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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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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持有“宝通科技”

 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所持有的宝通科技(股票代码:300031)于2016年01月21日起停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中证协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关于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01月26日起对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该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直至该停牌股票恢复活跃交易,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相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如发生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本公司将及时调整估值方法并公告,以保证其持续适用。

 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01月27日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之纯债A份额折算方案的公告

 根据《中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中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规定,中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纯债A每满半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将对纯债A进行基金份额折算。现将折算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折算基准日

 本次纯债A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与其第六个开放日为同一个工作日,即2016年1月29日。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纯债A所有份额。

 三、折算频率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半年折算一次。

 四、折算方式

 折算日日终,纯债A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1.000 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纯债A的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纯债A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纯债A的折算比例=折算基准日折算前纯债A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1.000

 纯债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纯债A的份额数×纯债A的折算比例

 纯债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在基金分级运作期内,纯债A在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将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8位,由此计算得到的纯债A的折算比例将保留到小数点后8位。

 五、重要提示:

 1、除保留位数因素影响外,基金份额折算对纯债A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2、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后,折算基准日折算前纯债A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纯债A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结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3、若近期市场出现异常波动,导致本折算方案不适用,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4、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7日

 中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

 纯债A、纯债B暂停办理转托管业务公告

 《中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于 2013 年1月31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中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不再进行基金份额分级,并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纯债A(基金份额简称:纯债A,基金代码:166017)和纯债B(场内简称:纯债B,基金代码:150119)将自本基金的份额转换基准日(2016年2月1日)起暂停办理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根据纯债A和纯债B基金份额转换比例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转换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实施转换。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zofund.com 或拨打客服电话: 400-888-9788 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7日

 中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之纯债A份额开放赎回期间

 纯债B份额的风险提示公告

 《中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3年1月31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中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即可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2016年1月29日为纯债A份额(简称:纯债A,基金代码:166017)的最后开放赎回申请日。纯债A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纯债A最后一个开放日选择将其持有的纯债A赎回,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赎回申请,其持有的纯债A将于2016年2月1日日终转换后被默认为转入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

 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前,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公告并提示纯债A的处理方式。2016年1月29日为纯债A份额的开放赎回申请日,即在该日15:00前接受办理纯债A份额的赎回业务。

 现就此次纯债A份额开放赎回期间纯债B份额的风险提示如下:

 1、纯债B份额收益分配变化的风险。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将于每个纯债A的开放日,根据该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重新调整纯债A的约定年收益率,计算公式为:

 纯债A的年约定收益率(单利)= 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25%

 目前,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为1.50%,如果2016年1月29日执行的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仍为1.50%,本次开放日后纯债A年收益率为2.75%。(2016年2月1日交易结束前本基金仍划分为纯债A、纯债B两级份额。)纯债A具有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是,本基金为纯债A设置的收益率并非保证收益,在极端情况下,如果基金在短期内发生大幅度的投资亏损,纯债A可能不能获得收益甚至可能面临投资受损的风险。

 纯债A的年收益率按照上述方式调整后,纯债B份额的收益分配将相应调整。

 2、纯债B份额杠杆率变动的风险。目前,纯债A与纯债B的份额配比为0.32338437:3。本次纯债A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赎回结束后,纯债A的赎回将引致份额配比发生变化,进而出现杠杆率变动风险。

 3、本次纯债A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赎回结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对纯债A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赎回的结果进行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7日

 中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

 纯债A份额开放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2016年1月29日为纯债A最后一个开放日,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赎回申请,其持有的纯债A将被默认为转入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

 2.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纯债A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半年开放一次,开放日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半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纯债A的第6个开放日(即最后一个开放日)为2016年1月29日,在纯债A最后一个开放日不开放申购,在该日15:00前接受办理纯债A份额的赎回业务。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纯债A无法按时开放赎回的,开放日为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3.日常赎回业务

 3.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5份基金份额。若某笔份额减少类业务导致单个基金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5份的,注册登记机构有权对该基金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做全部赎回处理。

 3.2赎回费率

 纯债A不收取赎回费用。

 3.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赎回价格为“确定价”原则,即纯债A的赎回价格以人民币1.00元为基准进行计算。

 本次开放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全部纯债A份额(包括纯债A因本次基金份额折算增加的份额数)均可申请赎回。

 本次开放日,所有经确认有效的纯债A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场外销售机构

 4.1.1 直销机构

 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8层

 客服电话: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021-68609700

 直销中心电话:021-68609602

 直销中心传真:021-68609601

 网址:www.zofund.com

 联系人:袁维

 4.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5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5.1 净值公告披露安排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纯债B上市交易前,基金管理人将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两级基金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在纯债B上市交易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和两级基金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在基金管理人在纯债A的开放日披露纯债A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在纯债B的封闭期届满日披露纯债A与纯债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并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或开始上市交易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公司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5.2 纯债A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披露的特别说明

 纯债A开放日,按照折算比例调整纯债A的基金份额,同时将纯债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000元。

 为方便投资者办理赎回业务,纯债A开放日披露的净值为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1.000元,持有人对应查询到的持有基金份额为根据折算基准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进行折算调整后的基金份额。

 开放日当日,纯债A按照1.00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办理赎回。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纯债A的第6个开放日即2016年1月29日,办理其赎回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基金份额划分为纯债A、纯债B两级份额,两者的份额配比原则上不超过7∶3。纯债A和纯债B的收益计算与运作方式不同,其中,纯债A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半年开放一次;纯债B封闭运作并上市交易,封闭期为3年。本基金在扣除纯债A的应计收益后的全部剩余收益归纯债B享有,亏损以纯债B的资产净值为限并由纯债B承担。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将不再进行基金份额分级。

 (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纯债A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与其开放日为同一个工作日,即《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半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纯债A在每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纯债A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具体的折算方式及折算结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4)纯债A此次开放日赎回申请确认办法及确认结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5)纯债A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2015年7月31日至2016年1月29日期间,纯债A的年收益率(单利)为3.25%。

 (6)开放日当日15:00前接受办理纯债A份额的赎回业务,开放日当日15:00之后不再接受办理纯债A份额的赎回业务。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赎回申请,其持有的纯债A将被默认为转入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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