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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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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姚中远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姚中远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浙江世纪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出悬偿执行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姚中远,女,身份证号码:310107197111181225,住上海市浦东新区环龙路263弄13号502室。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9193000元及相应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按执结到位数的10%给予奖励。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570-8889313

 二0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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