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月22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西安泽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华公司”)通过网上挂牌出让方式获取了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宗地编号为“WY9-14-171”、“WY9-14-172”、“WY9-14-173”、“WY9-29-312”、“WY9-29-311”五块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价格为29,350万元。另根据该五块宗地的网上挂牌出让文件及附件(《土地补偿协议》)的规定,泽华公司应支付五块宗地的原使用者陕西北冶人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土地补偿费57,237万元。
上述五块宗地占地面积共计92,423.97平方米(折合约139亩,其中住宅用地约135亩,商服用地约4亩),宗地位于西安市未央区,东至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铁路专线,南至环园中路,西至三家庄村,北至环园北路。具体情况如下:
宗地一“WY9-14-171”,占地面积9,067.98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2.18,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其中住宅用地8,372.29平方米,商服用地695.69平方米,设为共用宗。
宗地二“WY9-14-172”,占地面积6,178.86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3.40,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其中住宅用地5,261.43平方米,商服用地917.43平方米,设为共用宗。
宗地三“WY9-14-173”,占地面积24,911.78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4.04,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其中住宅用地24,416.36平方米,商服用地495.42平方米,设为共用宗。
宗地四“WY9-29-312”,占地面积37,132.76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4.35,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其中住宅用地36,859.36平方米,商服用地273.40平方米,设为共用宗。
宗地五“WY9-29-311”,占地面积15,132.59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1.36,用地性质为住宅。
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