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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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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39 证券简称:奥特佳   公告编号:2016-018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1月26日,公司接到本公司主要股东从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增持情况

 单位:元/股

 ■

 注:1、西藏天佑投资有限公司、江苏天佑金淦投资有限公司均为北京天佑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天佑投资有限公司、西藏天佑投资有限公司、江苏天佑金淦投资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其实际控制人均为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张永明。西藏天佑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1月6日、7日、8日、13日、14日、15日、26日七天累计增持公司股票11,728,481股,累计投入资金 1.44亿元,增持后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3.7%。

 2、江苏帝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至本公告日累计增持208800股,投入资金经约310万元。

 二、本次增持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目的:公司主要股东基于对本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增强广大投资者的信念,决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票。

 2、增持计划:1、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帝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自2016年1月6日起,未来一个月内出资不超过5000万元,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票。江苏帝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王进飞先生在12个月内累计增持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公司股东北京天佑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自2016年1月6日起,未来一个月内出资不超过1.5亿元,以其全资子公司西藏天佑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票。

 3、本次增持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江苏帝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佑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根据江苏帝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佑投资有限公司的增持计划,未来仍有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可能。本公司将持续关注主要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39 证券简称:奥特佳   公告编号:2016-019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继续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1月26日,公司接到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东北京天佑投资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的书面通知,现将公司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前次增持情况

 公司于2016年1月6日披露了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东北京天佑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告,计划自2016年1月6日起,未来一个月内出资不超过1.5亿元,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票。至本公告日,北京天佑投资有限公司以其全资子公司西藏天佑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票11,728,481股,累计投入资金约 1.44亿元。北京天佑投资有限公司、西藏天佑投资有限公司、江苏天佑金淦投资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完后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3.7%。

 二、继续增持计划

 公司股东北京天佑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自2016年1月27日起,未来一个月内出资不超过1亿元,以其全资子公司西藏天佑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继续增持本公司股票。

 三、增持目的

 鉴于目前证券市场整体波动较大,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东北京天佑投资有限公司基于对本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增强广大投资者的信念,决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继续增持本公司股票。

 四、其他事项

 1、北京天佑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2、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4、本公司将持续关注北京天佑投资有限公司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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