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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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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方安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经理的公告
关于南方成份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经理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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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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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7日

 关于南方成份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经理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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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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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7日

 关于南方改革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经理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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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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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7日

 关于公司旗下基金调整停牌股票

 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年9月12日下发的[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013年5月20日下发的[2013]13号《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及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基金持有已停牌股票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相应股票应参考应用上述有关规定中的行业估值指数确定其公允价值。

 我公司旗下南方新兴消费增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金卡股份(股票代码300349)自2015年11月23日起停牌;南方大数据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持有的长信科技(股票代码300088)自2015年12月14日起停牌。经我公司与托管行协商一致,自2016年1月26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上述基金持有的上述股票估值。

 同时,对南方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持有的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在其当日份额净值的基础上,考虑其持有的长信科技(股票代码300088)采用 “指数收益法”计算所得估值的影响,并按此调整因素对南方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持有的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进行估值。对南方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持有的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在其当日份额净值的基础上,考虑其持有的长信科技(股票代码300088)采用 “指数收益法”计算所得估值的影响,并按此调整因素对南方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持有的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进行估值。

 自上述股票复牌之日起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

 南方丰元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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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南方丰元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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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分红方式分两种: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投资者最终的分红方式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不接受账户类分红方式的修改,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时选择的账户分红方式对本基金无效。

 4)、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

 5)、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投资者,请务必在2016年1月28日之前(含2016年1月28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需分别在多家销售机构逐一按基金代码提交修改分红方式业务申请。

 6)、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7日

 南方中证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南方中证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约定,当南方中证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B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小于0.2500元时,南方中证互联网份额(场内简称:互联基金,场内代码:160137)、南方中证互联网A类份额(场内简称:互联A级,场内代码:150297)、南方中证互联网B类份额(场内简称:互联B级,场内代码:150298)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6年1月26日收盘,南方中证互联网B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约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阀值,提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南方中证互联网B类份额近期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波动情况。

 针对不定期份额折算可能带来的风险,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1、由于南方中证互联网A类份额、南方中证互联网B类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南方中证互联网A类份额、南方中证互联网B类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2、南方中证互联网B类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将恢复至初始杠杆水平。

 3、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南方中证互联网B类份额的参考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南方中证互联网B类份额的参考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2500元有一定差异。

 4、南方中证互联网A类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南方中证互联网A类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南方中证互联网A类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南方中证互联网A类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南方中证互联网份额的情况,因此南方中证互联网A类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南方中证互联网份额、南方中证互联网A类份额、南方中证互联网B类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2、如本基金发生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情形,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暂停南方中证互联网A类份额与南方中证互联网B类份额的上市交易、配对转换,以及南方中证互联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托管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基金合同及《南方中证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9-8899(免长途话费)。

 3、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7日

 南方启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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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南方启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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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分红方式分两种: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投资者最终的分红方式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不接受账户类分红方式的修改,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时选择的账户分红方式对本基金无效。

 4)、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

 5)、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投资者,请务必在2016年1月28日之前(含2016年1月28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需分别在多家销售机构逐一按基金代码提交修改分红方式业务申请。

 6)、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7日

 南方双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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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南方双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分红方式分两种: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投资者最终的分红方式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不接受账户类分红方式的修改,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时选择的账户分红方式对本基金无效。

 4)、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

 5)、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投资者,请务必在2016年1月28日之前(含2016年1月28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需分别在多家销售机构逐一按基金代码提交修改分红方式业务申请。

 6)、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7日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电子交易赎回转认/申购业务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规范投资者通过南方基金电子直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直销”)进行 “赎回转认购”和“赎回转申购”业务(以下简称“赎回转认/申购”业务),特订立《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赎回转认/申购业务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在本公司电子直销进行“赎回转认/申购”业务过程中涉及的投资者、本公司及其他有关机构皆应遵守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电子交易业务规则》的要求制定。

 第三条、本规则中未提及或未明确规定的相关事宜应参照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业务公告及相关基金的法律文件。

 第二章 释义

 第四条、除非另有说明,在本规则中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投资者:指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进行基金交易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T日:指销售人确认的投资者有效申请工作日。

 3、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

 4、赎回款清算日D日:客户操作赎回转认/申购的赎回基金,在客户单独对该基金发起正常普通赎回的交易申请日起,款项向投资者划付的交易日期天数

 5、申购款清算天数N:转申购的目标基金正常申购时,从交易申请所属交易日期起至申购款向南方基金托管账户划付日期的交易日期间隔天数

 6、“赎回转认/申购”业务: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提交赎回业务申请,并约定将赎回款直接用于认/申购本公司发起募集或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业务。

 第三章 业务规则

 第五条、开通基金范围

 本规则中可用于“赎回转认购”业务的赎回基金,为本公司管理的所有处于日常赎回开放期的基金,转认购的基金为处于募集期的基金;“赎回转申购”业务作为转换业务的补充,适用于本公司管理的处于日常开放期、且不能进行转换的基金。

 第六条、“转认/申购基金”的认/申购发起时间

 (一)货币基金赎回转认/申购其他基金

 货币基金赎回转认/申购其他基金的业务规则适用《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平台货币基金快速转购业务规则》及其后续修订版本。

 (二)非货币基金赎回转认/申购其他基金

 本公司根据投资者发起的“赎回转申购”业务交易申请,基于赎回基金的清算款到帐日和申购款上划日同一天清算的原则,提高资金划拨效率,于T+D-N日发起目标基金的申购申请。

 以T日赎回南方500(160119)转申购南方现金增利A(202301)为例,南方500的赎回款交收日期为T+3日,根据之前规则,发起现金增利A转申购时间为T+3,客户在T+4开始享受货币基金的收益;而根据现有规则,发起现金增利A转申购时间提前为T+1日,客户在T+2日即可享受货币基金的收益。

 同理,以T日赎回南方500(160119)转申购南方消费活力(000955)为例,南方500的赎回款交收日期为T+3日,根据之前规则,发起南方消费活力转申购时间为T+3,确认日为T+4;而根据现有规则,发起南方消费活力转申购时间提前为T+1日,转申购的南方消费活力在T+2日即可确认。

 投资者在新基金开始公开发售后并在有效的认购业务受理期间,方可申请办理“赎回转认购”业务。 目标基金转认购的发起时间,将依据赎回基金的资金到帐日发起。以T日赎回南方500(160119)转认购南方君选(001536)为例,南方500的赎回款交收日期为T+3日,根据规则,发起认购申请的时间为T+3。

 第七条、“赎回转认/申购”交易撤单的处理

 若投资者在T日15:00前(含)成功撤销“赎回转认/申购”业务交易对应的赎回申请,则“转认/申购基金”的认/申购交易申请一并撤销;投资者不能单独撤销“转申购基金”与“转认购基金”的认/申购申请。

 第八条、“赎回转认/申购”的认/申购最低限额

 “赎回转认/申购”业务所认/申购基金的交易最低起始金额须符合本公司认/申购交易限额的规定;若赎回款小于最低认/申购交易金额限制,认/申购申请将不被发起,“赎回基金”的赎回资金将会在到达本公司直销账户当日,划往投资者预留银行账户。

 第九条、“赎回转认/申购”手续费

 办理“赎回转认购”业务,投资者需要支付“赎回基金”的赎回手续费和“转认购基金”的认购手续费。办理“赎回转申购”业务,投资者需要支付“赎回基金”的赎回手续费和“转申购基金”的申购手续费。

 第十条 “赎回转认/申购”失败的处理

 若“赎回转认/申购”对应的赎回申请失败,则后续“转认/申购”申请不会被发起。

 若“赎回转认/申购”对应的认/申购申请失败,则“赎回基金”的赎回资金在认/申购申请确认失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划往投资者预留银行账户中。

 第十一条、巨额赎回的处理

 若赎回基金在赎回申请日发生巨额赎回且投资者在提交赎回转认/申购申请时已选择如发生巨额赎回则取消交易选项,则赎回取消,后续“转认/申购”申请也不会被发起。

 若赎回基金在赎回申请日发生巨额赎回且按比例部分确认的情况,则未确认部分的赎回申请及其转认/申购交易申请将不再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未确认部分的赎回申请将根据业务规则中的巨额赎回规则处理。如果巨额赎回确认部分赎回款低于认/申购基金的最低交易金额限制,认/申购申请将不被发起,“赎回基金”的赎回资金将会在到达本公司直销账户当日,划往投资者预留银行账户。

 第十二条、“赎回转申购”的“转申购基金”暂停申购或交易的处理

 如果在目标基金的转购日,“转申购基金”暂停申购或暂停交易,那么申购申请将不被发起,“赎回基金”的赎回资金在到达本公司直销账户当日划往投资者预留银行账户中。

 第十三条、认购结束日的不确定性的处理

 鉴于新发基金认购结束日的不确定性,如果“赎回基金”的赎回款到达本公司直销账户之日,“转认购基金”已经结束认购,则“转认购基金”的认购申请将不被发起,“赎回基金”的赎回资金在到达本公司直销账户当日划往投资者预留银行账户中。

 第十四条、“转认/申购基金”认/申购比例配售的处理

 若“转认/申购基金”发生比例配售,投资者当日“转认/申购基金”申请金额中未参与配售部分将比照该基金未参与配售资金退款程序处理,退还至赎回基金的交易帐号所对应的银行卡中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补充规则构成《南方基金电子交易业务规则》的补充条款,与《南方基金电子交易业务规则》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参照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或业务规则。

 第十六条 本补充规则从颁布之日起生效。本补充规则的任何修改应自该修改发布之时生效。

 第十七条 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补充规则作出合理的修改。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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