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证券代码:000998 公告编号:2016-12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伍跃时先生辞去董事长职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1月25日收到董事长伍跃时先生的辞职申请。伍跃时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董事长职务,且其辞职申请自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新任董事时生效。
伍跃时先生辞任公司董事长后,仍担任公司董事、常务副董事长、决策委员会主任、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
伍跃时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一直勤勉尽责,对公司发展做出了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此深表感谢!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16-13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一)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关于取消议案的相关规定,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16年1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定取消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章程的议案》、《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于2016年1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次(临时)会议,决定取消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章程》、《议事规则》关于增加临时提案的相关规定,湖南新大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新股份”,目前持有公司144,384,310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为11.49%)于2016年1月13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书面提案,提议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章程的议案》、《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上述情况外,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其他变更、增加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大会未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召集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月28日下午14: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投票时间为2016年1月27日15:00至2016年1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湘江中路一段308号万达文华酒店三楼长沙厅。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袁定江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计84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558,703,95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44.4759%,其中亲自或委托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26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51,364,72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27.970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计58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207,339,22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16.5053%。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54,735,3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897%;反对3,930,7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036%;弃权3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8%。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6,961,3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037%;反对3,930,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792%;弃权3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1%。
(二)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57,769,0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27%;反对82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68%;弃权11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5%。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9,995,0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68%;反对82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13%;弃权11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8%。
2、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57,711,9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24%;反对85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25%;弃权13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0%。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9,937,9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10%;反对85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858%;弃权13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2%。
3、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57,711,9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24%;反对68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23%;弃权30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2%。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9,937,9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10%;反对68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93%;弃权30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97%。
4、通过累积投票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王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15,897,649股。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2,478,681股。
(2)选举张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15,915,955股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2,496,987股
(3)选举陶扬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15,915,955股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2,496,987股
(4)选举常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15,479,242股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2,060,274股
(5)选举庞守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15,479,242股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2,060,274股
(6)选举吴新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15,479,241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2,060,273股
(7)选举唐红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15,479,242股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2,060,274股
5、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傅剑平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58,371,9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06%;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32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90%。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0,597,9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97%;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32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91%。
公司第六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尹贤文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与黄先跃先生、罗闰良先生、李华军先生、傅剑平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6、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前提下,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核心管理团队签署业绩承诺及奖惩方案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1,643,6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33%;反对5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3%;弃权24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4%。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5,111,1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42%;反对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2%;弃权24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26%。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
尹贤文先生:198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2007年进入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主管,四川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行政管理部经理、总经理助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延伸产业管理部副经理、产业发展部副经理,现任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经理,职工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16-14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16年1月28日(星期四)下午16:30在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湘江中路一段308号万达文华酒店三楼贵宾厅召开了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6年1月25日以传真、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炯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3人。董事王炯先生、伍跃时先生、袁定江先生、毛长青先生、张坚先生、陶扬先生、廖翠猛先生、张秀宽先生、王道忠先生,独立董事任天飞先生、常清先生、庞守林先生、唐红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邓华凤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袁定江先生代其出席和表决,独立董事吴新民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任天飞先生代其出席和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常务副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议案》。
1、全体与会董事以15票同意一致选举王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2、全体与会董事以15票同意一致选举伍跃时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常务副董事长。
3、全体与会董事以15票同意一致选举毛长青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二)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决策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伍跃时先生、袁定江先生、毛长青先生、廖翠猛先生、张秀宽先生为决策委员会委员。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执行总裁、执行委员会委员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秀宽先生为执行总裁,聘任彭光剑先生、马德华先生、青志新先生和宫俊涛先生为执行委员会委员,与董事兼总裁廖翠猛先生、董事兼执行总裁张秀宽先生共同组成执行委员会。其中彭光剑先生兼任常务副总裁,马德华先生兼任副总裁,青志新先生兼任副总裁,宫俊涛先生兼任首席信息官(执行委员会委员简历附后)。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远景战略及五年战略目标与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七)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战略发展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炯
副主任委员:伍跃时
委 员:王炯、伍跃时、袁定江、毛长青、张坚、陶扬、邓华凤、廖翠猛、张秀宽、常清、任天飞
2、风险控制委员会
主任委员:袁定江
委 员:袁定江、张坚、常清、吴新民、任天飞
3、科技发展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秀宽
委 员:张秀宽、邓华凤、廖翠猛、吴新民、任天飞
4、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庞守林
委 员:庞守林、常清、吴新民、伍跃时、毛长青
5、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唐红
委 员:唐红、任天飞、庞守林、袁定江、陶扬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八)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6年1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九)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修订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对《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1、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96,100,000元。
拟修订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56,194,674元。
2、原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996,100,00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996,100,000股,其他种类股0股。
拟修订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1,256,194,674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256,194,674股,其他种类股0股。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十)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新大新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湖南隆平茶业高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6年1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在关联董事伍跃时先生、王道忠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二、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共同投资关联交易的事前及事后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总裁、执行委员会委员等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廖翠猛先生: 196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现任公司董事、总裁、执行委员会主任。最近五年均在公司任职。
张秀宽先生:1968年出生,MBA。现任公司董事、执行总裁、执行委员会委员、产业总监,安徽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最近五年均在公司任职。
彭光剑先生:196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MBA,副研究员。现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常务副总裁,安徽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最近五年均在公司任职。
马德华先生:196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现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裁、产业总监。最近五年一直担任天津德瑞特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天津市绿丰园艺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天津冬冠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青志新先生:1970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裁,湖南亚华种子有限公司总经理。最近五年均在湖南亚华种子有限公司任职。
宫俊涛先生:198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现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首席信息官。最近五年曾任中信现代农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通信行业研究员、上海格蒂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16-15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于2016年1月28日(星期四)下午18:00在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湘江中路一段308号万达文华酒店公司三楼贵宾厅召开了第九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先跃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研究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16-16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湖南新大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新股份”)拟与湖南梦和商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梦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由新大新股份收购湖南梦和持有的湖南隆平茶业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平茶业”)1,000万元股权。
2、隆平茶业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1,75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总额比例为25%。隆平茶业住所位于长沙高新开发区沿高路15号隆平高科麓谷基地监测中心办公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为:茶叶品种的研发;茶文化的传播与交流;茶叶(不含精制茶、边销茶及搀兑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茶具、初级农副产品的销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鉴于新大新股份持有公司144,384,310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为11.4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共同投资类关联交易。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16年1月28日召开了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新大新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湖南隆平茶业高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在关联董事伍跃时先生、王道忠先生回避表决的前提下,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4、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前,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出具了事前独立意见。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后,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
5、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新大新股份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说明
鉴于新大新股份持有公司144,384,310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为11.4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共同投资类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共同投资标的名称:湖南隆平茶业高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沿高路15号隆平高科麓谷基地监测中心办公楼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万元
经营范围:茶叶品种的研发;茶文化的传播与交流;茶叶(不含精制茶、边销茶及搀兑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茶具、初级农副产品的销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财务数据:截至2015年12月31日,隆平茶业合并财务报表的营业收入为42,264,895.74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88,392.83元,所有者权益为67,017,225.02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湖南梦和同意将其在隆平茶业所持股权,即隆平茶业注册资本的14.285%转让给新大新股份,新大新股份同意受让。
2、 湖南梦和持有隆平茶业的14.285 %股权,本次转让价格为1,000万元。
3、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无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无影响。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本年年初至本关联交易披露日,公司与新大新股份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0万元(不含本次交易金额)。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前,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出具了事前独立意见:
新大新股份拟以1,000万元收购湖南梦和商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隆平茶业1,000万元股权,由于新大新股份系公司股东(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为11.49%),本次投资构成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我们同意将本事项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表决,董事伍跃时、王道忠作为关联董事应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
2、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后,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出具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已于2016年1月28日召开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新大新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湖南隆平茶业高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伍跃时、王道忠已回避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未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独立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新大新股份和湖南梦和拟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证券代码:000998 公告编号:2016-17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于 ?2016年?1?月28日召开了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授权决策委员会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额度内,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确定理财金额、期间等。此外,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本次投资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购买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投资资金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5年12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了《关于核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95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60,094,674股新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2-3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1月8日,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60,094,67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1.83元,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3,076,919,993.4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3,505,060.37元,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53,414,933.05元(不包括发行申购资金于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6年1月25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余额为人民币197,727.52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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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表,本次募集资金结余为197,092.49万元,与上述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余额197,727.52万元的差额为635.03万元,主要系部分未付的发行费用和利息收入。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系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理财产品。
(三)投资金额
公司董事会授权决策委员会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额度内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资金在上述额度及董事会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
投资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将会有一定的理财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赎回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投资风险,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不保证理财收益,风险程度属于无风险或风险极低。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5、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并将与相关业务单位保持紧密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本次使用不超过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同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也不存在不利影响。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保荐机构意见
隆平高科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同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也不存在不利影响。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隆平高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但投资的理财产品需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湖南隆平茶业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平茶业”)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1,75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总额比例为25%。公司股东湖南新大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新股份”,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为11.49%)拟以1000万元收购湖南梦和商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隆平茶业1000万元股权(占隆平茶业出资总额比例为14.285%)。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现出具如下意见: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已于2016年1月28日召开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新大新股份有限公司收购
湖南隆平茶业高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伍跃时、王道忠已回避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交易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未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签字:
任天飞
常 清
庞守林
吴新民
唐 红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独立意见
湖南隆平茶业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平茶业”)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00万元,其中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资1,75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总额比例为25%。公司股东湖南新大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新股份”,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11.49%)拟以1000万元收购湖南梦和商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隆平茶业1000万元股权(占隆平茶业出资总额比例为14.285%)。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现出具如下意见:
一、新大新股份拟以1000万元收购湖南梦和商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隆平茶业1000万元股权,由于新大新股份系公司股东(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为11.49%),本次投资构成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二、我们同意将本事项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表决,董事伍跃时、王道忠作为关联董事应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签字:
任天飞
常 清
庞守林
吴新民
唐 红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开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张秀宽为执行总裁,聘任彭光剑、马德华先生、青志新、宫俊涛为执行委员会委员,其中彭光剑兼任常务副总裁,马德华先生兼任副总裁、青志新兼任副总裁,宫俊涛兼任首席信息官。
二、经审阅上述相关人员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独立董事签字:
任天飞
常 清
庞守林
吴新民
唐 红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开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本次使用不超过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同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也不存在不利影响。
独立董事签字:
任天飞
常 清
庞守林
吴新民
唐 红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