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上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16年1月20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2016年1月19日-1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6年1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6年1月19日下午3:00至2016年1月20日下午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贵州省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路7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陈振宇先生
6、会议通知: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7、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05,026,263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全部股份的47.79%。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95,255,401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全部股份的45.51%。
(2)股东参与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770,862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2.28%。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投资者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854,962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2.30%。注: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股东大会选举,张兆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04,966,99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1%;反对票50,4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6%;弃权票8,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票9,795,69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86%;反对票50,4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21%;弃权票8,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30%。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12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王冠、何敏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