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于2015年07月29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813号)。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5亿元。
根据《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01号),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期限为5年,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16年01月21日结束,网下预设的发行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最终网下实际发行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3.6%。
特此公告。
发行人: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