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公告编号:2016-012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02月 02日收到董事李强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强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本公司董事以及董事会相关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强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后,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也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本公司董事会对李强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02 月02 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编号:2016-013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02月02日,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弘高创意”)收到公司股东北京龙天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天陆”)关于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因自身资金周转原因,龙天陆于2016年02月0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的具体情况
■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以上数据百分比尾数汇总差异因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本次交易后,龙天陆持有公司股份2,014.2461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8%。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1,304.24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6%。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2014年6月6日,北京龙天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诺:在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重组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本公司自本次发行股份完成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会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中认购股份,承诺期限2014年10月16日至2015年10月15日。
4、在减持前无最低减持价格承诺;
5、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
6、本次减持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本次减持后,北京龙天陆房地产开发公司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龙天陆公司与其一致行动人李晓蕊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4,356,422股股票(其中李晓蕊持有公司股份4,213,96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02%),占公司总股本的5.90%。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0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