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1月16日,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0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新的公告格式要求,现将相关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之日,郭现生先生所持林州重机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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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现生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223,188,8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19%;累计质押股份为215,447,15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6.53%,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94%。
2、股东所质押的股份目前尚不存在平仓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双方协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