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月29日,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副总裁吴晓琳、王清若、王凯、王桂菊、罗宇辉的通知,上述五人于2016年1月2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份,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名称
公司副总裁吴晓琳、王清若、王凯、王桂菊、罗宇辉
二、增持目的
互联网金融行业方兴未艾,凭借在互联网金融相关IT领域中的深厚积累,公司坚定实施“金证互联网金融”战略,加快对互联网金融生态圈的战略布局,推进商业模式转型升级,公司发展前景十分光明。
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五个交易日(2016年1月25日至1月29日)内累计跌幅超过30%,呈非理性波动。
公司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对公司价值高度认可。为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并提振市场信心,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公司副总裁吴晓琳、王清若、王凯、王桂菊、罗宇辉实施了本次增持行为。
三、增持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四、本次增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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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增持前后的持股数量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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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继续增持计划
未来三个月内,若公司股价持续低于33元/股,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副总裁吴晓琳、王清若、王凯、王桂菊、罗宇辉承诺,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
3、公司副总裁吴晓琳、王清若、王凯、王桂菊、罗宇辉在过去六个月内没有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票,并承诺在未来六个月不会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票。
4、公司股东杜宣、赵剑、李结义、徐岷波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及公司价值高度认同。本次未参与增持的原因在于其与深圳前海联礼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协议转让事项尚未完成,受相关法律法规限制尚不具备增持条件。公司股东杜宣、赵剑、李结义、徐岷波在过去六个月内没有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票.
5、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