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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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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深大通

 股票代码:00003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北京科希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元辰鑫国际酒店4820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元辰鑫国际酒店4820

 股份变动性质: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增加股本总额导致持股比例被稀释

 签署日期:二零一六年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其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决策机构全体成员共同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科希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海特饭店5693

 法定代表人: 刘殿浩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004359838

 税务登记证号:110107102003819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

 经营期限: 2001年12月25日至2021年12月24日

 主要股东及持股情况:刘希林:64%;王根林:3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止,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大通”、“上市公司”、“发行人”或“公司”)向冉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冉十科技”)股东曹林芳、李勇、莫清雅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上述对象持有的冉十科技100%股权,向浙江视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科传媒”)股东夏东明、朱兰英、罗承、修涞贵、宁波华夏嘉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蒋纪平、黄艳红、龚莉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上述对象持有的视科传媒100%股权,同时向姜剑、朱兰英、邓建宇、张锦军、孝昌和泰兴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华安资产拟设立的华安深大通1号、华安深大通2号、华安深大通3号等6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已于2015年12月16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并于2015年12月24日和2015年12月28日分别完成冉十科技100%股权和视科传媒100%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交易系深大通利用资本市场实现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借助资本市场,公司通过并购进入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盈利能力较强的互联网传媒领域。未来公司将借助资本市场力量进一步拓展在互联网传媒领域布局,实现公司跨越式发展。

 本次交易前,公司总股本为96,227,998股,北京科希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4,994,2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19%。本次交易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拟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融资合计发行230,507,889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326,735,887股,北京科希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4,994,2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至1.53%。北京科希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因本次交易导致其在公司的直接持股比例被动减少3.66%,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北京科希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需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北京科希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系因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导致其权益被动发生变动,而非主动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权益发生变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没有增加或减少深大通股份的计划。如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科希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因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新增230,507,889股股本导致其在公司的直接持股比例被动减少3.66%。

 二、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北京科希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深大通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其他任何权利限制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无其他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附表

 ■

 北京科希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16年 01月19日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深大通

 股票代码:00003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方正延中传媒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蓬莱路285弄4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福山路450号21楼

 股份变动性质: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增加股本总额导致持股比例被稀释

 签署日期:二零一六年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其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决策机构全体成员共同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方正延中传媒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蓬莱路285弄4号

 法定代表人:亢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45000.00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1326975758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内独资)

 经营范围: 资产管理、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国内贸易(除专项审批);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接各类广告设计、制作、代理、自有媒体发布;商务、文化活动策划、咨询服务;展示展览;礼仪和会务服务。

 经营期限: 1995年5月5日至2025年5月5日

 主要股东及持股情况:北京新奥特集团有限公司:88%;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止,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大通”、“上市公司”、“发行人”或“公司”)向冉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冉十科技”)股东曹林芳、李勇、莫清雅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上述对象持有的冉十科技100%股权,向浙江视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科传媒”)股东夏东明、朱兰英、罗承、修涞贵、宁波华夏嘉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蒋纪平、黄艳红、龚莉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上述对象持有的视科传媒100%股权,同时向姜剑、朱兰英、邓建宇、张锦军、孝昌和泰兴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华安资产拟设立的华安深大通1号、华安深大通2号、华安深大通3号等6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已于2015年12月16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并于2015年12月24日和2015年12月28日分别完成冉十科技100%股权和视科传媒100%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交易系深大通利用资本市场实现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借助资本市场,公司通过并购进入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盈利能力较强的互联网传媒领域。未来公司将借助资本市场力量进一步拓展在互联网传媒领域布局,实现公司跨越式发展。

 本次交易前,公司总股本为96,227,998股,方正延中传媒有限公司直接持有7,762,1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07%。本次交易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拟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融资合计发行230,507,889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326,735,887股,方正延中传媒有限公司直接持有7,762,1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至2.38%。方正延中传媒有限公司因本次交易导致其在公司的直接持股比例被动减少5.69%,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方正延中传媒有限公司需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方正延中传媒有限公司系因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导致其权益被动发生变动,而非主动减持股份导致其权益发生变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没有增加或减少深大通股份的计划。如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方正延中传媒有限公司因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新增230,507,889股股本导致其在公司的直接持股比例被动减少5.69%。

 二、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方正延中传媒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深大通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其他任何权利限制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无其他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附表

 ■

 方正延中传媒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16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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