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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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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449 股票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16-003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1月25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6年1月15日以面呈、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3名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月2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相关内容。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程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名程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同第三届董事会。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相关内容。

 董事变更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待公司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时审议通过。

 二、备查文件

 1、《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6日

 股票代码:002449 股票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16-004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1月25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6年1月15日以面呈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现金管理能力和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能够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月2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增加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的公告》。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月26日

 股票代码:002449 股票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16-005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星光电”)于2016年1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理财具体内容

 1、投资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拟增加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短期(不超过1年)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金融机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的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但前述投资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3、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

 4、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内。

 5、投资实施负责人:董事长;投资操作具体负责部门:财务部。

 6、决策程序:本次增加的投资理财额度占公司2014年末审计净资产的17.63%,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相关风险

 (1)公司拟投资理财的对象均为低风险的保本型收益类理财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公司内部控制

 (1)审批权限及授权: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情况,提出投资方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的产品发行主体、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理财产品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风险控制:公司已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公司将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同时,尽管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环境的牵连,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结合当期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并进行事中风险评估,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日常监管: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自有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灵活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足够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保本型短期理财,可以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超出存款利息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听取公司相关部门对投资理财的可行性分析并结合公司目前财务情况,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企业管理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以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度购买低风险的保本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不超过1年)保本型理财产品,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对审批权限及授权、风险控制、日常监管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能够有效防范并控制风险。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现金管理能力和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能够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止目前,上述购买仍持有的相关理财产品累计为19,3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201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8.50%。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6日

 股票代码:002449 股票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16-006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1月2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外派人员工作安排的函》。调任函提出因王立新同志工作重心调整,不宜继续兼任公司非独立董事一职,请公司按相关程序进行董事改选工作。调任函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立新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王立新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对王立新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本次调整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要求,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2016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程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程科先生(简历见附件)为新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变更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议案尚需待公司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时审议通过。

 备查文件:《关于调整外派人员工作安排的函》。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6日

 附件:

 程科:男,汉族,1974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西南财经大学审计专业本科毕业,审计师。曾任广州军区后勤部广州东山企业管理局审计处助理员,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助理主管、主管、高级主管、副部长,湖北阿深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湖北广晟汉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和湖北省汉蔡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并兼任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董事、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程科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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