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6-011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6年2月4日(星期四)上午10:3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16年2月3日-2月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2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2月3日下午3:00至2016年2月4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1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月亮湾路1号1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 发行方式与发行时间
2.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4 发行数量
2.5 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2.6 限售期
2.7 上市地点
2.8 募集资金用途
2.9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非公开发行A股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6.1 公司与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
6.2 公司与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代“平安汇通平安金橙财富稳盈400号资产管理计划”)签订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
6.3 公司与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代“平安汇通平安金橙财富稳盈401号资产管理计划”)签订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
6.4 公司与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代“平安汇通平安金橙财富稳盈402号资产管理计划”)签订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
6.5 公司与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代“平安汇通平安金橙财富稳盈410号资产管理计划”)签订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
6.6 公司与新疆新润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
7、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9、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
10、关于补充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其中,第1-9项议案应当由本次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16年1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须在现场会议登记结束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董秘办)。
2、登记时间:2016年2月1日9:00-11:30及13:00-17:00。
3、登记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月亮湾路1号16楼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请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兵
电话号码:0532-67710729
传真号码:0532-67710729
电子信箱:gqb@doublestar.com.cn
2、股东(或代理人)参加会议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授权委托书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20日
附件1: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 360599。
2、投票简称:“双星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2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二选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双星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2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2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表决。
■
委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东帐户: 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委托人如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6-011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6年2月4日(星期四)上午10:3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16年2月3日-2月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2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2月3日下午3:00至2016年2月4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1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月亮湾路1号1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 发行方式与发行时间
2.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4 发行数量
2.5 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2.6 限售期
2.7 上市地点
2.8 募集资金用途
2.9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非公开发行A股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6.1 公司与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
6.2 公司与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代“平安汇通平安金橙财富稳盈400号资产管理计划”)签订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
6.3 公司与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代“平安汇通平安金橙财富稳盈401号资产管理计划”)签订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
6.4 公司与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代“平安汇通平安金橙财富稳盈402号资产管理计划”)签订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
6.5 公司与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代“平安汇通平安金橙财富稳盈410号资产管理计划”)签订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
6.6 公司与新疆新润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
7、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9、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
10、关于补充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16年1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须在现场会议登记结束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董秘办)。
2、登记时间:2016年2月1日9:00-11:30及13:00-17:00。
3、登记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月亮湾路1号16楼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请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兵
电话号码:0532-67710729
传真号码:0532-67710729
电子信箱:gqb@doublestar.com.cn
2、股东(或代理人)参加会议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授权委托书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20日
附件1: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 360599。
2、投票简称:“双星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2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二选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双星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2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2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表决。
■
委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东帐户: 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委托人如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6-010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获得青岛市国资委批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19日收到控股股东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双星集团”)转来的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青岛市国资委”)出具的《青岛市政府国资委关于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青国资委[2016]1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二、方案的实施要注意控制风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定,并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办理报批手续,确保依法规范运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6-012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20日发出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6年1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11)。
鉴于该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包括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事项,相关议案应当以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现予以补充说明如下:
该次股东大会第1-9项议案应当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公司于2016年1月20日发出的原股东大会通知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6-013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2016年1月19日、20日,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青岛双星;证券代码:000599)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2.5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并核实情况
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进行核实,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应更正、补充而未更正、补充之处;
2、未发现公共传媒近期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2015年9月1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披露了《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预案》。
2016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86,335,403股,拟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共3名特定投资者定价发行,发行价格为8.05元/股,认购对象本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得转让。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6年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站披露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
除以上事项外,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应更正、补充而未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