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7 证券简称:上风高科 公告编号:2016-005号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1月28日以通讯方式、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会全体成员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6年2月1日下午14时在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 由董事长何剑锋主持,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会议召开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及刊登于2016年2月2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中的《关于公司2016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二、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16年度委托贷款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何剑锋先生、于叶舟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及刊登于2016年2月2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中的《关于委托贷款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公司战略转型,深入环保业务领域,公司董事会提议变更经营范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原经营范围:
研制、开发、生产通风机,风冷、水冷、空调设备,环保设备,制冷、速冻设备,模具,电机,金属及塑钢复合管材、型材,承接环境工程。经营进出口业务。
变更后经营范围:
从事环境监测仪器的研发,环境监测仪器的维修运营服务;提供环境治理相关的技术开发、咨询及服务,从事环境工程、环保工程设计施工,从事环境治理设施运营。
从事市政工程、水利水务工程的设计施工;水污染治理、水处理技术、生态修复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从事通信及网络产品、机电一体化产品、自动化控制产品、楼宇及小区智能化产品、软件产品、研发、经营,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及服务;城市垃圾及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及危险废弃物处置及回收利用相关配套设施设计、建设、投资、运营管理、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销售通风机,风冷、水冷、空调设备;对各类行业进行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经营进出口业务 。(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为准)
另,根据公司经营范围调整的情况,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1.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研制、开发、生产通风机,风冷、水冷、空调设备,环保设备,制冷、速冻设备,模具,电机,金属及塑钢复合管材、型材,承接环境工程。经营进出口业务。
修订后:
从事环境监测仪器的研发,环境监测仪器的维修运营服务;提供环境治理相关的技术开发、咨询及服务,从事环境工程、环保工程设计施工,从事环境治理设施运营。
从事市政工程、水利水务工程的设计施工;水污染治理、水处理技术、生态修复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从事通信及网络产品、机电一体化产品、自动化控制产品、楼宇及小区智能化产品、软件产品、研发、经营,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及服务;城市垃圾及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及危险废弃物处置及回收利用相关配套设施设计、建设、投资、运营管理、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销售通风机,风冷、水冷、空调设备;对各类行业进行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经营进出口业务 。(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及刊登于2016年2月2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中的《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2月2日
证券代码:000967 证券简称:上风高科 公告编号:2016-006号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6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2016年度预计担保总额度为165,000万元,具体如下:
■
注: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及深圳市绿色东方环保有限公司的担保额度包含2015年11月授权的5亿和5000万担保额度(详见公司于2015年11月1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5-077);深圳市绿色东方环保有限公司5亿元授权担保额度包括为本部以及各控股项目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
对于公司为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提供担保,实际办理中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签署相关文件。
本公司于2016年2月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表决结果:同意七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辽宁东港电磁线有限公司(简称“东港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3月1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北井子镇
法定代表人:温峻
经营范围:加工销售电磁线、电缆、电线、铜材、铜排、铜带、电子元器件(高周波变压器)、绝缘材料及包装纸箱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经营状况:
2014年度经审计,东港公司资产总额 40,497.20 万元,负债总额 21,170.82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7,20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21,170.82 万元)、净资产 19,326.39 万元、营业收入 101,395.90 万元、利润总额 1,788.01 万元、净利润 1,594.67 万元。截止201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东港公司资产总额 43,007.61 万元,负债总额 23,097.52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8,80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23,097.52 万元)、净资产 19,910.09 万元、营业收入 64,223.14 万元、利润总额 544.72 万元、净利润 555.77 万元。该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抵押及重大诉讼的事项。
信用等级状况:A+。
2、被担保人名称:安徽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安徽威奇”)
成立日期:2010年7月7日
注册资本:10,000万
注册地址:芜湖市高新区南区杨河路16号
法定代表人:马刚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及电工器材、有色金属及其合金、电工专用设备研发、加工、制造、销售及相关进出口业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经营状况:2014年度经审计, 安徽威奇资产总额 24,071.65 万元,负债总额 16,024.79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80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6,024.79 万元)、净资产 8,046.87 万元、营业收入 46,978.99 万元、利润总额 -328.93 万元、净利润 -328.93 万元。截止201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安徽威奇资产总额 22,531.50 万元,负债总额 14,348.26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00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4,348.26 万元)、净资产 8,183.24 万元、营业收入 31,772.93 万元、利润总额 176.00 万元、净利润 176.00 万元。该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抵押及重大诉讼的事项。
信用等级状况:3B。
3、被担保人名称: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有限公司(简称“专用风机”)
成立日期:2004年4月2日
注册资本:1350万美元
注册地址:上虞市东关街道人民西路1818号
法定代表人:马刚
经营范围:生产:风机、风管、消声器、排烟阀、防火阀、送风口、灯塔设备、冷却塔配件、船用液压舵机、船用电动/液压锚机与绞车、船用起重机、救生艇绞车/艇架、救生艇降放装置、仓口盖启闭系统、液压成套设备、空调设备、环保设备、电机、金属及塑钢复合管材、型材;销售:自产产品;风机产品设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设备租赁服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经营状况:2014年度经审计, 专用风机资产总额 50,194.41 万元,负债总额 31,369.46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4,80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31,369.46 万元)、净资产 18,824.95 万元、营业收入 30,804.46 万元、利润总额 4,512.36 万元、净利润 3,836.26 万元。截止201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专用风机资产总额 52,112.64 万元,负债总额 30,470.32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7,25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30,470.32 万元)、净资产 21,642.31 万元、营业收入 22,399.30 万元、利润总额 3,819.16 万元、净利润 2,817.36 万元。该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抵押及重大诉讼的事项。
信用等级状况:AA-。
4、被担保人名称: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简称“宇星科技”)
成立日期: 2002年3月13日
注册资本:53,333.33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研发楼B座301号
法定代表人:马刚
经营范围:从事通信及网络产品、机电一体化产品、自动化控制产品、楼宇及小区智能化产品、软件产品、环保自动在线监测仪的研制开发、经营,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及服务。设备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含限制项目)。从事自主开发和生产产品的同类和配套产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从事环境工程设计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电子工程、环保工程设计施工,建设工程总承包。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从事水文测报系统设计与施工,从事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并从事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取得相关资质后方可经营),提供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从事通信及网络产品、机电一体化产品、自动化控制产品、楼宇及小区智能化产品、软件产品、环保自动在线监测仪的生产。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经营状况:2014年度经审计, 宇星科技资产总额 226,803.50 万元,负债总额 57,414.67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3,65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56,438.67 万元)、净资产 169,388.83 万元、营业收入 76,345.20 万元、利润总额 6,158.60 万元、净利润 5,020.20 万元。截止201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宇星科技资产总额 296,247.68 万元,负债总额 64,835.07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5,20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64,835.07 万元)、净资产 231,412.61 万元、营业收入 60,683.39 万元、利润总额 9,885.91 万元、净利润 8,297.32 万元。该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抵押及重大诉讼的事项。
信用等级状况:AA。
5、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绿色东方环保有限公司(简称“绿色东方环保”)
成立日期:2013 年12 月02 日
注册资本:2,040.82 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八卦一路鹏基商务时空大厦207 房
法定代表人:马刚
经营范围:环保节能产品、新能源技术的研发、销售自行研发的技术成果。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51%的股权)
公司经营状况:2014年度, 绿色东方环保资产总额 10,877.47 万元,负债总额 9,431.42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9,371.42 万元、无银行贷款)、净资产 1,446.05 万元、营业收入 122.92 万元、利润总额 -1,400.22 万元、净利润 -1,400.22 万元。截止2015年9月30日,绿色东方环保资产总额 15,872.18 万元,负债总额 11,411.51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11,251.51 万元、无银行贷款)、净资产 4,460.67 万元、营业收入 92.19 万元、利润总额 -1,126.20 万元、净利润 -1,126.20 万元。该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抵押及重大诉讼的事项。
信用等级状况:该公司目前无银行融资,暂无评级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各控股子公司拟以反担保的身份向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其中绿色东方环保以反担保的身份向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以及绿色东方的少数股东方绿色东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同时依照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
四、独董意见
公司2016年度预计担保总额度为165,000 万元,本次被担保对象系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能力,2016 年的计划融资均为正常生产经营融资所需,有利于上述公司的长效、有序、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担保均以连带责任担保,并以反担保的身份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我们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16年度担保额度的事项是合理的,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意将本项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2015年年末,经股东会授权担保金额107,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32,821万元,实际贷款金额18,517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股东会授权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65,000万元(全部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担保),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2月2日
证券代码:000967 证券简称:上风高科 公告编号:2016-007号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贷款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与控股股东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控股”)签署《2016年度委托贷款关联交易协议》。
盈峰控股同意资金充裕的情况下,公司通过银行或其他方式向盈峰控股申请委托贷款,2016年度委托贷款金额每月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贷款利率按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借款利率执行。
本次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于2016年2月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关联董事何剑锋、于叶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五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0.2.4条和第10.2.5条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借壳,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1、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4月19日;
法定代表人:何剑锋;
注册资本:80,000万元;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BJ-A-8-②之八;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对各类行业进行投资(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或应经许可经营的项目);投资管理、投资资询、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开发、研制:日用电器,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耐高温冷媒绝缘漆包线,通风机,空调设备,环保设备,制冷、速冻设备;承接环境工程;利用粉末冶金技术开发研制各类硬质合金、新型合金、铸锻制品;制造:精密、精冲模具。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或应经许可的项目);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涉及许可证的必须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关联关系:鉴于盈峰控股持有本公司32.23%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经营状况:2014年,盈峰控股资产总额537,665.70万元,净资产321,102.90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412,724.54万元,净利润19,172.46万元。(经审计)。 截止2015年9月30日,资产总额670,295.33万元,净资产345,145.48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296,140.99万元,净利润37,652.75万元。(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委托贷款业务:2016年度委托贷款每月余额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贷款利率按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借款利率执行。
五、本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拟与盈峰控股签订《2016年度委托贷款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盈峰控股同意在资金充裕的情况下,公司通过银行或其他方式向盈峰控股申请委托贷款,2016年度委托贷款金额每月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贷款利率按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借款利率执行。
生效条件和日期: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盈峰控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在本协议额度内有效期至双方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即审批2017年度关联交易审批日)为止。
六、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经营所需,2016年期间需临时拆借盈峰控股的款项,盈峰控股为帮助公司及公司子公司解决资金周转问题,本公司及子公司会尽量在较短时间内偿还盈峰控股。公司与盈峰控股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属于正常业务范围,交易定价均采用市场价格,充分体现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非关联股东造成不利影响和损失,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同意本项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其作为董事会议案提交给董事会会议审核。
独立意见:公司及子公司因生产经营所需,2016年期间公司通过银行或其他方式向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盈峰控股”)申请委托贷款,每月不超过30,000 万元人民币。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非关联股东造成不利影响和损失,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公司关联董事何剑锋、于叶舟回避表决,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关联交易的事项是合理的,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意将本项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独立董事事前确认函;
4.本公司与盈峰控股签署的《委托贷款关联交易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2月2日
证券代码:000967 证券简称:上风高科 公告编号:2016-008号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O一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6年2月1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2月19日交易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开始时间(2016年2月18日下午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6年2月19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2016年2月15日。截止2016年2月15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上述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工业园港前路27号。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与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16年度委托贷款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05)、《关于公司2016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6)、《关于委托贷款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7)。
三、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6年2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出席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上浦镇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工业园港前路北27号 邮编:528311
传真号码:0757-26330783
信函或传真请注明“上风高科股东大会”字样,并请致电0757-26335291查询。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股票代码:360967
2、投票简称:上风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2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双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如果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
(3)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应申报股数如下: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股东可通过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或者深交所其他相关系统开设的“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申请,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可通过深交所认证中心(http:/ca.szse.cn)申请,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进入后点击“投票”,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和“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陆。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最后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2月18日15:00 至2016 年2月19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准。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其它事项
1、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本次大会不发礼品及补贴。
2、会议咨询:
联 系 人:王妃
联系电话:0757-26335291
传真号码:0757-26330783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2月2日
附件一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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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被委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或弃权。
■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967 证券简称:上风高科 编号:2016-009号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2月1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集团”)的通知,将其持有的公司部份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部份股份再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票质押解除情况
盈峰集团原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北滘支行的无限售流通股份98,52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32%),现已全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原质押情况请详见分别于2013年1月4日、2013年4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押、再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12-031)、《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13-009)
二、再质押情况
盈峰集团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6,06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4%),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北滘支行,质押期限自2016年1月22日至2019年1月19日;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2%),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北滘支行,质押期限自2016年1月28日至2017年1月26日,上述质押行为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三、累计股权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盈峰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56,296,9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23%,其中105,129,347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51,167,577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盈峰集团累计质押股份76,893,333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9.20%,占公司总股的15.86%。
特此公告。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日
证券代码:000967 证券简称:上风高科 公告编号:2016-010号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经营合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星科技”)拟与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4号机组环保设施改造工程的管式热媒水烟气换热器(MGGH)及其相关系统改造项目技术改造合同》,现将合同的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签发“最终验收证书”并理赔完毕,合同双方履行完本合同项下所有权利和义务之日止。
3. 合同的风险及不确定性:由于本经营合同约定项目工程期较长,可能受到政策、气候、外界条件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该项目在未来执行过程中具有一定的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4.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本经营合同约定金额约占公司2014年度公司营业总收入3.18%。该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2016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但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5月29日
法定代表人:沈刚
注册资本:17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电力生产与销售、电力技术咨询、服务与综合利用。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同心苑1幢1号。
关联关系:本公司与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
近三年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与上市公司未发生过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交易对方归属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管理能力强,财务状况稳定,均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4号机组环保设施改造工程的管式热媒水烟气换热器(MGGH)及其相关系统改造项目技术改造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合同标的:合同标的中本合同所订系统将用于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4号机组环保设施改造工程的管式热媒水烟气换热器(MGGH)及其相关系统改造工程项目。
工程总承包范围包括一套完整的MGGH装置的设计、优化、供货、施工、调试、试验、现场服务、全部设备和材料标书编制等。
交易价格:9,598.63 万元
结算方式:汇票或电汇
协议生效条件和时间: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履行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签发“最终验收证书”并理赔完毕,合同双方履行完本合同项下所有权利和义务之日止。
违约责任: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与赔偿、争议的解决方式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4号机组环保设施改造工程的管式热媒水烟气换热器(MGGH)及其相关系统改造项目是宇星科技继在浙江大唐乌沙山电厂高标准完成脱硝工程建设后又承接的一个新的合作项目,合同金额总价为人民币9,598.63万元,实施周期预计1年。项目实施后,能够提高电厂的排放标准,以及减轻烟羽、尾部烟道和烟囱的腐蚀,明显改善电厂周围的环境。MGGH项目是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的一项重要工程,市场前景可观。本次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2016年度及以后年度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合同的签订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项目中标通知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