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一)诺安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5年5月26日证监许可【2015】1026号文核准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5年6月18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须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高风险、中高收益的基金品种。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四)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更新)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12月1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公司名称: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9—20层
法定代表人:秦维舟
设立日期:2003年12月9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132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电话:0755-83026688
传真:0755-83026677
联系人:王嘉
股权结构:
■
(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18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四十五只开放式基金: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货币市场基金、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全球收益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诺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汇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双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鸿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信用债券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天天宝货币市场基金、诺安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诺安永鑫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聚鑫宝货币市场基金、诺安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裕鑫收益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低碳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诺安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利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景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秦维舟先生,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北京中联新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香港昌维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香港先锋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副总裁、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徐卫晖先生,副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财会部副总经理,中化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化河北进出口公司总经理,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投资发展部总经理,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赵忆波先生,董事,硕士。历任南方航空公司规划发展部项目经理,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翰伦投资咨询公司(马丁可利基金)投资经理,纽银西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现任泽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总经理。
齐斌先生,董事,硕士。历任中国国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战略规划部副总经理。现担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清章先生,董事,硕士。历任天津电视台总编室副主任,天津广播电视台宣传管理部副主任。现任上海钟表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摩士达钟表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
奥成文先生,董事,硕士。历任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经营部副经理,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汤小青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历任国家计委财政金融司处长,中国农业银行市场开发部副主任,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合作司副司长,中国银监会合作金融监管部副主任,内蒙古银监局、山西银监局局长,中国银监会监管一部主任,招商银行副行长。
史其禄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外汇业务管理处处长,中国工商银行伦敦代表处首席代表,中国工商银行新加坡分行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机构金融业务部资深专家。
赵玲华女士,独立董事,硕士。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总医院新闻干事,全国妇女联合会宣传部负责人,中国人民银行人事司综合处副处长,国家外汇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副处长,中国外汇管理杂志社社长兼主编,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巡视员。
2. 监事会成员
李京先生,监事,企业管理硕士。历任中国中化集团总裁办公室部门经理,中化集团香港立丰实业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化汇富资产管理公司副总经理,中化欧洲资本公司副总经理兼世盈(厦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赵星明先生,监事,金融学硕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证券管理处副处长、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会秘书长、君安证券香港公司副总经理等职。
戴宏明先生,监事。历任浙江证券深圳营业部交易主管、国泰君安证券公司部门主管、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中心主管。
梅律吾先生,监事,硕士。历任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研究部副总监、指数投资组副总监。
3. 经理层成员
奥成文先生,总经理,经济学硕士,经济师。曾任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经营部副经理、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2002年10月开始参加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工作,任公司督察长,现任公司总经理。
杨文先生,副总经理,企业管理学博士。曾任国泰君安证券公司研究所金融工程研究员、中融基金管理公司市场部经理。2003年8月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总监、发展战略部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杨谷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CFA。1998年至2001年任平安证券公司综合研究所研究员;2001年至2003年任西北证券公司资产管理部研究员。2003年10月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诺安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基金经理、诺安多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投资总监、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陈勇先生,督察长,经济学硕士。曾任国泰君安证券公司固定收益部业务董事、资产管理部基金经理、民生证券公司证券投资总部副总经理。2003年10月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研究部总监,现任公司督察长。
4. 基金经理
吴博俊先生,硕士,2008年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14年6月起任诺安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6月起任诺安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及诺安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
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分股票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固定收益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具体如下:
股票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公司总经理奥成文先生担任,委员包括:杨谷先生,副总经理、投资总监、基金经理;夏俊杰先生,投资三部总监、基金经理;周心鹏先生,投资二部执行总监、基金经理;王创练先生,研究部总监。
固定收益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公司总经理奥成文先生担任,委员包括:杨谷先生,副总经理、投资总监、基金经理;杨文先生,副总经理;谢志华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基金经理;王创练先生,研究部总监。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证监基字【1998】3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1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蒋松云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5年9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05人,平均年龄30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5年9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496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一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49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A类基金份额
1.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本公司在深圳、北京、上海、广州、成都开设五个直销网点对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1)深圳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9—20层
邮政编码:518048
电话:0755-83026603
传真:0755-83026677
联系人:刘倩云
(2)北京直销网点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甲14号诺安基金大厦8-9层
邮政编码:100020
电话:010-59027811
传真:010-59027890
联系人:孟佳
(3)上海直销网点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号21世纪中心大厦903室
邮政编码:200120
电话:021-68824617
传真:021-68362099
联系人:王惠如
(4)广州直销网点
办公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夏路10 号富力中心2908
邮政编码:510623
电话:020-38928980
传真:020-38928980
联系人:黄怡珊
(5)西部营销中心
办公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下东大街216 号喜年广场2407
邮政编码:610021
电话:028-86586052
传真:028-86586055
联系人:裴兰
(6)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具体交易细节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网址:www.lionfund.com.cn
2. 基金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5799
传真:010-66105798
客户服务电话:95588(全国)
网址:www.icbc.com
(2)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办公地址:中国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客服电话:400-888-8811
网址:www.cbhb.com.cn
(3)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1号信合大厦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1号信合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继康
客户服务电话:95313
网址:www.grcbank.com
(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浙江宁波市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中国浙江宁波市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服电话:95574
公司网址: www.nbcb.com.cn
(5)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山南路76 号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山南路76 号
法定代表人:王能
联系人:刘卫平
联系电话:0773-3821373
客服电话: 400-86-96299
公司网址: www.guilinbank.com.cn
(6)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二街 9 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二街 9 号
法定代表人:任晓平
联系人:郑博巍
电话:0510-85062012
传真:0510-82830557
客户服务电话:0510-96058
公司网址:www.wrcb.com.cn
(7)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
法定代表人: 王兰凤
客户服务电话:96067
网址:www.suzhoubank.com
(8)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 栋 41 层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 栋 41 层
法定代表人:王宜四
客户服务电话:95335
网址: www.avicsec.com
(9)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18、19楼全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18、19楼全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33
网址:www.wlzq.com.cn
(10)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 3 号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联系人:王兆权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1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电话:021-63219781
传真:021-51062920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999 或 027-85808318
公司网址:www.95579.com
(12)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1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68815009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788、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1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中信建投证券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联系人:权唐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或95587
网址:www.csc108.com
(15)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客户服务电话:95511转8
网址:www.stock.pingan.com
(1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17)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李长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665-0999
网址:www.tpyzq.com
(18)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信托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信托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客户服务电话:95582
网址:www.westsecu.com
(19)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 单元
法定代表人:俞洋
客户服务电话:021-32109999
网址:www.cfsc.com.cn
(20)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A座-大连期货大厦38、39层
办公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A座-大连期货大厦38、39层
法定代表人:李红光
联系人:汪晖
电话:0411-39673301
传真:0411-39673219
客户服务电话:4008-169-169
网址:www.daton.com.cn
(21)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电话:0769-22119426
联系人:张建平
客户服务电话:961130
网址:www.dgzq.com.cn
(22)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5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529
传真:010-66045678
联系人:尹伶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天相投顾网-网址:http://www.txsec.com
天相基金网-网址:www.jjm.com.cn
(23)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法定代表人:郭坚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com
(24)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法人代表人:马令海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网址: 8.jrj.com.cn
(25)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46层4609-10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46层4609-10单元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客服电话: 400-021-8850
公司网址: www.harvestwm.cn
(26)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10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27)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2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魏可妤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站:www.noah-fund.com
(28)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29)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 2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张裕
电话:021-60897869
传真:0571-26698533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30)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 号楼 2 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0571-88920897 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3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6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32)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址:licaike.hexun.com
(33)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9 号楼 15 层 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soho 现代城 c 座 1809
法定代表人:沈伟桦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联系人:程刚
电话:010-52855713
网址: www.yixinfund.com
(二)C类基金份额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 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9-20层
法定代表人:秦维舟
电话:0755-83026688
传真:0755-83026677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颐合中鸿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7号光华长安大厦2座1908-1911室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付朝晖
电话:010-65178866
传真:010-65180276
经办律师:虞荣方、侯金刚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卢伯卿
电话:021-61418888
传真:021-63350003
联系人:余志亮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明静、洪锐明
四、基金的名称
诺安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取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和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并上市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等权益类投资工具,国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债)、可交换债券、央票、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短期融资券、正回购、逆回购、定期存款、协议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权证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3%,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投资于创新驱动型相关主题上市公司的证券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战略性资产配置和战术性资产配置相结合的资产配置策略,根据宏观经济运行态势、政策变化、市场环境的变化,在长期资产配置保持稳定的前提下,积极进行短期资产灵活配置,力图通过时机选择构建在承受一定风险前提下获取较高收益的资产组合。
本基金实施大类资产配置策略过程中还将根据各类证券的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动态优化投资组合,以规避或控制市场风险,提高基金收益率。
2、股票投资策略
(1)创新驱动型相关主题上市公司的界定
创新型相关企业是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知名品牌,具有良好的创新管理和文化,整体技术水平在同行业居于先进地位,在市场竞争中具有优势和持续发展能力的企业。创新驱动型公司可以简单的理解为传统行业在技术、品牌、管理文化等方面往新兴行业、朝阳行业转型的公司,也可以是部分新兴行业类公司在原有技术、文化的基础上进一步的突破。
创新驱动型企业往往具备一定的特征:如以研究开发为企业的核心职能之一;集研发、生产、销售三位一体;较早且富于想象地确定一个潜在市场;关注潜在市场,努力培养、帮助用户;有着高效的协调研究与开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家精神;与客户和保持密切联系,紧且市场需求;结合国家新兴发展战略、拓展产业布局;通过外延或内部激励,实现效率的提高等等。
符合上述特征的企业,我们可以看成是创新驱动型企业。创新驱动型企业大多分布在高科技行业、消费品行业、知识密集型服务或国家政策倡导的新行业:如新能源汽车、工业机器人、智能建筑等。创新驱动型企业是一个国家最有活力的企业,应该成为政府重点扶植的对象,也是本基金未来重点的投资对象。
(2)公司基本面评价
在创新驱动型公司中,本基金将重点投资于满足基金管理人以下分析标准的公司。
1)公司所处行业市场空间相对于公司目前收入体量足够大
本基金主要通过行业数据以及公司披露等信息,对公司所处行业未来的市场容量判断,重点投资于行业处于蓝海阶段的公司。但在红海类行业里,如公司具备相关优势且有足够能力抢占竞争对手份额的,也是本基金投资的方向。
2)公司所在行业景气度较高,最好具备一定的政策扶持
本基金主要通过密切关注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规划动态,同时深入进行上、下游产业链调研,适时对各行业景气度变化情况进行研判,重点投资于行业景气度较高且、有政策支持、未来成长具有可持续性的公司。
3)公司所在行业竞争格局良好,有竞争优势
本基金主要通过密切跟踪行业集中度、行业内主要竞争对手策略及各公司产品(或服务)的市场份额、以及公司自身的竞争优势,判断公司所处行业格局,重点投资于处于行业龙头地位或具备成为龙头潜力的优势公司。
4)公司自身具备一定的壁垒或者优势
通过密切跟踪、调研相关公司以及竞争对手,了解公司在技术、管理、销售、资金等方面是否有对手不可复制的壁垒,以该特点出发评估公司的竞争力以及长期成长性,对具备壁垒的公司会给予重点投资。
5)公司管理层素质较高
选择管理层素质较高的公司,如高管管理团队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或者营销能力;公司已建立起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激励与利益分配机制设置合理;公司长期愿景清晰;企业文化积极向上,具备大的蓝图和发展战略。
(3)估值水平分析
本基金将根据上市公司的行业特性及公司本身的特点,选择合适的股票估值方法。可供选择的估值方法包括市盈率法(P/E)、市净率法(P/B)、市盈率-长期成长法(PEG)、企业价值/销售收入(EV/SALES)、企业价值/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法(EV/EBITDA)、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FCFF,FCFE)或股利贴现模型(DDM)等。
通过估值水平分析,基金管理人力争发掘出价值被低估或估值合理的股票。
(4)股票组合的构建与调整
在估值分析的基础上,本基金将建立投资组合。当行业或公司的基本面、股票的估值水平出现较大变化时,本基金将对股票组合适时进行调整。
3、债券投资策略方面,本基金的债券投资部分采用积极管理的投资策略,具体包括利率预测策略、收益率曲线预测策略、溢价分析策略以及个券估值策略。
4、权证投资策略方面,本基金将主要运用价值发现策略和套利交易策略等。作为辅助性投资工具,我们将结合自身资产状况审慎投资,力图获得最佳风险调整收益。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以控制风险为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本着谨慎的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并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预判市场风险较大时,应用股指期货对冲策略,即在保有股票头寸不变的情况下或者逐步降低股票仓位后,在面临市场下跌时择机卖出股指期货合约进行套期保值,当股市好转之后再将期指合约空单平仓。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国内资产证券化产品具体政策框架下,通过对资产池结构和质量的跟踪考察、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条款、预估提前偿还率变化对资产支持证券未来现金流的影响,充分考虑该投资品种的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谨慎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未来,根据市场情况,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与中证全债指数的混合指数,即: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40%
沪深300 指数为中证指数公司于2005年4月8日发布的综合反映沪深证券市场整体状况的指数,指数基期为2004 年12月31日,基点为1000点。其选样方法是对样本空间股票在最近一年(新股为上市以来)的日均成交金额由高到低排名,剔除排名后50%的股票,然后对剩余股票按照日均总市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名,选取排名在前300名的股票作为样本股。
同时,中证全债指数是中证指数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也是中证指数公司编制并发布的首只债券类指数。该指数的样本由银行间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市场的国债、金融债券及企业债券组成,中证指数公司每日计算并发布中证全债的收盘指数及相应的债券属性指标,为债券投资者提供投资分析工具和业绩评价基准。该指数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对异常价格和无价情况下使用了模型价,能更为真实地反映债券的实际价值和收益率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高风险、中高收益的基金品种。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日为2015年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四)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十)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本报告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也没有出现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期末其他资产构成
■
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一、诺安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40%。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①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5年6月18日生效,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本基金成立未满1年。
②本基金的建仓期为6个月,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本基金建仓期尚未结束。
③本报告所载数据截止日为2015年9月30日。自2015年11月18日起,本基金分设为两级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详情请见相关公告。”
十三、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基金的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
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1%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 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划出,经登记结算机构分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9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赎回费用
(1)A类基金份额
投资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应交纳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少于7日(不含7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少于7日但少于30日(不含30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7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少于30日但少于3个月(不含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5%的赎回费,并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少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不含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5%的赎回费,并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应当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具体费率如下:
■
注: 1年指365天。
(2)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收取 0.5%的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转换费用
(1)基金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以及相应的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对本基金的A类份额持续持有本基金少于7日(不含7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本基金的A类份额不少于7日但少于30日(不含30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7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本基金的A类份额不少于30日但少于3个月(不含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5%的赎回费,并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本基金的A类份额不少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不含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5%的赎回费,并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本基金的A类份额不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应当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收取 0.5%的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注:当转入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时,将收取申购费补差,即“申购费补差费率=转入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当转入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转出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时, 不收取申购费补差。
(2)转换份额计算公式
计算公式如下:A=[B×C×(1-D)/(1+G)+F]/E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G为申购费补差费率;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本次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6月1日刊登的《诺安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得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的补充,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本基金合同的生效日期、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至日期及相关财务数据的截至日期。
2、在“第二部分 释义”中,增加了相关词语的释义。
3、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中,更新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情况、主要人员情况、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信息。
4、在“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基金托管人内部控制制度。
5、在“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基金份额发售机构、代销机构、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的相关信息。
6、新增了“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分类”,增加了基金份额的分类的内容。
7、在“第七部分 基金的募集”中,更新了原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募集”的相关内容。
8、在“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中,更新了基金合同的生效日期,删除了“一、基金备案的条件”和“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9、在“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中,更新了“一、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和“二、基金的转换”的相关内容。
10、在“第十部分 基金的投资”中,增加了“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八、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相关数据及内容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9月30日。
11、新增了“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业绩”内容,添加了本基金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基准收益率比较表以及本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12、在“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更新了“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的相关内容。
13、在“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中,更新了“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和“三、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的相关内容。
14、在“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中,更新了“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15、在“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更新了“六、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的相关内容。
16、、在“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摘要”中,更新了“八、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相关内容。
17、在“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中,更新了“四、基金投资的服务” 的相关内容。
18、新增了“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列举了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的相关公告。
十五、签署日期
2015年12月18日
以上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