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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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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
业绩预亏公告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景谷 公告编号: 临2016-010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

 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本公司201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为7500万元—9000万元 。

 3、本次业绩预亏为公司初步测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727,576.33元。

 2、每股收益:-0.35元/股。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1、流动资金严重短缺支付欠款压力巨大。近年建材行业市场疲软,导致流动资金严重短缺,欠款额度大,支付压力巨大,造成三车间全面停产,一、四、五车间开工不足;

 2、设备老化、效能低下。公司人造板生产设备大多属于80年代产品,已投入使用多年,老化十分严重,科技含量不高,精度差,自动化水平低,劳动强度大,产能低,耗能高,与同行厂家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导致二、六、七车间全面停产,一、四、五车间虽然进行了部分技改,但根本性的问题仍未得到全面有效解决;

 3、原料不足,停产损失严重。今年因资金和市场问题,上半年原料储备不足,下半年又未能及时采伐木材,导致原料供给不足。从10月份起,公司四车间停产近2个月,五车间停产达3个月,一车间停产达半年,停产损失严重;

 4、处置不良资产。由于资产使用时间长,设备老化,超期服役,造成许多资产闲置报废,经公司清理,处置了部分不良资产。

 四、其他说明事项

 1、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经审计后的2015年年度报告为准;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公司2015年度业绩若是亏损,将在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即在本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景谷 公告编号: 临2016-011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2015年预计净利润为负值,如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公司股票将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现将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5年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亏损约为7500万元—9000万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15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2、如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将出现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公司股票将在2015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处理。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谨慎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景谷 公告编号: 临2016-012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终止股份转让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广东宏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宏巨”)于2016年1月21日与南京丰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丰同投资”)签署了《关于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丰同投资拟以协议受让的形式受让广东宏巨持有的公司合计35,702,7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7.5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1月23日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2016年1月23日于2016年1月28日,公司接到广东宏巨《关于终止股份协议转让事宜的函》,主要内容为:本公司于2016年1月2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股东股份协议转让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出本公司与南京丰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股份协议转让行为,不符合2015年9月18日发布的《中国证监会上市部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规定,对于投资者收购上市公司股份成为第一大股东但持股比例低于30%的,也应当遵守《证券法》第九十八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的规定。本公司决定立即终止与南京丰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策划。在锁定期届满(2016年7月8日)前,我公司不再操作此类行为。

 公司董事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 600265 证券简称:ST景谷 公告编号:临2016-013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复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我公司于2016年1月26日披露《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因筹划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1月26日起停牌。

 2016年1月28日,公司决定终止进行上述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月29日复牌。

 《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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