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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20日收到公司控股子公司烟台东方纵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纵横”)的通知,获悉东方纵横已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同意烟台东方纵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获准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现将相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东方纵横的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王涛
烟台东方纵横电子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间:2003年6月30日
烟台东方纵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间:2015年9月18日
注册资本:30,000,000元
注册地: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290号
2、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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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对其初始投资和追加投资的历史沿革
2003年6月30日,公司投资120万元和王涛、徐培慧等30位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东方纵横,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公司出资比例为40%。
2010年5月6日,东方纵横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300万元,将公司注册资本增至600万元。公司出资额变更为240万元,出资比例为40%。
2013年5月23日,东方纵横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900万元,将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500万元。公司出资额变更为600万元,出资比例为40%。
2014年11月10日,东方纵横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将公司注册资本增至2100万元。公司出资额变更为840万元,出资比例为40%。
2015年6月25日,东方纵横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将注册资本增加到3000万元,增资价格每股2元,公司增资360万元,公司出资额变更为1200万元,出资比例为40%。
4、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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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主要情况。
1、对公司独立上市地位和持续盈利能力影响方面。
东方纵横对公司的总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等重要财务指标影响非常小,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挂牌转让不涉及公司的核心业务和资产,不损害公司独立上市地位和持续盈利能力。
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6月东方纵横主要财务指标占公司合并报表的比例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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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业竞争和持续性交易方面。
公司主要提供电力系统包括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调度等环节的智能自动化控制产品及解决方案;东方纵横主要提供网络系统、数据中心、安防监控等IT基础架构的系统集成及技术服务以及提供IT产品销售,主要客户为金融、政府、教育、矿山等单位;从产品、行业、客户、技术等方面比较,东方纵横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也没有持续性交易。
3、双方高级管理人员交叉任职方面。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在东方纵横任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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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任职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东方纵横不存在其他任职情况。东方纵横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本公司任职。公司与东方纵横能保持各自资产和财务的独立性。
4、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权方面。
公司持有东方纵横股权比例为40%。为加强公司对东方纵横的控制力,公司分别与烟台远景投资中心(其持有东方纵横股权比例为6%)、烟台致达投资中心(其持有东方纵横股权比例为5%)于2015年9月25日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作为东方纵横股东,三方在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表决权、向东方纵横董事会/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决策事项时采取一致行动。上述三方在采取一致行动时,以公司的意见为一致行动的最终表决意见,协议自东方纵横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挂牌之日起满24个月。
5、专利许可和核心技术使用方面。
公司与东方纵横的主营业务、核心技术之间不存在基于同一技术源的专利许可,子公司挂牌转让不会导致核心技术流失,不影响公司继续使用核心技术。
特此公告。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