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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2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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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港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丹东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50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017号”文批复核准。

 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认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20亿元的基础上,由主承销商在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上追加不超过10亿元的发行额度。

 2、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最近一年末的净资产为1,384,858.38万元(2014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1,422,739.41万元(2015年6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00,718.05万元(2012年、2013年及2014年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总额30亿元)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3、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4、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为4.60%-5.9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6年1月26日(T-1日)向网下合格投资者进行簿记询价,并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协商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6年1月27日(T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5、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6、网下发行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向主承销商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申购。每个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 手(100 万元),超过1,000 手的必须是1,000 手(100 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7、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代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9、发行完成后,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市场上市交易。

 10、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1、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2、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发行情况,请仔细阅读《丹东港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16年1月25日(T-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有关本期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3、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

 一、本期债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丹东港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发行总额: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0亿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20亿元的基础上,由主承销商在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上追加不超过10亿元的发行额度。

 3、票面面额:本期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100元。

 4、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次债券存续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8、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0、起息日:自2016年1月27日起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1月27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11、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1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记利息)。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1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21年1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1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次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4、债券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5、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

 16、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17、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18、配售规则: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含超额配售部分)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配售。

 19、承销方式:本次债券采取余额包销方式。

 20、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1、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22、新质押式回购: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有关部门最终批复,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23、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期发行网下利率询价对象/网下投资者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用簿记建档方式确定,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为4.60%-5.90%,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上述区间范围内协商一致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时间为2016年1月26日(T-1日),参与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6年1月26日(T-1日)9:00-16:00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丹东港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见附表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打印发行公告附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申购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申购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申购利率时精确到0.01%;

 (4)申购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认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 万元(含100万元),并为100 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认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合格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每个合格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后到达的为准,之前的均无效。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6年1月26日(T-1日)9:00-16:00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以下文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1)附件一《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申购传真:020-38286545、020-38386922

 联系电话:18902216559、18902216601、18902216615、18100203883、020-38286760

 合格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销。合格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主承销商处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主承销商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的利率簿记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并将于2016年1月27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且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包括未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20亿元,认购不足20亿元的剩余部分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本期债券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0亿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认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20亿元的基础上,由主承销商在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上追加不超过10亿元的发行额度。

 每个合格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1,000 手(100 万元),超过1,000 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 万元)的整数倍。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认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16年1月27日(T日)至2016年1月28日(T+1日)每日的9:00-16:00。

 (五)认购办法

 1、参与本期债券网下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2、凡参与网下簿记建档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合格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6年1月26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3、参与网下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认购意向,以及网下簿记结果对所有有效认购进行配售,并向获得网下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

 4、参与网下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6年1月26日(T-1日)9:00-16:00间,通过向主承销商传真加盖单位公章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认购。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及网下发行期间合格投资者认购申请情况对所有有效认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累计有效认购金额。

 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投资者的认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认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含超额配售部分)时所对应的最高认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认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配售。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6年1月28日(T+1日)16:00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合格投资者全称和“16丹港01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账户名称: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第一支行

 银行账号:3602000119200584808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2581000013

 开户行联系人:孙文裕

 银行查询电话:020-83332658

 银行传真:020-83326609

 (八)违约的处理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如果如未能在2016年1月28日(T+1日)16:00前向万联证券指定的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即被视为违约。主承销商有权处置其认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期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已知范围内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丹东港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发 行 人:丹东港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丹东市临港产业园区大东港区

 法定代表人:王文良

 联 系 人:孙晓燕

 电 话:0415-3819688

 传 真:0415-3122535

 主承销商: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18、19全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联 系 人:李晓荣

 电 话:18902216559

 传 真:020-38286919

 丹东港集团有限公司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一:

 丹东港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

 ■

 ■

 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不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期发行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合格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有关票面利率和认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3、本期债券的认购上限为30亿元(含30亿元)(含不超过10亿元超额配售额度);

 4、认购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精确到0.01%;

 5、最多可填写5个认购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6、每个认购利率上对应的认购金额不得少于100 万元(含100 万元),超过100 万元的应为100 万元的整数倍;

 7、每一认购利率对应的认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认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具体见本填表说明第8条之填写示例)

 8、认购利率及认购金额的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60%-5.90%,某合格投资者拟在不同认购利率分别认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

 A、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5.30%时,有效认购金额为15,000 万元;

 B、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30%,但高于或等于5.20%时,有效认购金额10,000 万元;

 C、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20%,但高于或等于5.10%时,有效认购金额6,000万元;

 D、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10%,但高于或等于5.00%时,有效认购金额3,000万元;

 E、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00%,但高于或等于4.90%时,有效认购金额1,000万元;

 F、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60%,有效认购金额为零。

 8、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本发行公告要求的时间内连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9、合格投资者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询价及认购,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合格投资者传真后,请及时拨打联系电话进行确认。

 认购传真:020-38286545,020-38286922

 咨询电话:18902216559、18902216601、18100203883、020-38286919、020-38286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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