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1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16-003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康强电子,股票代码:002119)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6年1月21日、2016年1月22日、2016年1月2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1、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均没有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3、2016年1月14日,公司刊登了《关于公司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本次增持后,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凯能投资有限公司与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亿旺贸易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票59,026,8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626%。

 4、经向主要股东银亿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司麦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问询,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上述主要股东均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

 1、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2、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2015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终止了公司2015年度重大资产重组项目,2015年12月8日,该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7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规定,公司承诺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即2015年12月8日)起至少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公司于2015年10月27日在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了2015年度业绩预计,预计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4,500~5,500万元。

 4、《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