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控股股东股份转让事项简述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于2016年1月6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天津鑫茂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茂集团”)通知,鑫茂集团于2016年1月6日与西藏金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金杖”)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鑫茂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44,66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1.0869%)给西藏金杖。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西藏金杖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徐洪(详见公司2016年1月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控股份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二、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过户情况
2016年1月26日,上述鑫茂集团与西藏金杖44,660,000股股份转让事宜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已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相关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西藏金杖公司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徐洪。
本次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鑫茂集团及西藏金杖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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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