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6-004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由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代码:000413、200413)自2016年2月1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业务。
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尽快刊登相关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融资被平仓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