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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22日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书面通知。会议于2016年1月26日在公司25楼会议室以现场和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范鸣春董事委托王勇健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何如董事长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议案,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201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首席投资官的议案》,聘任袁超先生担任公司首席投资官,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生效。
议案表决情况: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公司于日前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深圳证监局关于核准袁超证券公司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深证局许可字[2016]9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对袁超先生的任职条件进行了审查,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袁超先生为公司首席投资官。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聘任首席投资官的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聘任袁超先生为公司首席投资官。
袁超先生简历如下:
袁超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袁超先生曾任美国纽约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公司固定收益部金融衍生品风险管理经理、美国纽约巴克莱银行美元金融衍生品交易部金融衍生品交易员、美国纽约摩尔对冲基金管理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裁、美国芝加哥堡垒对冲基金管理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裁、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人保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等职务;2015年7月加入公司,担任首席投资官兼国信弘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