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1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1月20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其中:董事王霖先生,独立董事高学敏先生、魏建平先生、赵泽松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柯尊洪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及通讯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 会议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560万元,发行后增加注册资本 425.604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44,985.604万元。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公司章程》作出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根据公司2015年12月30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将依法修订章程并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工商变更事宜。《公司章程》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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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 会议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交易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决定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以下的交易,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