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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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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0821 证券简称: 京山轻机 编号:2016-04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27日召开的八届十八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并经2015年12月15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具体情况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公告。

 2015年12月25日,公司八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部分内容的议案》,相关内容详见2015年12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的要求,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6年1月28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汇添富基金-招商银行-京山轻机—成长共享30号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累计购入公司股票16,241,918股,成交金额合计229,153,972.68元,交易均价14.11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40%。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购买的股票将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自本公告日起12个月。

 公司公布和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时,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没有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况。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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