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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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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98 证券简称:好莱客 公告编号:临2016-005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经理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月28日,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总经理周懿先生通知,周懿先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经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情况

 2016年1月15日,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02),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公司总经理周懿先生拟于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通过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二、本次增持计划完成的情况

 公司总经理周懿先生于2016年1月1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9%,平均增持股价为25.23元/股;2016年1月1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18,4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平均增持股价为22.32元/股;2016年1月2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4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4%,平均增持股价为23.55元/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经理周懿先生累计增持了公司股份85,6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9%,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03.59万元。公司总经理周懿先生已完成《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02)中的增持计划。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公司总经理周懿先生依据承诺未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并承诺在增持完成后法定期限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其他说明

 1、公司总经理周懿先生增持公司股份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律师法律意见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总经理周懿先生增持公司股份事项发表了法律意见: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证券违法行为;截止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增持股份履行的信息披露程序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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