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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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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债券发行公告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D座光大银行办公楼14-18楼)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恒泰证券”)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213号文核准,2014年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2、恒泰证券本次发行不超过面值15亿元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发行不超过1,5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评级为AAA。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78.44亿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3.91亿元(2012年、2013年和2014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根据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簿记区间的上限测算,发行人平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本期债券由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本期债券分为2个品种,分别为浮动利率3年期品种(以下简称“品种一”)和固定利率3年期品种(以下简称“品种二”)。其中,品种一初始发行规模为1亿元,品种二初始发行规模为14亿元。两个品种间可以进行相互回拨,回拨比例不受限制,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协商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权。

 6、品种一的票面利率由基准利率加基本利差确定。每个计息周期所采用的基准利率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Shibor(1W)在当期起息日前250个工作日的算术平均值,第一个计息周期采用的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250个工作日Shibor(1W)的算术平均值,以后每个计息周期采用的基准利率为该计息周期起息日前250个工作日Shibor(1W)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各期基准利率时,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基本利差询价区间为-1%-0%,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利差询价区间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确定,在该品种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品种二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2.5%-4.0%,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利率询价区间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在该品种的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7、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付息,不计复利。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支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8、本期债券采用网上、网下同时发行的方式公开发行。

 9、本期债券浮动利率品种(品种一)初始发行规模为1亿元,不设网上发行,网下预设的发行总额为1亿元;固定利率品种(品种二),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占该品种发行规模的比例分别为1%和99%。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将根据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果网下发行认购总量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或部分回拨至网上公开发行;如果网上公开发行认购总量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再全部回拨至网下。本期债券两个品种间可以进行相互回拨,回拨比例不受限制。

 10、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织代销。如截至发行期结束,发行人销售出的本期债券面值总额未达到150,000万元但达到本期债券核准规模最高值的70%,即105,000万元时,实际销售出的债券面值总额为本期债券的实际发行总额。如实际销售出的债券面值总额不足本期债券核准规模最高值的70%即105,000万元(不含)时,即为本次发行失败,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将在缴款日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已认购并缴款的投资者全部认购款项,退还方式另行规定。

 11、网上发行投资者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与认购,本期债券品种二的网上发行代码为“751996”,简称为“14恒泰05”。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张,1,000元),超过1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网上发行代码“751996”将转换为上市代码“136215”。

 12、网下发行仅面向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通过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申购,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手(100万元),超过1,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3、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5、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6、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债券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16年1月27日(T-2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7、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2014年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浮息利率3年期品种简称为“14恒泰04”,固定利率3年期品种简称为“14恒泰05”)。

 (二)发行总额:不超过15亿元。

 (三)票面金额:100元。

 (四)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分为2个品种,分别为浮动利率3年期品种(以下简称“品种一”)和固定利率3年期品种(以下简称“品种二”)。其中,品种一初始发行规模为1亿元,品种二初始发行规模为14亿元。两个品种间可以进行相互回拨,回拨比例不受限制,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权。

 (五)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品种一的票面利率由基准利率加基本利差确定。每个计息周期所采用的基准利率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Shibor(1W)在当期起息日前250个工作日的算术平均值,第一个计息周期采用的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250个工作日Shibor(1W)的算术平均值,以后每个计息周期采用的基准利率为该计息周期起息日前250个工作日Shibor(1W)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各期基准利率时,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基本利差询价区间为-1%-0%,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利差询价区间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确定,在该品种存续期内固定不变。品种二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2.5%-4.0%,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利率询价区间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在该品种的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六)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付息,不计复利。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支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七)起息日期:自发行首日,即2016年1月29日开始计息,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1月29日为下一个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八)付息日期:债券存续期内,本期债券自2017年起每年1月29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计算利息)。

 (九)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1月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计算利息)。

 (十)发行价格:按债券面值平价发行。

 (十一)债权代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A。

 (十三)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十四)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网上、网下同时发行的方式公开发行。

 (十八)发行对象:本期债券拟向全体投资者公开发行。

 (十九)发行期限:2016年1月29日为发行首日,至2016年2月2日止,发行期3个工作日。

 (二十)发行首日:2016年1月29日。

 (二十一)网上/网下回拨机制:本期债券浮动利率品种(品种一)初始发行规模为1亿元,不设网上发行,网下预设的发行总额为1亿元;固定利率品种(品种二),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占该品种发行规模的比例分别为1%和99%。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果网下发行认购总量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或部分回拨至网上公开发行;如果网上公开发行认购总量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再全部回拨至网下。本期债券两个品种间可以进行相互回拨,回拨比例不受限制。

 (二十二)承销方式:由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承销团代销。

 (二十三)债券托管: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式,本期债券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二十四)交易场所: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十五)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十六)本期发行预计实收募集资金:本期债券预计发行总额为不超过150,000万元,扣除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1%的发行费用后,预计实收募集资金不少于148,500万元。

 (二十七)发行费用:本期债券发行总计费用(包括主承销费用、审计费用、律师费、资信评级费用、债权代理费用、发行手续费等)预计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1%。

 (二十八)其他重要条款:

 1、发行人在发行期限内销售的债券面值总额达到150,000万元时,本期发行即告结束,实际发行总额为150,000万元。

 2、截至发行期限结束,发行人销售出的债券面值总额达到本期债券计划发行总额的70%,即105,000万元,但不足150,000万元时,则实际销售出的债券面值总额为本期债券的实际发行总额。

 3、截至发行期限结束,发行人销售出的债券面值总额未达到本期债券计划发行总额的70%即105,000万元(不含)时或未能满足债券上市条件的,则本期债券发行失败,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将在缴款日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已认购并缴款的投资者全部认购款项,退还方式另行规定。

 (二十九)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或利差)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品种一的票面利率由基准利率加基本利差确定。每个计息周期所采用的基准利率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Shibor(1W)在当期起息日前250个工作日的算术平均值,第一个计息周期采用的基准利率为2016年1月29日(T日)前250个工作日Shibor(1W)的算术平均值,以后每个计息周期采用的基准利率为该计息周期起息日前250个工作日Shibor(1W)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各期基准利率时,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基本利差询价区间为-1%-0%,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利差询价区间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确定,在该品种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品种二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2.5%-4.0%,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利率询价区间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在该品种的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6年1月28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16年1月28日(T-1日)10:00-15:00之间将《2014年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和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或利差)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或利差);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或利差);

 (3)填写询价利率(或利差)时精确到0.01%;

 (4)填写询价利率(或利差)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或利差)上的认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为100万元(1,000手,10,000张)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或利差)对应的认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或基本利差)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或利差)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在未获得簿记管理人同意的情况下,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2、提交

 参与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2016年1月28日(T-1)10:00-15:00之间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及时传真至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处,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处。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申购传真:010-56765389

 咨询电话:010-56765388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处,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下询价的结果在预设的利率(或利差)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或基本利差),并将于2016年1月29日(T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上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上发行的对象为持有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首位为A、B、D、F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15亿元,分为2个品种,分别为浮动利率3年期品种(以下简称“品种一”)和固定利率3年期品种(以下简称“品种二”)。其中品种一初始发行规模为1亿元,不设网上发行,网下预设的发行总额为1亿元;品种二初始发行规模为14亿元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占该品种发行规模的比例分别为1%和99%。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将根据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果网下发行认购总量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或部分回拨至网上公开发行;如果网上公开发行认购总量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再全部回拨至网下。本期债券两个品种间可以进行相互回拨,回拨比例不受限制。

 (三)发行时间

 网上发行时间为1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2016年1月29日(T日)上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四)认购办法

 1、本期债券固定利率3年期品种简称为“14恒泰05”,发行代码为751996。

 2、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在网上发行日的正常交易时间内,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卖出申报”,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买入申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撮合成交,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上认购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先进行网上认购的投资者的认购数量将优先得到满足,上交所交易系统将实时确认成交。当本期债券品种二网上累计的成交数量达到该品种网上发行的预设数量时,该品种网上发行即结束。当本期债券网上预设数量认购不足时,剩余数量将一次性回拨至网下发行。

 4、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张,1,000元),超过1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投资者认购数量上限还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凡参与网上认购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并办理指定交易,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认购日2016年1月29日(T日)之前开立上交所证券账户及办理指定交易。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存入足额资金的认购者,需在网上认购日之前(含当日)存入全额认购款,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认购者,必须在网上认购日(含当日)在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设资金账户,并存入全额认购款。资金不足部分的认购亦视为无效认购。

 6、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

 (五)结算与登记

 网上发行的结算与登记按照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六)网上发行注册

 本次网上发行注册由登记公司根据网上认购结果进行资金结算确认有效认购后进行注册。

 四、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品种一预设发行规模为1亿元,不设网上发行,网下预设的发行总额为1亿元。品种二预设发行规模为14亿元,该品种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为该品种预设发行数量为该品种预设发行规模的99%,即13.86亿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果网下发行认购总量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或部分回拨至网上公开发行;如果网上公开发行认购总量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再全部回拨至网下。本期债券两个品种间可以进行相互回拨,回拨比例不受限制。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家机构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手(100万),超过1,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一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次债券的发行总额。

 (三)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3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2016年1月29日(T日)至2016年2月1日(T+1日)每日的9:00-17:00及2016年2月2日(T+2日)的9:00-12:00。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本期债券网下认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的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6年1月28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欲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的认购意向,与机构投资者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与其签订《网下认购协议》。网下配售不采用比例配售的形式,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

 各机构投资者应在2016年1月28日(T-1日)10:00-15:00之间将以下资料传真至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处:

 (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六)配售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原则如下: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或利差)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或利差)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或利差)确认为发行利率(或基本利差)。申购利率(或利差)在最终发行利率(或利差)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原则上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6年2月2日(T+2日)12:00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机构投资者全称”和“2014年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凭证。若机构投资者未能在2016年2月2日(T+2日)12:00之前缴足认购款,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该机构投资者的认购。

 收款单位: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名: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深圳安联支行

 账号:755904639610404

 系统内行号:308584001282

 联系人:贾敬峦、续毅敏

 联系电话:010-66581727、010-66581630

 (八)网下发行注册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发行结果,将网下发行的注册数据于2016年2月3日(T+3日)的10:30前以书面和电子数据的形式报送上交所,同时按要求生成电子数据,报送登记公司进行注册登记。

 (九)违约申购的处理

 未能在2016年2月2日(T+2日)12:00前缴足认购款的机构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申购,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五、认购费用

 本期债券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债券募集说明书》。

 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一)发行人

 名称: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2号泰康国际大厦7层

 联系人:张金华、刘昕锐

 联系电话:010-56765388

 传真:010-56765389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联系人:李雅娟、贾敬峦、续毅敏

 联系电话:010-66581728、010-66581727、010-66581630

 传真:010-66581611

 邮编:518038

 附件: 2014年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2、每个品种最多可填写5档票面利率及对应的申购金额;

 3、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超过1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4、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5、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6、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4.30% - 4.6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4.6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10,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60%,但高于或等于4.50%时,有效申购金额7,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50%,但高于或等于4.40%时,有效申购金额4,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40%,但高于或等于4.30%时,有效申购金额2,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3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7、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本发行公告要求的时间内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8、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传真:010-56765389;电话: 010-56765388

 发行人: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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