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货币/债券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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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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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

 发行人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816号文批准,采用分期发行方式。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本期债券期限不超过8年期,债券存续期第5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利率簿记建档的区间为3.2%-4.5%,票面利率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簿记情况确定。

 2016年1月20日10:00-15:0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网下向合格投资者进行了簿记建档,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最终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7%。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16年1月21日至2016年1月22日面向合格投资者网下发行。具体认购方式请参见2016年1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信达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特此公告。

 

 发行人:信达投资有限公司(公章)

 牵头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联席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201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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