16-010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2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2月2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国贸大道南47号 公司一号楼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2月23日
至2016年2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16年2月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1、2项议案,2016年2月2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2项议案,分别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
3、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到公司现场登记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传真或者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6年2月22日上午 9:00 至下午 5:00。
(三)登记地点
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国贸大道南47号1号楼三楼)
六、 其他事项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住宿及交通费自理。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电话:020-39945995
传真:020-39945995
邮箱:visitor@welllead.com.cn
联系人:孙小姐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2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