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1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16-005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6年1月26日上午在公司郑州发展管理中心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家富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6年1月21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曹家富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闵群女士、汪开江先生、曹正启先生、胡奎先生及独立董事赵虎林先生现场参加了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孟素荷女士和潘克勤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董事会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联董事胡奎先生、闵群女士回避表决,其余6名董事表决。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河南华英食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华英生物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

 随着近年来餐饮及火锅市场的火热崛起带动了血制品行业的快速发展。华英食品公司的成立有助于进一步提升禽类产品价值。

 《公司关于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增资华姿雪的议案》。

 公司拟增资参股公司河南华姿雪羽绒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姿雪”),增资后的华姿雪注册资本变为5000万元。增资扩股后华姿雪股份结构情况: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货币出资2400万元、占股48%,自然人许水均以货币资金出资1300万元、占股26%,自然人张勇以货币资金出资1300万元、占股26%(自然人股东许水均与张勇签订合同约定二人非一致行动人)。

 增资华姿雪有利于进一步扩展人脉资源和销售渠道,使制品发展步入良性轨道,提升公司科学决策能力和公司竞争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及股东回报率。

 《关于公司拟增资河南华姿雪羽绒制品有限公司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收购股权的议案》。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新沂市顺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昌农业”)51%的股权。转让价格以评估价格为基础,原则上不高于评估价格。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顺昌农业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收购顺昌农业有利于拓宽公司市场销售渠道,提高公司对外出口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但顺昌农业在经营过程中部分土地尚未支付土地出让金,至今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新建的肉鸭加工生产线一条及配套的冷库项目未取得当地环保部门的验收,所需的房屋建筑物也未取得产权证书。因而此项收购能否顺利完成尚存在不确定因素。

 《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收购股权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菏泽华英禽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菏泽华英”)系公司子公司,与天津中程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程租赁公司”)签订《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将机械设备等物件以“售后回租”方式与中程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为伍仟万元,融资回租期限为三年。在租赁期间,菏泽华英以回租方式继续使用其“售后回租”所包含的设备及物件,按期向中程租赁公司支付租金和费用。租赁期满,菏泽华英可以人民币10000元的价格购买其租赁设备所有权。

 《公司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菏泽华英禽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菏泽华英”)系公司子公司。为保障上述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就菏泽华英与中程租赁公司签订的《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等事宜,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5000万元。

 《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853号《关于核准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108,491,100股。上述新增股份于2016年1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相关事宜,并于2016年1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将由发行前的425,800,000元,变更为534,291,100元。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53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108,491,100股,上述新增股份于2016年1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相关事宜,并于2016年1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534,291,100股,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534,291,1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于2016年2月16日(星期二)下午13: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会议将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16-006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况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英农业”)拟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河南华英食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华英生物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

 2、关联关系

 华英生物公司是公司董事闵群女士、胡奎先生以及公司高管张家明先生、张予先生、胡志兵先生、刘明京先生、范俊岭先生部分参股拟投资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6年1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议案内容属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拟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华英农业出资505万元、占股50.5%,拟成立的合伙企业出资410万元、占股41%(其中股份公司高管:闵群出资10万元、占股1%,张家明出资10万元、占股1%,张予出资8万元、占股0.8%,胡志兵出资8万元、占股0.8%,刘明京出资8万元、占股0.8%,范俊岭出资8万元、占股0.8%,胡奎67万元、占股6.7%,现有血制品生产销售管理团队和华英樱桃谷食品公司部门中层以上管理团队出资291万元、占股29.1%,各个合伙人入股具体情况见合伙企业章程,持股比例是其所持有股数占华英生物公司总股数的比例),自然人曹全乐出资85万元、占股8.5%。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河南华英食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曹家富

 公司住所:郑州市金水路219号

 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鸭血制品开发、畜禽血制品领域开发、血蛋白以及生物铁的开发利用,未来围绕血制品领域内其它技术开发、合作运用等。

 以上各项内容以最终工商登记为准。

 3、标的公司背景及必要性说明

 华英生物公司拟成立的背景情况及相关必要性等说明如下:

 (1)背景情况:华英血制品业务运行十余年,经历了初期的手工操作、现阶段的半机械化加工,产能逐步扩大,市场覆盖面越来越广,品牌形象逐渐树立起来,具备了快步发展的一定条件。

 (2)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分析:

 据中国饭店协会信息显示,2014年全国餐饮业营业额在2.78万亿,其中地方餐饮前三强广东、山东、江苏去年餐饮总量均超过2000亿,河南总量排第四,其规模以上餐饮业营业额也在1800亿,其中火锅类占300亿左右,而火锅店消费过程中鸭血菜品点击率仅次于牛羊肉,排在前几名,市场潜力巨大。

 另外,通过屠宰行业协会得知,中国白羽鸭每年存栏量在30亿只左右,仅此一项每年可加工20亿盒鸭血,如果加上其它畜禽血源,整个血制品市场容量在50亿盒以上。

 同时,现有业务发展遇到瓶颈,缺乏统一规范管理。

 三、拟对外投资的目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对外投资是立足本产业,通过创新技术、综合利用资源,同时立足客户需求,致力于传递健康、营养的生活理念。

 华英食品公司的成立有助于进一步提升禽类产品价值。从近五年规划导出的财务预测来看,此项目运行健康,经济效益可观,投资回报率高于同行业。预计2016年、2017年、2018年销售额分别为8500万、13000万、22000万,利润分别为600万、650万、1210万,投资回收期为一年半左右。

 血制品及衍生产品中存在较大商机,但也存在无数挑战。需要考虑风险的三个主要领域:食品安全、经营和管理风险。

 四、其他

 根据投资进展情况,后续公司将与合资方签署相关正式投资协议,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以及关联交易需履行的程序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华英农业血制品应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16-007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增资河南华姿雪羽绒制品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增资概况

 1、增资的基本情况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英农业”)拟增资参股公司河南华姿雪羽绒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姿雪”),增资后的华姿雪注册资本变为5000万元。增资扩股后华姿雪股份结构情况: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货币出资2400万元、占股48%,自然人许水均以货币资金出资1300万元、占股26%,自然人张勇以货币资金出资1300万元、占股26%(自然人股东许水均与张勇签订合同约定二人非一致行动人)。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6年1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增资华姿雪的议案》,上述议案内容属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拟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增资扩股后华姿雪股份结构变为: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货币出资2400万元、占股48%,自然人许水均以货币资金出资1300万元、占股26%,自然人张勇以货币资金出资1300万元、占股26%(自然人股东许水均与张勇签订合同约定二人非一致行动人)。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河南华姿雪羽绒制品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曹家富

 公司住所:信阳市潢川县产业集聚区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服装针织纺织品、羽毛、羽绒及相关制品的生产、加工、购销及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各项内容以最终工商登记为准。

 3、增资标的公司背景及可行性说明

 增资华姿雪的背景情况及相关必要性等说明如下:

 (1)背景情况:因受连续三年的暖冬及经济新常态影响,服装业面临暂时困境,就目前华英羽绒及制品分布情况来看,华英农业、潢川东兴、华姿雪三家企业各负责一块业务,这种布局人力资源、设备资源分散,且多年来外采业务公司涉足较少。

 (2)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分析:

 增资后,华姿雪在原料和销售两个方面具有优势。

 1)原料优势: 随着战略发展需要,华英农业现年产白鸭毛5000吨左右已不能满足生产需要,因此必须扩大羽毛加工产能。合资方许水均系浙江新塘羽绒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新塘羽绒位居中国羽毛行业前列;合资方张勇在四川广汉、广西贵港均有羽毛加工厂,上述两地系中国羽毛产区及集散地。三方合资后,合资方将收缩其在四川、广西深加工量,并加大原毛初加工量,将原料绒集中调往潢川深加工以满足合资企业生产需要,同时合资企业设立后将在山东、河南台前设立战略合作基地,以完成计划外采量。

 2)销售优势:上述合资方均有多年羽毛从业经验,市场人脉资源丰富,销售渠道广泛,其企业产品均系精品加工水洗绒,产品主要销往台湾光隆、韩国太平洋、在大陆工厂及海外市场。合资方的销售渠道优势,对增资后的华姿雪尽快打入市场有着积极促进作用。

 三、此次拟增资的目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增资华姿雪是通过对现有资源的整合达到提高生产效率,优化产能及定价的目的。且增资华姿雪有利于消化现有库存,使制品发展步入良性轨道;产业链的整合有利于设备更新,避免重复建设,有助于提升公司科学决策能力和公司竞争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及股东回报率。此次增资存在一定的经营、管理和财务风险。

 四、其他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相关部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等事宜。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华英农业控股河南华姿雪羽绒制品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16-008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投资收购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况

 1、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新沂市顺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昌农业”)51%的股权(含富利富肉鸭专业合作社)。转让价格以评估价格为基础,原则上不高于评估价格。

 2、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顺昌农业51%的股权。顺昌农业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3、本次股权转让尚需获得顺昌农业原审批部门的批准,经批准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办理变更登记事宜。

 4、本次拟进行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介绍

 1、顺昌农业地址位于新沂市瓦窑镇马庄323省道北侧,占地56亩,总资产2852万元,公司法人代表戴祥松,公司注册资金200万元,投资双方为自然人戴祥松和蔡克永,双方分别按7:3的比例注资,即140万元:60万元。

 顺昌公司已现建成年产2万吨的肉鸭加工生产线一条及配套的冷库一幢,截止目前项目总投资约2810万元,该项目投资已取得新沂市发改委【2013】100号文件批复,该项目已于2014年8月份投入运营使用,经了解该项目未取得当地环保部门的验收。其项目所需的房屋建筑物也暂未取得产权证书。

 2、顺昌农业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不存在关联、投资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企业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沂市顺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佰万元整

 法人代表:戴祥松

 公司住所:新沂市瓦窑镇马庄323省道北侧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果蔬种植、销售、储藏。

 主要股东:戴祥松持有顺昌农业70%的股权,蔡克永持有顺昌农业30%的股权。

 经营情况:截止2015年,累计有效工作日270天,共宰杀商品鸭1124万只,实现销售收入2.6亿元,净利润145万元。截止2015年底,该公司资产共计2852万元,负债2652万元,净资产200万元,其中资产尚未计提折旧。

 2、其他说明

 顺昌农业房产和土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价格最终以交易标的(顺昌农业)最新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依据, 原则上不高于评估价格。

 五、《股权并购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三方名称:

 甲方(转让方):戴祥松

 乙方(转让方):蔡克永

 丙方(并购方):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英农业”)

 2、并购标的

 甲方、乙方拟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顺昌农业51%的股权转让与丙方,且丙方同意受让。丙方的收购标的为甲方、乙方持有顺昌农业公司51%的股权及相对应的股东权益。

 3、转让价款

 转让价格以净资产为依据,最终由具有证券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有效评估报告为准,评估机构有丙方指定。原则上不高于评估价格,具体价格三方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转让价指转让股份的购买价,包括转让股份所包含的各种股东权益。该等股东权益指依附于转让股份的所有现时和潜在的权益,包括目标公司所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有形和无形资产(包含各种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商标权、商业秘密等)所代表之利益。

 4、支付方式

 转让价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将按照三方签订的正式股权收购协议约定。

 5、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凡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各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6、框架协议的生效及变更

 1)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并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本协议的变更或补充,须经各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变更或补充协议。在变更或补充协议达成以前,仍按本协议执行;

 3)如因不可抗力情形,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已无履行之必要,各方可协商解除本协议。

 六、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涉及人员安置,顺昌农业人员继续留任。本次交易不涉及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产生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情形。

 七、收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顺昌农业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有利于拓宽公司市场销售渠道,提高公司对外出口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

 2、公司本次交易使用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交易完成后,顺昌农业在经营过程中部分土地尚未支付土地出让金,至今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新建的肉鸭加工生产线一条及配套的冷库项目未取得当地环保部门的验收,所需的房屋建筑物也未取得产权证书。因而此项收购能否顺利完成尚存在不确定因素。公司将会以不同的对策和措施控制风险和化解风险。

 八、其他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相关部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等事宜。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股权并购框架协议》;

 3、《关于并购新沂市顺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可作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16-009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菏泽华英禽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菏泽华英”)系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菏泽华英与中程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程租赁公司”)签订《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拟将混凝土及钢材等物件以“售后回租”方式与中程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为伍仟万元,融资回租期限为三年。在租赁期间,菏泽华英以回租方式继续使用其“售后回租”所包含的设备及物件,按期向中程租赁公司支付租金和费用。租赁期满,菏泽华英可以分别以人民币10000元的价格购买其租赁设备所有权。

 以上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方情况介绍

 1、 顺诚租赁公司情况介绍

 (1)名称:中程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天津东疆保税港区洛阳道601号(海丰物流园五号仓库1单元-65)

 (4)法定代表人:盛雪莲

 (5)成立日期:一九九九年七月七日

 (6)经营范围:生产设备、配套设备、通讯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工程机械、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机、汽车、船舶)等设备、工具及附带技术的租赁;融资租赁;租赁设备残值处理;租赁业务咨询;二三类医疗器械(仅限融资租赁大型医用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菏泽华英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菏泽华英禽业有限公司

 (2)住所:单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路以东、北园路以北

 (3)法定代表人:阮安华

 (4)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樱桃谷SM3肉鸭生产、销售(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许可期限至2016年10月9日);毛鸭屠宰、销售(凭动物防疫合格证经营);饲料生产、销售(凭饲料生产合格证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融资回租合同的主要内容

 1、菏泽华英与中程租赁公司拟签订《融资性售后回租租赁合同》

 (1)合同双方

 出租人:中程租赁有限公司(甲方)

 承租人:菏泽华英禽业有限公司(乙方)

 (2)交易的标的:机械设备等

 (3)合同生效、起租及到期选择权: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上述《融资性售后回租租赁合同》生效:所有权转让协议已签署;保证合同已签署;编号为ZCZL-20151223-ZQCX001(DY)的《抵押合同》已签署;甲方收到保证函;甲方收到租赁物件原购买发票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并审核无误;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票据确认函正本,并经甲方审核确认无误。起租日为甲方支付租赁物件协议价款的当日。租赁期自实际起租日起三年。租赁期满时,租赁物件所有权以10000元人民币转移给承租人。

 (4)租赁方式、租赁金额及支付方式:租赁方式为售后回租融资,出租人受让租赁物后将其租回给承租人使用。租赁物转让价格为5000万元人民币。租金总期数共6期,自起租日起算。租金总计为59,049,684.90元人民币,支付期间为每半年支付一次,第一期每期租金为9,795,317.85元人民币,第二期至第六期租金为9,850,873.41元。

 四、涉及交易的其他安排

 上述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菏泽华英拟以自有设备物件进行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拓宽子公司的融资渠道。

 2、拟进行的上述交易,不影响菏泽华英对用于融资租赁的相关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对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此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事项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16-010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概述

 菏泽华英禽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菏泽华英”)系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为保障上述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就菏泽华英与中程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程租赁公司”)签订《融资性售后回租赁合同》事宜,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5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菏泽华英禽业有限公司

 (2)住所:单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路以东、北园路以北

 (3)法定代表人:阮安华

 (4)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樱桃谷SM3肉鸭生产、销售(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许可期限至2016年10月9日);毛鸭屠宰、销售(凭动物防疫合格证经营);饲料生产、销售(凭饲料生产合格证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菏泽华英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

 2014年期末,菏泽华英资产负债率为58.91%;2015年中期期末,菏泽华英资产负债率为52.46%;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拟签订《担保书》的具体内容:

 ■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菏泽华英为公司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菏泽华英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是根据其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情况确定的,有利于其长效、有序、稳定发展。菏泽华英资产优良、经营稳定、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为了保证菏泽华英融资租赁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对上述子公司拟因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而对中程租赁有限公司负有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项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合计两亿壹仟万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4.36%。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为7906.36万元。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对外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16-011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53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108,491,100股,上述新增股份于2016年1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相关事宜,并于2016年1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534,291,100股,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534,291,100元。

 公司于2016年1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

 变更前: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580万元

 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3,429.11万元

 二、对原《公司章程》的修改

 因注册资本变更及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160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1601)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16-012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6年2月16日13:00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2月16日(周二)1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2月15日(周一)- 2016年2月16日(周二)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2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2月15日下午15:00至2016年2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股权登记日:2016年2月3日(周三)。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号16层会议室。

 (六)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至2016年2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1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6年2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二)登记地点: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号15楼证券部。

 (三)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2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321;投票简称:华英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 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15日下午15:00至2016年2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注意事项:

 (1)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投资者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号15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465150

 联 系 人:李远平 何志峰

 联系电话:(0371)55697517

 联系传真:(0371)55697519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