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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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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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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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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9,473.97万元,加上本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1,851.23万元,扣除2014年度现金分红?4,965.03万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46,360.17万元。按《公司章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85.12万元后,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5,175.05万元。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3,100.18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965.03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将增加至99,300.55万股。该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1、业务范围:发电、供电、勘察设计安装、节水安装销售以及蒸汽销售。其中,发电、供电是公司的核心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经营模式:公司拥有完整的发、供电网络,是上市公司中少数拥有“厂网合一”的电力企业,公司的厂网一体化保证了对区域电力供应的市场优势。公司电力来源为,一是所属水电站发电量通过自有电网销售给终端客户,实现网内全额消纳;二是通过联网线路从国家电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湖北省电力公司恩施供电公司等单位趸购电量。

 3、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电力业务,电力利润主要源于自发电量的增加及购电成本和其他管理成本的控制。

 (二)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行业发展状况:电力工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中具有先行性的重要基础产业,与国民经济发展息息相关,并呈现出与经济发展正相关的周期性特点。近十年来中国经济以出口及投资为引擎快速发展,工业增加值尤其是重工业保持较快增长,从而推动电力需求的增长及行业的较快发展。而当下,随着资源环境约束增强、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等因素的影响,中国经济逐步进入到中高速增长新常态阶段,2015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6.9%,增速进一步放缓,国内电力消费增速也趋于放缓。据国家能源局数据统计,2015年,全社会用电量55,50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5%。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1,02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第二产业用电量40,046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4%;第三产业用电量7,15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5%;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7,27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2015年国家继续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等6个配套文件,从以往侧重于满足供应需求转向追求发展质量,实现市场引导企业的重大转变,从而使中国电力工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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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根据国家统计局相关数据, 2015年1-11月,全社会发电量为51,256亿千瓦时,较2014年同比增长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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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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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国家统计局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公司为发供电一体的地方电力企业。投产及在建的水电装机容量共计25万千瓦:其中,投产的水力发电厂总装机容量20.28万千瓦,在建的巫溪镇泉引水电站、金盆水电站等电站总装机容量为5.96万千瓦。公司供电区域覆盖重庆市万州区国土面积的90%,供电人口占万州区人口的86%,是三峡库区重要的电力负荷支撑点,为万州区社会经济发展和居民生产生活用电提供着重要的电力能源保障。

 三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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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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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股本及股东情况

 5.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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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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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是公司强本固基,夯实未来发展基础的一年。面对较为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及行业发展形势,董事会在全体股东及有关各方的大力支持下,围绕打造“资源、能源型企业”的战略目标,强化内部管理,不断提升了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稳步推进重大工程建设,积极开展项目研发,大力进行产业链的延伸,为发展谋篇布局;同时,在法人治理、内控和风险管理、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均取得可喜成绩,完成了股东大会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

 报告期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经营管理,电力业务利润大幅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鱼背山水库库容变化及后溪河相关电站投运等新情况,把握流域来水较好的时机,通过水库梯级调度和跨流域协同调度,抢抓发电量。全年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近4,000小时,低成本的自发水电上网电量同比增长26.87%,高成本的外购电量同比减少12.08%。优化电网运行方式,促进全网线损率下降1.44%。加强与重庆市电力公司等外购电单位的协调,争取到外购电价格一定幅度的优惠,使外购电成本明显下降。在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及央行降息的基础上,通过强化银企合作并加强现金管理,降低财务费用。同时,进一步优化公司机构设置,整合内部资源,有效落实安全管理,科学制定《2015年经济目标责任书》,强化监督执行。以上因素使公司2015年电力业务利润同比大幅增长。

 2、优化战略布局,夯实发展基础

 装机 2.49 万千瓦的云南芒牙河二级电站投产发电,装机2 万千瓦的两会沱水电站两台机组成功并网发电。其他在建电源点镇泉引水电站、金盆水电站及新长滩电站也在稳步推进。高观110千伏线路增容改造工程,35千伏映衡线改造工程等全部完工,110千伏董家-康乐-镇泉输变电改造工程建设有序推进。公司成为国家农网升级改造工程实施主体,落实2015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投资计划 6亿元,其中中央资本金1.2亿元,并全面启动工程施工建设。公司以电力勘察设计安装业务为依托,不断拓展和延伸相关产业链。继续组织对云、贵、川等水电资源丰富地区开展实地调研和论证,充实公司项目储备,夯实发展基础。

 3、依法规范运作,提升治理水平

 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在报告期内完成换届改选工作。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与发展、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均在董事会前对重大事项进行反复论证,充分发挥其政策把关和专业判断作用。董事会民主决策,保证了对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性。报告期内,董事会在公司近 3 年的内控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同步推进,进一步构建了内部检查和外部监督的立体动态监督体系。为强化制度的执行落实,在公司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自查、自评工作。同时,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对各单位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其进行了整改,实施了内控制度执行的闭环管理,使风险得到有效防范,“抓两头、放中间,分级授权”的管理目标得以实现,充分发挥了内控对公司实现战略目标的基础保障作用。

 4、多项举措,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提高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透明度,增强信息的可读性,主动满足投资者的信息需求;通过多种渠道,保证与投资者的无障碍沟通,及时完整的传递公司重大信息,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信心;积极协调股东方,完成股东增持计划并做出承诺;制定《公司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年度董事会提出高比例现金分红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积极回报投资者。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5年,公司发电量为7.40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5.8 亿千瓦时上升27.48%;上网电量为 17.63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17.49亿千瓦时上升0.81%;完成售电量16.31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15.89亿千瓦时上升2.64%;实现营业收入13.16亿元,比上年同期12.98亿元上升1.38%;营业总成本11.47亿元,比上年同期12.25亿元下降6.37%;截止2015年12月31日, 公司总资产43.37亿元,比年初增长20.23%;总负债20.62 亿元,比年初下降14.05%;资产负债率47.55%;股东权益(归属于母公司)22.45亿元,比年初增长94.74%。实现净利润2.07 亿元,同比增长46%,创历史最好水平。

 七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不适用

 7.4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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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16-002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6年1月22日在公司万州办公大楼十九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0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8人,赵海深董事、李晓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分别委托叶建桥董事长、慕丽娜独立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叶建桥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公司董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9,473.97万元,加上本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1,851.23万元,扣除2014年度现金分红 4,965.03万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46,360.17万元。按《公司章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85.12万元后,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5,175.05万元。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3,100.18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965.03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将增加至99,300.55万股。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三峡水利关于董事会审议高送转的公告》(临2016-003号)。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四、《关于公司201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会议决定,公司2015年计提各项减值准备37,949,706.87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220,849.30元。其中: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计提坏账准备2,401,387.03元(对控股子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619,250.40元合并时予以抵销);控股子公司计提坏账准备2,231,568.15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3,936,002.09元(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供热有限公司由于产能不足,其供热资产存在减值的迹象,根据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开元评咨字[2016]002号),按可收回金额与资产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资产减值损失33,936,002.09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影响公司2015年度利润总额-3,795万元,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37万元。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关于公司201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16-004号)。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五、《关于公司2015年度损失核销的议案》;

 根据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会议决定,公司2015年度核销损失4,089,022.84元。其中:固定资产报废损失1,753,628.05元,无形资产报废损失5,882.14元,存货损失1,023,183.89元,事故损失1,306,328.76?元。上述资产和事故损失核销对公司2015年度利润影响为-355万元,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310万元。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六、《公司2016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会议决定, 2016年度,公司计划完成上网电量17.04亿千瓦时、售电量15.44亿千瓦时、实现营业收入8.85亿元。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七、《关于公司2016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为增强公司电网输配电能力,提高电网可靠性和经济性,优化电网结构,会议决定,公司2016年投资13个固定资产项目,投资总额为16,734万元。其中:110千伏万州桥输变电及10千伏出线新建工程5,928万元,110千伏周家坝输变电新建工程4,450万元,万州城市功能恢复电网改造工程(前期)950万元,金盆至镇泉110千伏线路工程879万元,新长滩电站至赶董线土门24#塔110千伏线路工程813万元,110千伏江北变电站扩建10千伏间隔改造工程416万元,110千伏相思变电站增容改造工程300万元,映水-北山35千伏线路增容线改造工程282万元,杨东河水电站增加大坝量水堰工程275万元,工控及信息系统安全防护工程251万元,电力抢险及应急中转中心工程(前期)200万元,35千伏红光变电站增容改造工程190万元,技改及购置项目1,800万元。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八、《关于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2015年度新增投资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5年度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的建设进度和投资情况,并按照万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重庆市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2015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会议同意,在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已同意的20,000万元投资基础上,新增2015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投资计划4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20%(该笔资金已经到位),银行贷款资金80%。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九、《关于金盆水电站工程相关设备采购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保证金盆水电站工程项目的顺利建设,会议同意在公开招投标的基础上,确定郑州水工机械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水利部综合事业局下属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巫溪县后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金盆水电站工程压力钢管制造、安装,金属结构及启闭设备采购的项目中标人,其投标金额分别为8,419,156.87元和2,915,992元。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16-005号)。

 关联董事叶建桥、赵海深、陈涛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十、《关于通过融资租赁反向保理业务向兴业银行融资5000万元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产利用率和降低融资成本,会议同意公司用董家开关站一、二期工程原值为5,017万元的设备,通过融资租赁反向保理业务向兴业银行融资5,000万元,期限1年。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关于办理融资租赁反向保理业务的公告》(临2016-006号)。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一、《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16年1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二、《关于核定2016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余额的议案》;

 会议核定,2016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余额不超过25亿元。适用期限为2016年1月至下一次股东大会重新核定贷款余额之前。公司的融资主体为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方式包括贷款、票据、信用证、理财资金融资和融资租赁(含售后回租)等,融资担保方式包括资产抵押、权利质押、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保证担保等。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处理上述范围内的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担保等相关事宜。非全资子公司在上述融资余额内的担保事项由公司按程序逐项另行审批。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三、《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2016年1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四、《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2016年1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五、《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2016年1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六、《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有关报酬的议案》;

 会议决定,2016年度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进行公司2016年度报表审计、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说明工作,费用为60万元;继续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费用为18万元。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七、《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晓先生因国家有关部门对出任独立董事的限制性规定,向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同意补选姚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八、《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正本及摘要》(详见2016年1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九、《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十、《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对九、十六议案事前予以了认可,并对第三、四、九、十、十六、十七、二十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审计委员会对第四、九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内容详见 2016 年 1月 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述第一至三、六、十二、十六至十八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1、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姚毅:男,43岁,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现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兼任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主管,健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上海瑛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附件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姚毅为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姚毅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月22日

 附件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姚毅,已经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水利)董事会提名为三峡水利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三峡水利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三峡水利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三峡水利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三峡水利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姚毅

 2016年1月22日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16-003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审议高送转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庆市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截

 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数331,001,83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高送转议案,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高送转议案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以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数331,001,83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965.03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将增加至993,005,502股。

 二、董事会审议高送转议案的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全票通过本次高送转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9,473.97万元,加上本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1,851.23万元,扣除2014年度现金分红?4,965.03万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46,360.17万元。按《公司章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85.12万元后,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5,175.05万元。

 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预期良好。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经过审慎评估,董事会认为本次高送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合理可行。

 公司董事会已征询公司实际控制人水利部综合事业局下属单位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新华水利控股集团公司及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关于上述高送转议案的表决意向,三家单位均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审议该高送转议案时投票同意。

 三、公司董事持股变动情况与增减持计划

 截止目前,公司董事所持本公司股份在董事会审议本次高送转议案前6个月未发生任何变动,且未来6个月亦无增减持计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高送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实际控制人水利部综合事业局下属单位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新华水利控股集团公司、及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24.09%的股份,均已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高送转议案时投票同意。

 (二)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高送转议案后6个月内,公司存在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期解禁的情况,具体如下:

 ■

 (三)高送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16-004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末组织了有关人员,对各项资产进行了认真的清查盘点,公司于2016 年1月2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决定公司2015年计提各项减值准备37,949,706.87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220,849.30元。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1、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供热有限公司承建的热岛中心,是重庆市万州经开区盐化园区的配套供热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建成后,由于受经开区经济发展形势的影响,导致供热公司产能不足,其供热资产存在减值的迹象。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司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供热有限公司拥有的重庆万州盐气化工园区配套热岛中心一期工程供热部分项目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了《评估咨询报告》(开元评咨字[2016]002号)。经采用收益法评估,上述资产组(包括生产用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配套及公用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生产装置、部分土地使用权以及供热权)于2015年12月31日的可收回价值为14,500.00万元。按照可收回金额与资产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资产减值损失33,936,002.09元。

 2、坏账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应收款项按账龄法计提坏账准备2,401,387.03元 (其中:对控股子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619,250.40元合并时予以抵销)。控股子公司2015年计提坏账准备2,231,568.15元。

 除上述资产外,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资产不存在应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二、本次计提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影响公司2015年度利润总额-3,795万元,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37万元。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依据充分,并能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计提该项减值准备,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减值准备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因此,一致同意公司计提本次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4、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16-005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巫溪县后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后溪河公司)分别向郑州水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水工)采购金盆水电站压力钢管制造和安装、金属结构及启闭设备。

 ●本次交易有利于保证金盆水电站工程项目的顺利建设。

 ●过去12个月郑州水工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后溪河公司进行4笔关联交易,涉及合同金额为2,188.11万元,实际履行金额为554.71万元;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三峡水利电力投资有限公司进行1笔关联交易,涉及合同金额为699.70万元,实际履行金额为222.05万元。

 ●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即可实施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保证金盆水电站工程项目的顺利建设,公司控股子公司后溪河公司分别将金盆水电站压力钢管制造和安装、金属结构及启闭设备采购予以了公开招标。经过公开开标及评审,郑州水工均为评委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鉴于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同意确定郑州水工为金盆水电站压力钢管制造和安装、金属结构及启闭设备采购项目中标人,其投标金额分别为8,419,156.87元和2,915,992元。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电力投资公司、控股子公司后溪河公司与郑州水工的上述采购事宜,因郑州水工为新华水利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控股)之全资公司,本公司与郑州水工的实际控制人同为水利部综合事业局,故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郑州水工成立于1984年,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郑州市中原区郑上路888号,注册资本10,100万元,主要从事水工机械、自动化混凝土搅拌站(楼)、水利闸门启闭机系列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该公司为新华控股之全资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水利部综合事业局。

 截止2014年底,该公司经审计后的总资产53,489.06万元,净资产21,925.76万元,负债31,563.29万元,资产负债率59.01%,主营业务收入11,226.80万元、净利润50.80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后溪河公司采购金盆水电站压力钢管制造和安装、金属结构及启闭设备服务于金盆水电站工程项目建设。上述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2、定价原则: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鉴于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本公司将在协议签署后另行公告。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金盆水电站工程项目的顺利建设,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6年1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金盆水电站工程相关设备采购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叶建桥、赵海深、陈涛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为:同意7票,回避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交易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即可实施。

 2、独立董事的表决情况和意见

 公司已在事前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向独立董事征求意见,独立董事同意将其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均已投赞成票,并发表了如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后溪河公司向郑州水工采购金盆水电站压力钢管制造和安装、金属结构及启闭设备事宜,鉴于郑州水工为新华控股之全资公司,新华控股为水利部综合事业局之全资子公司,本公司与郑州水工的实际控制人同为水利部综合事业局,故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与会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无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定价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交易价格是公允的;同时,交易有利于保证金盆水电站工程项目的顺利建设。因此,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

 过去12个月郑州水工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后溪河公司进行4笔关联交易,涉及合同金额为2,188.11万元,实际履行金额为554.71万元;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三峡水利电力投资有限公司进行1笔关联交易,涉及合同金额为699.70万元,实际履行金额为222.05万元。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16- 006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理融资租赁反向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拓宽融资渠道,盘活公司资产,公司向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业租赁”)、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重庆分行”)办理融资租赁反向保理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1年。

 ●公司与兴业租赁、兴业银行重庆分行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经公司2016年1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交易概述

 为拓宽融资渠道,盘活公司资产,进一步降低公司融资成本,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兴业租赁、兴业银行重庆分行办理融资租赁反向保理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1年。融资费用 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交易流程:公司与兴业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将公司董家开关站一、二期工程原值为5,017万元的设备作为租赁标的物,以5,0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兴业租赁,并从兴业租赁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回使用;兴业租赁与兴业银行重庆分行开展反向保理业务,将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涉及应收租赁款以无追索权卖断的形式转让给兴业银行重庆分行;公司于租金到期时将相关款项支付至兴业租赁;兴业租赁将上述租金转交兴业银行重庆分行,公司收回上述租赁标的物所有权。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开发区第三大街51号W5-C1-2层

 法定代表人:林章毅

 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金融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公司经营业务中涉及外汇管理事项的,应当遵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营和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营业场所: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红黄路1号1幢兴业大厦(4至9层、16、17和19层)

 负责人:张旻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总行授权的外汇借款;总行授权的外汇担保;总行授权的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资询、见证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融资租赁主要内容

 1、承租人: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出租人:兴业租赁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融资租赁

 4、租赁标的物:公司董家开关站一、二期工程,工程价值为人民币5,017万元 。

 5、融资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6、租赁期限:1年。

 7、租金支付方式:分2期支付,其中第1期支付金额为相关租赁利息,第2期支付金额为租赁成本金额,即融资金额5,000万元。

 四、反向保理主要内容

 1、反向保理业务受理方:兴业银行重庆分行

 2、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有效期自2015年8月21日至2016年8月20日止。

 3、反向保理方式:公司保证将按照与兴业租赁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规定的付款金额和付款期限将款项付给兴业银行重庆分行;公司向兴业银行重庆分行推荐兴业租赁为相应卖方。

 4、融资业务模式:公司同意兴业租赁将其对公司的应收账款(即融资租赁租金)转让给兴业银行重庆分行,并同意兴业租赁向兴业银行重庆分行申请国内反向保理融资。

 5、付款方式:公司同意于租金到期时将相关款项支付至兴业租赁在兴业银行重庆分行开立的账户。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拓展公司融资渠道,盘活公司资产,进一步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通过融资租赁反向保理业务。

 六、本次融资租赁反向保理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融资租赁反向保理业务能够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产利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本次业务对公司2016度利润无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办理融资租赁反向保理业务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16-007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监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和《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规定,公司董事会对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具体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196号文核准,本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3,468,63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55元,共计募集资金859,999,990.7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24,939,999.75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35,059,990.95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股权登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101,204.52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33,958,786.4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8-6号)。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制定了《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2013年修订)》,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该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2015年2月7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重庆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投项目实施单位巫溪县后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后溪河公司)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州支行(以下简称“重庆农商行万州支行”)及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投项目实施单位重庆三峡水利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投资公司)及重庆三峡水利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万州分公司(以下简称:电力投资公司万州分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重庆分行”)及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用募集资金对两会沱水电站、金盆水电站和镇泉引水电站的项目主体后溪河公司增加注册资金47,200万元,用募集资金13,000万元投入新长滩水电站的项目主体电力投资公司,其中增加注册资金3,0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10,000万元。本公司于2015年2月9日对后溪河公司增资23,000万元,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5年2月1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8-9号);于2015年2月9日对电力投资公司投入13,0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金3,0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10,000万元,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5年2月1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8-8号)。

 报告期协议各方均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

 三、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不耽误工期,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经按照原定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以专项贷款的形式解决了部分建设资金。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2月4日出具的《关于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5)8-5号),自2014年4月16日至2015年1月30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99,973,699.72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本公司于2015年2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997.3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015年 3月2日,公司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工作,置换金额为人民币9,997.37万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和效果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不超过30,000万元的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国债逆回购等;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每笔投资董事会授权经理办公会办理。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2015-024号)。

 根据上述决议,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公司于2015年通过购买理财产品的方式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余额为23,000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27.58%,在公司批准的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30,000万元投资额度范围内。现将有关情况列表如下:

 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

 (六)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情况

 公司于2015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盆、镇泉电站延长工期的议案》,拟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后溪河项目中金盆水电站延长工期12个月,镇泉引水电站延长工期11个月。详见公司于2015年10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关于金盆、镇泉电站延长工期的公告》(临2015-060号)。

 1.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

 ■

 2.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金盆水电站

 工期延长的主要原因系:因地质原因,优化大坝工程建设方案,导致大坝工程开工时间有所推迟;调整后的大坝建设方案较原方案工期延长。

 (2)镇泉引水电站

 工期延长的主要原因系:因地质条件复杂,经充分论证后,改变施工方式导致电站压力管道下平洞开挖工期延长;为确保运行安全,调整了调压井上游段引水隧洞衬砌方案,较原方案工期延长。

 3.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说明

 公司本次延长金盆水电站和镇泉引水电站工期,是基于两电站由于地质原因而优化建设方案、调整施工方式等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公司《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2013年修订)》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两会沱水电站于2015年6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进行预转固,前期试运行收入378.79万元已冲减工程投资,考虑试运行收入后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两会沱水电站项目实现净收益14.58万元。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16-008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月12日,以传真、当面送交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月22日在公司万州办公大楼十九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胡玉林监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监事会主席李振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振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正本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1)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15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2015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201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会议决定,公司2015年计提各项减值准备37,949,706.87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220,849.30元。其中: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计提坏账准备2,401,387.03元(对控股子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619,250.40元合并时予以抵销);控股子公司计提坏账准备2,231,568.15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3,936,002.09元(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供热有限公司由于产能不足,其供热资产存在减值的迹象,根据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开元评咨字[2016]002号),按可收回金额与资产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资产减值损失33,936,002.09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影响公司2015年度利润总额-3,795万元,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37万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2015年度损失核销的议案》;

 根据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会议决定,公司2015年度核销损失4,089,022.84元。其中:固定资产报废损失1,753,628.05元,无形资产报废损失5,882.14元,存货损失1,023,183.89元,事故损失1,306,328.76?元。上述资产和事故损失核销对公司2015年度利润影响为-355万元,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310万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金盆水电站工程相关设备采购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保证金盆水电站工程项目的顺利建设,会议同意在公开招投标的基础上,确定郑州水工机械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水利部综合事业局下属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巫溪县后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金盆水电站工程压力钢管制造、安装,金属结构及启闭设备采购的项目中标人,其投标金额分别为8,419,156.87元和2,915,992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公司董事2015年履职情况的议案》。

 经监事会核查,2015年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公司全体董事勤勉履职, 积极出席董事会,对所议事项认真分析、科学决策,并认真监督管理层的工作, 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中第一、二项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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