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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业绩预增补充公告

 股票简称:国栋建设 股票代码:600321 编号:2016-003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业绩预增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30日披露了《2015 年度业绩预增公告》(公告编号:2016-00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事后审核要求,公司对上述公告进行补充披露: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900万元到1,32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长约50%-120%;

 3、本期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4.05万元;

 2、每股收益:0.005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2015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的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归还了部分银行贷款带来财务费用同比大幅减少;

 2、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内部管理,管理费用同比减少;

 3、本期业绩预增未考虑除应收款项外的资产减值准备。

 四、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5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2月2日

 证券代码:600321 股票简称:国栋建设 编号:2016-004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补充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 年1月30日披露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0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事后审核要求,公司对上述公告进行补充披露: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1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春鸣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栋集团”)拟向公司回购位于成都市青羊区金盾路52号国栋中央商务大厦1-5层及附属楼酒店资产的议案。

 国栋集团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由于在2008年因5.12汶川大地震的影响和该项目80%应与住宅配套出售的800余辆永久性机动车位的人防异地建设批复没有落实的影响导致滞销,形成对公司工程施工款的拖欠。为了及时解决该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国栋集团将国栋中央商务大厦1-5层及其附属楼酒店资产,抵偿拖欠的公司工程施工款。因该资产已改建为酒店对外经营,经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收益法对该资产进行了评估,该酒店资产总建筑面积为14,614.10平方米,每平方米单价10,916.63元,合计总价为15,953.67万元;该资产未来30年平均年收入为18,216,979.50元,年均总费用5,813,925.49元,年均净收益12,403,054.01元。国栋集团向公司承诺:从2009年开始,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经审计的该资产如未达到预期利润,国栋集团将向公司全额补足该资产预期利润与实际利润之间的差额。虽然国栋集团每年都向公司补足了利润差额,但在近几年的经营中亏损面越来越大,为了控制公司的经营风险,公司要求国栋集团回购该酒店资产。

 公司将聘请具备证券资质的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对上述酒店资产重新进行评估,待评估价值确定后,公司将与控股股东国栋集团商定上述酒店资产回购价格。如评估价差过大,公司将要求国栋集团按原转让每平方米单价10,916.63元,合计总价为15,953.67万元,另加资金利息并扣除国栋集团的利润补差后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因本议案属于与公司控股股东国栋集团的关联交易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王春鸣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国栋集团拟向公司回购位于成都市青羊区金盾路52号国栋中央商务大厦1-5层及附属楼酒店资产的议案进行了审核,认为该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了对相关议案的表决。同意由公司聘请具备证券资质的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对上述酒店资产重新评估后再与控股股东国栋集团商定回购价格,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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