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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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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莒县人民政府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编号:临2016-008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莒县人民政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PPP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10月13日和2015年10月20日分别披露了《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莒县人民政府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结果公告》和《龙元建设中标山东省莒县人民政府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公告》,公司为莒县人民政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中标人。该项目总投资金额26.3亿元,合作期限10年(建设周期2年;运营期限8年)。

 近日公司与山东省莒县人民政府关于莒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签署了PPP合同,双方在洽谈PPP合同过程中,鉴于部分中标内容未达到项目实施条件,双方同意将总投资金额由26.3亿元变更为不超过16亿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相关主体概况

 1、甲方主体:山东省莒县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孟青

 地址:浮来中路9号

 甲方系指莒县人民政府,为本项目的发起人,以自己名义与本项目的中标人签订PPP合同的合法代表。甲方已就莒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取得莒县发改局的立项审批,并就项目采用PPP模式建设方案取得莒县人民政府同意的批复。

 2、乙方主体: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赖振元

 地址:浙江省象山县丹城新丰路165号

 乙方系指通过PPP招标(或竞争性磋商)确定的中标人(成交人),根据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负责本项目投资、融资工作,按设计文件组织工程施工,实施项目管理,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将竣工验收合格后或运营期结束后将符合设计各项要求的完好的工程移交给甲方,负责资料归档并移交,负责质量缺陷责任期内因乙方原因造成保修工作的管理。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莒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2、项目地点:山东莒县

 (二)合作内容及期限

 1、合作模式:

 甲方采用特许经营PPP模式和乙方合作投资建设本项目,经甲方确认,中标人(成交人)选择由其(或其控股的公司)发起设立专门投资本项目的基金出资控股项目公司。

 2、合作范围和主要合作内容:莒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对该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移交,以及该项目项下由甲乙双方约定的各子项目,即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置房、市政道路、学校、智慧城市及创业园等基础建设项目。

 3、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0年,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

 (三)项目投资总额

 本项目投资总额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具体投资金额以具体投资计划为准,具体实施项目以及总投资金额可以按照政府要求适当增加或减少。本项目按照“总体打包、一次磋商、分批实施分别支付政府购买服务费”的原则逐步推进。

 (四)项目公司

 项目公司注册地址位于莒县,注册资本金为2亿元,甲方指定机构莒县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简称国资公司)出资比例为资本金部分的10%(认缴期限为3年),其余部分由中标人(成交人)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出资(认缴期限为3年)。注册资本金按照项目需求可以增加或减少,双方应同比例增资或减资。项目公司成立后,本合同中乙方的所有权利义务均由项目公司承继。

 三、合同双方主要权利义务

 甲方的主要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有关本合同项下项目批复的工作,确定本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等。甲方负责本项目的立项批复、土地使用等许可文件的审批,确保本项目的合法性。

 2、在本项目合同签署之前,甲方为本项目出具的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报告,及县人大将本项目涉及的政府付费纳入莒县中长期财政预算的批复。

 3、甲方负责本项目的拆迁以及公用管线的迁移等前期工作,及时向乙方交付工程建设用地。

 4、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可用性服务费,按本合同约定接收本项目。

 乙方的主要权利义务:

 1、乙方具有本项目投资、融资、建设、管理、运营权(若有)。

 2、乙方负责实施本项目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并享有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取得可用性服务费(含运营维护费)的权利。

 3、乙方可以用甲方出具的相关材料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根据乙方的融资需要,甲方应出具实施本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等证明材料。

 4、乙方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具有建设、管理、和施工经验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应严格按计划工期要求对项目建设进度实施控制,确保工程施工按期完成。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将为公司后续PPP项目的开拓和合作提供更多经验,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五、风险提示

 1、本项目采用PPP的模式进行合作,存在融资不及预期的风险;

 2、在本项目合作期限内,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性风险;

 3、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后续具体相关情况,公司将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月26日

 股票代码:600491 股票简称:龙元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6-010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1月26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16年1月21日之前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进行了通知,公司现有董事7名,7名董事出席会议。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董事审议通讯表决全票同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为加强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监管,同意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存放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名称: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账号:94010155100000743,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编号:临2016-009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2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赖振元先生的通知,赖振元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281,319,900股全流通股股份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1月25日,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1月25日。本次股份质押为赖振元个人融资需要,并具备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根据质押协议约定,本次交易设警戒线和平仓线。当履约保障比例低于平仓值时,赖振元先生将采取追加保证金或提前还款等措施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平仓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赖振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19,695,9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74%,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281,319,9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8%,占公司总股本的29.69%。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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