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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0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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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6-007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中粮地产集团深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粮地产集团深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简称“中信银行”)于2016年1月29日在深圳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编号:2015深银业十六贷字第0019号),向中信银行申请8亿元人民币贷款,用于深圳市宝安22区中粮紫云项目的开发建设。公司于2016年2月1日在深圳向中信银行提供《承诺函》,同意为上述深圳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的8亿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于2015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5年5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公司为深圳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属于公司201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2.2亿元的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详情请参见公司2015年5月16日、2015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出具《承诺函》后已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中粮地产集团深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1993年12月15日,注册地点为深圳市宝安区3区龙井二路3号中粮地产集团中心第2层1室,注册资本8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周政,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材料销售。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16年2月1日,深圳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中粮地产(深圳)实业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签订的9亿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其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锦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16.8亿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详情请见公司于2014年5月1日、2014年6月28日、2015年1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深圳公司不存在重大诉讼与仲裁事项。

 深圳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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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担保协议(《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中信银行提供《承诺函》,同意为深圳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的8亿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中信银行与深圳公司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编号:2015深银业十六贷字第0019号)等文件,中信银行向中粮地产集团深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了8亿元的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自2016年1月29日至2018年11月24日止)。我司承诺,如深圳公司不能按《固定资产贷款合同》还款,我司同意在8亿元额度内负责归还相应的授信余额及利息和相关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1、本次公司为深圳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的8亿元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促进其生产经营发展,满足其项目开发的需要。

 2、公司持有深圳公司100%股权,深圳公司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

 3、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次担保事项完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1,144,041万元,占公司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191.16%%。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144,041万元,不存在公司对外部公司提供担保或控股子公司对外部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

 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承诺函

 2、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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