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2016年1月22日、1月25日和1月26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异常波动。
●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征询,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 重大事项:公司目前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该事项已获北京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受理,尚须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详见公司于2015年11月24日、2015年12月17日、2015年12月19日、2016年1月9日及2016年1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信息披露。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2016年1月22日、1月25日和1月26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征询,核实情况如下:
1、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未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2、经询证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回复: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目前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该事项已获北京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受理,尚须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详见公司于2015年11月24日、2015年12月17日、2015年12月19日、2016年1月9日及2016年1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信息披露。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