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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 2965号文核准,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北京信威”)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人民币20亿元)的公司债券。2016年1月26日,北京信威完成了2016年度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发行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债券名称、证券代码及证券简称: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度公司债券(第一期)、136192、16信威01。
2、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
3、债券期限:本期发行的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债券利率: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为6.60%。
5、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若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6、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7、发行首日及起息日:本期债券发行首日为2016 年1 月25 日,起息日为2016年1月25日。
8、付息日: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1月25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9、兑付日:2021年1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但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1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通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