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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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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836 证券简称:鑫茂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10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2015年11月24日开始停牌。自停牌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披露重组事项进展公告。2015年12月24日,公司根据重组事项进展情况,申请证券继续停牌,并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81)。公司后续根据重组进展情况,于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月6日、2016年1月13日分别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84、2016-002、2016-008),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当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相关工作推进进展顺利。目前在重组方案框架下,相关中介机构正在深入推进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月2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相关事项确定并披露后再行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咨询网。停牌期间,公司将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0836 证券简称:鑫茂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11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3月3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且鉴于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泰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购买的5000万元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已到期(详见2015年10月15日相关公告),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继续向浦发银行购买了保本理财产品,并签署了理财合同。

 详细情况如下:

 浦发银行《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保证收益型-财富班车1号)

 甲方: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泰支行

 一、本期理财产品具体产品要素

 1、产品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多多财富班车1号

 2、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3、产品交易金额:人民币伍仟万元整(小写¥50,000,000元)。

 4、产品收益率:3.1%/年。

 5、产品收益起算日:2016年1月20日

 6、产品到期日:2016年2月19日

 7、投资范围:本理财产品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央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短融、中期票据、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债券或票据回购等,同时银行通过主动性管理和运用结构简单、风险较低的相关金融工具来提高该产品的收益率。

 二、本期理财产品收益及分配

 本产品为保证收益型产品,乙方确保甲方本金和约定收益,到期一次性返还产品存款本金和约定的产品收益。

 根据本产品收益率和实际存续期限,比照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存款计息规则计算产品收益。

 计息方式:月利率=年收益率÷12;日收益=年收益率÷360,以单利计算。

 三、理财产品风险

 1、期限风险:由于本产品的实际期限无法事先确定,且乙方有权单方行使对产品期限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提前终止等),一旦乙方选择了行使本合同所订明的对产品期限的权利,则甲方必须遵照执行。

 2、市场风险:产品存续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3、延迟兑付风险:在发生申请赎回及/或本合同约定的收益分配时,如遇不可抗力等意外情况导致无法按期分配相关利益,则甲方面临理财产品延迟兑付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甲方不享有提前终止权,则甲方在本合同产品到期日前无法取用存款本金及收益。

 5、再投资风险:乙方可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在投资期内行使提前终止权,导致产品实际运作天数短于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如果产品提前终止,则甲方可能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6、信息传递风险:甲方应根据本合同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询本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甲方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甲方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甲方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将由甲方自行承担。

 7、不可抗力风险:如果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的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运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适度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

 《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保证收益型-财富班车1号)

 特此公告。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0836 证券简称:鑫茂科技 编号:(临)2016-012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控股股东天津鑫茂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茂集团”)原于2015年8月10日质押给自然人马珺65,000,000股本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14%),截至2016年1月20日上述质押股份中44,660,000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解除质押手续。

 截至目前,鑫茂集团累计质押股份20,34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6.78%,占公司总股本的5.05%。

 特此公告。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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