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2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
审核通过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16-007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

 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于2016年2月2日对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通过。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16-008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情况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新疆天河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天河爆破”或“乙方”)近日与新疆昌乐兴矿业有限公司(下称“昌乐兴矿业”或“甲方”)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为昌乐兴矿业承包的石灰石矿山提供穿孔、爆破等工程服务。合同期限为12年,合同总价款约3.75亿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二、交易对方介绍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名称:新疆昌乐兴矿业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吐鲁番地区托克逊县友好路锦苑小区1号楼1单元201室

 法定代表人:陈旭杰

 注册资本:壹仟贰佰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9月23日

 经营范围:石灰石、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产品、环保节能产品的销售;矿山机械设备的租赁;矿山技术咨询服务。

 昌乐兴矿业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昌乐兴矿业没有与公司发生过类似业务的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经过前期沟通与了解,昌乐兴矿业经营情况与信誉情况良好,具备合理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工程名称

 新疆昌乐兴矿业有限公司承包的新疆昊通工贸有限公司托克逊艾维尔沟达吾苏图萨拉石灰岩矿穿孔、爆破等工程。

 (二)工程期限

 合同期限为12年,从2016年3月1日至2028年2月29日。

 (三)工程量

 2016年度4-8cm矿石出矿量不少于80万吨;2016年以后年度4-8cm矿石出矿量不少于150万吨。

 (四)工程价款

 采用可调工程单价方式,合同总价款约人民币3.75亿元。

 (五)工程计量与价款结算

 1、工程量按当月粒径4-8cm矿石装车的过磅数量并依据本合同确定的合同单价为结算依据。

 2、每月25-30日间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当月工程量,乙方开具发票,甲方于次月20日前向乙方结清当月工程款,支付方式为现金及银行承兑汇票。

 3、甲方应按上述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甲方延迟付款的,每延迟付款一天,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并且乙方可以停止施工,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六)施工进度要求

 1、合同期限内,具体工程量以甲方按月下达的需求计划为准。

 2、甲方应于每月25日前向乙方下达次月需求计划,拟定合理的阶段性工期目标。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并力争超额完成任务。

 3、因国家政策或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停工减产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七)合同的解除违及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诚实守信,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

 2、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合同的任意一条约定,不得违约,否则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500万元人民币。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昌乐兴矿业从资金、人员、技术等方面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2、通过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爆破服务水平,增加公司爆破服务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推进公司爆破服务一体化进程;

 3、合同总金额约为人民币3.75亿元,该合同如果顺利实施,将对公司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4、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带来的不确定性,造成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风险。

 2、合同工程规模较大,工程期限较长,存在拖延支付工程款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天河爆破与昌乐兴矿业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