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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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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解押的公告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6-013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解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6年1月26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控股集团”)关于进行了股权解押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2016年1月25日,精工控股集团解除了原质押给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本公司5,5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解除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为2016年1月25日。

 截至本公告日,精工控股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365,069,604股,占公司总股本24.17%;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308,145,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84.4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40%。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7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6-014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和执行董事继续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购买情况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6年1月26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控股)及公司执行董事方朝阳、孙关富、裘建华、钱卫军、陈国栋的通知,其联合设立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了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6年1月26日,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从二级市场购买本公司股票1,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7%)。本次购买的股份将依据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约定实施管理。

 二、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购买情况及后续购买计划

 2015年下半年,基于对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认可,也本着遵守承诺的精神,精工控股及本公司董事长方朝阳、执行董事长孙关富、董事兼总裁裘建华、董事兼联席总裁钱卫军、董事兼联席总裁陈国栋共同出资设立了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总金额1.05亿元,专门用于购买精工钢构股票(600496,sh)。

 2016年1月5日、6日,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从二级市场购买本公司股票13,886,942.00股。(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和执行董事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截止本公告日,该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从二级市场累计购买本公司股票14,886,942.00股,成交均价为5.49元/股。该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剩余资金将在未来6个月内(自2016年1月5日起)继续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增持。

 三、本次购买行为符合《证券法》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本次购买股份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精工控股及相关董事在购买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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