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于2015年12月31日召开的2015年第113次工作会议审核,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未获得通过。鉴于本次重组方案的实施,公司将有效推进移动互联网的流量聚合和经营业务,成为一家拥有移动互联网流量入口、移动互联网流量经营平台和商业变现渠道的三位一体的移动互联网公司。公司主营业务向移动互联网方向的转变,将实现公司经营状况的实质性提升,公司对此具有充分的信心及实施能力。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保障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董事会决定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已于2016年1月3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七届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4日发布的《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年1月22日,公司正式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不予核准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易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决定》(证监许可[2016]120号),根据董事会第七届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内容,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目前,公司正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各方面工作,协同相关中介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待相关工作完成后提交中国证监会审核。上述申报、核准工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