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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48 证券简称:延长化建 公告编号:2016-002

 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刘赐宏先生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委托张来民先生出席本次董事

 会并代为表决;董事卫洁女士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委托董事贺伟轩先生出席本次董事会并代为表决;独立董事万玉龙先生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委托独立董事魏经涛先生出席本次董事会并代为表决。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16年1月19日以文件及传真的形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16年1月29日下午16:00至18:00在公司611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董事刘赐宏先生因出差授权董事张来民先生代为出席表决;董事卫洁女士因出差委托董事贺伟轩先生代为表决;独立董事万玉龙先生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委托独立董事魏经涛先生出席本次董事会并代为表决。

 列席人员有:副总经理刘俊峰先生、副总经理贺延伟先生、总工程师何应选先生、监事会主席吴文海先生、监事韩正先生、职工代表监事张俊华先生、董事会秘书赵永宏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刘洋女士。

 一、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聘任总经理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聘任王栋先生具备履行总经理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147条规定,同意聘任王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该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修订建设工程审计实施办法的议案

 为了加强对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基本建设工程的审计工作,规范审计程序,控制投资支出,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修订《基本建设工程审计实施办法》。

 该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全资子公司陕西化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工程框架总承包合同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化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拟与西藏藏电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工程框架总承包合同。工程内容:西藏昌都25兆瓦集中式及藏电林周县10兆瓦分布式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本体工程。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PC工程框架总承包合同公告,公告编号(2016-003)。

 该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附:王栋先生个人简历

 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29日

 ●报备文件

 董事会决议

 个 人 简 历

 王栋,男,汉族,生于1965年5月,陕西省绥德人,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

 1981年01月至1985年09月 子长油矿工作

 1985年09月至1988年07月 承德石油高等技术专科学校学习

 1988年07月至1996年10月 延长油矿管理局供应处工作

 1996年10月至2000年03月 延长油矿管理局供应处科长

 2000年03月至2004年12月 延长油矿管理局供应处副处长

 2004年12月至2007年01月 中石油物资西安公司经营部经理

 2007年01月至2008年08月 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工作

 2008年08月至2009年02月 销售公司铁路运销公司副总经理

 2009年02月至2011年07月 集团公司招标办副主任

 2011年07月至2012年11月 集团公司招投标办公室主任

 2012年11月至2016年01月 集团公司物资装备部部长

 证券代码:600248 证券简称:延长化建 公告编号:2016-003

 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签订PC工程框架总承包

 合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合同类型:项目总控制(PC)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签署

 一、合同决议情况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本项目合同于2016年1月29日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化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西藏藏电开发有限公司洽谈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框架总承包合同。拟签署西藏昌都25兆瓦集中式及藏电林周县10兆瓦分布式并网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对调整西藏昌都市能源利用结构,加快昌都市新能源产业开发,提高新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昌都市八宿县益青乡邦达草原果扎牧场范围内,总占地面积3450亩,项目区适宜建设大型并网光伏电站项目。

 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西藏昌都25兆瓦集中式及藏电林周县10瓦兆分布式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本体工程,包括:光伏电站的土建工程,站区围栏,施工及生活用电、临时设施。本体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及调试。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组织土建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2、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项目业主为:西藏藏电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4年7月,注册地址位于西藏拉萨市色拉北路89号,法人代表王立友,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主要经营水力、新能源、光伏、风力发电投资与开发,太阳能发电系统安装,电力项目投资与送变电工程咨询,以及机电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太阳能器材销售等。

 三、主要合同条款

 合同承包总价为人民币暂定45500万元,本费用为35MW电站本体(因施工图未出齐,具体施工价格待施工图出齐后在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约定)。本项目开工日以业主正式发布开工令为准,完工日期为180天。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合同履行对本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2、该合同履行对本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宏观政策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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