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6-012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月29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2月1日上午10:0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58号15楼D座公司会议室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董事刘辉先生、罗祁峰先生、何和平女士、周杰普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辉先生主持。
本次董事会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哈尔滨润达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哈尔滨润达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上海康祥卫生器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上海康祥卫生器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哈尔滨润达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润达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达康泰”)在黑龙江地区的综合服务业务,提高润达康泰整体运营能力,公司以自有现金3,000万元对润达康泰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后,润达康泰注册资本由 2,000 万元增至 5,000 万元,公司持有100%股权。公司出资方式为货币,全部为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济南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进一步扩大公司控股子公司济南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润达”)在山东地区的综合服务业务,提高济南润达整体综合服务业务,满足医院等客户对供应商资质准入的要求,公司以自有现金255万元对济南润达进行增资;李杰以现金245万元对济南润达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后,济南润达注册资本由 550万元增至1,050万元,公司和李杰分别持有51%、49%股权,公司和李杰持股比例不变。公司出资方式为货币,全部为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5年12月,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周杰普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因周杰普女士现担任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党总支书记,依照教育部及上海财经大学的相关规定,请求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详见公司2015年12月26日《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59)。
鉴于周杰普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规定,周杰普女士的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周杰普女士将继续履行其独立董事职责。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徐继强先生任职资格审查,公司同意提名徐继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就任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徐继强简历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1日
徐继强简历:
基本情况
姓 名:徐继强
性别:男
国籍:中国
出生年月:1965年3月
工作情况: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研究领域:财经法学,主要从法理学、宪法和行政法的角度,以权利的理论与方法研究经济自由、风险规制、分享经济,以及网络环境下的商业表达自由等问题。
教育背景
1985年7月 安庆师范学院政教系毕业。
1998年7月 华东政法学院法学硕士。
2009年7月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法学博士。
工作经历?
1998年7月-2013年7月 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法律系主任。
2003年-2012年 先后在(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上海)中银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2013年7月-至今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兼职?
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理事?
上海市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上海显栋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科研奖励
2012年 上海市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论文类)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6-013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哈尔滨润达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哈尔滨润达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达康泰”)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分别为2,0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3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6年2月1日,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公司为哈尔滨润达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因子公司哈尔滨润达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润达康泰”)流动资金需求,拟向以下银行申请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具体信息如下:
(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平安银行”)
1、贷款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2、贷款期限:一年(具体以贷款合同实际贷款期限为准)
3、担保方式:由公司、刘辉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范围:贷款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为2,000万元整,以及相应的利息、复利、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5、保证期间: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贷款合同项下各具体授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招商银行”)
1、贷款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2、贷款期限:一年(具体以贷款合同实际贷款期限为准)
3、担保方式:由公司与刘辉、朱文怡承担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范围: 授信额度1,000万元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保理费用和实现债权的其他相关费用
5、保证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两年
(三)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民生银行”)
1、贷款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2、贷款期限:一年(具体以贷款合同实际贷款期限为准)
3、担保方式:由公司、刘辉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范围:担保合同第2条约定的最高主债权本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包括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5、保证期间:两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前款所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提货担保,则对外付款之日视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哈尔滨润达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哈尔滨高新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广场20号楼秀月街178号A403室
经营范围:批发:体外诊断试剂(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6月14日);批零兼营:6815注射穿刺器械,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含诊断试剂),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II类6820普通诊察器械,6821 医用电子仪器设备,6826 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含诊断试剂),6841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6854 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6857 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6858 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有效期限至2020年2月9日)。生物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销售;自有设备租赁;销售:日用品、通讯设备、机械设备、化妆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哈尔滨润达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哈尔滨润达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6,948万元,负债总额6,716万元,资产净额232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881万元,净利润:182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5年9月30日,哈尔滨润达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1,304万元,负债总额8,408万元,资产净额2,896万元;201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451万元,净利润:71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平安银行
1、担保方式:由公司、刘辉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范围:贷款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为2,000万元整,以及相应的利息、复利、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3、保证期间: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贷款合同项下各具体授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二)招商银行
1、担保方式:由公司与刘辉、朱文怡承担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范围: 授信额度1,000万元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保理费用和实现债权的其他相关费用
3、保证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两年
(三)民生银行
1、担保方式:由公司、刘辉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范围:担保合同第2条约定的最高主债权本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包括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3、保证期间:两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前款所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提货担保,则对外付款之日视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16年2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2015年度股东大会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2015年度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各公司实际的贷款额度原则上不应超过人民币10.5亿元。截止本议案提交之日,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2015年度已向合作银行申请并获批9.3859亿的综合授信额度,实际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4.93亿,美元1,425,177.8元。本次授信后尚未超过上述授权范围。
截至2015年9月30日哈尔滨康泰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经超过最近一期末(即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将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之额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上述表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9,25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9,250万元,占公司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61.5%,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2、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哈尔滨润达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1日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6-014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上海康祥卫生器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康祥卫生器材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5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6年2月1日,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公司为上海康祥卫生器材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因子公司上海康祥卫生器材有限公司(“康祥卫生”)流动资金需求向上海浦东建信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建信银行”)申请续贷人民币1,500万元,由公司提供担保,具体信息如下:
1、贷款金额:人民币1,500万元
2、贷款期限:一年(具体以贷款合同实际贷款期限为准)
3、担保方式: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5、保证期间: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康祥卫生器材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向城路58号15A室
法定代表人:叶柏平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范围详见许可证,凭许可证经营)、电脑及配件、五金机电、办公用品的销售及相关业务的咨询,仪器仪表、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品)的销售,自有医疗设备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及相关技术服务,药品类体外诊断试剂的批发(凭许可证经营),实业投资,医疗器械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康祥卫生器材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上海康祥卫生器材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0,082万元,负债总额7,882万元,资产净额2,200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514万元,净利润:280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5年9月30日,上海康祥卫生器材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1,542万元,负债总额9,332万元,资产净额2,210万元;201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8,292万元,净利润: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金额:人民币1,500万元
保证方式: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16年2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2015年度股东大会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2015年度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各公司实际的贷款额度原则上不应超过人民币10.5亿元。截止本议案提交之日,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2015年度已向合作银行申请并获批9.3859亿的综合授信额度,实际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4.93亿,美元1,425,177.8元。本次授信后尚未超过上述授权范围。
截至2015年9月30日上海康祥卫生器材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经超过最近一期末(即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将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之额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上述表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9,25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9,250万元,占公司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61.5%,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上海浦东建信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合同
2、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上海康祥卫生器材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1日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6- 015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2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2月25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58号15楼D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2月25日
至2016年2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已分别于2016年2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00,议案3.0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帐户卡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3、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书由委托股东授权他人签署,则授权签署的委托书或其他授权文件需公证;
4、除非另有说明,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只限于代为行使表决权;
5、公司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为准,信函以发出地邮戳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6、参会登记不作为A股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58号15楼D座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时间:2016年2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00
六、其他事项
(一)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公司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58号15楼D座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68406213 传真:021-68406213
联系人:陆晓艳 邮政编码:200122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2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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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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