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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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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银河生物 公告编号:2016-008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质押股份的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集团)的函件,获悉关于银河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质押后的最新情况。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银河集团部分质押股份的情况

 由于业务发展的需要,2015年12月28日银河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3,80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5%)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贵阳营业部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详情参见2015年12月28日公司在巨潮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18)。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价虽已触及该质押协议中约定的股价预警线、平仓线,但银河集团已采取补救措施,追加保证金人民币1100万元。目前该部分股票不存在被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风险。

 二、银河集团通过资管计划持有的股份情况

 为响应证监会[2015]51号通知的精神,基于对公司向生物医药产业转型的支持,以及对公司未来快速健康发展的信心,公司控股股东银河集团通过博时资本-众赢志成 9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增持20,322,574股,约占公司总股份的1.85%(详情参见2015年12月17日公司在巨潮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09)。

 截至本公告日,银河集团通过博时资本-众赢志成 9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增持股份已触及该资管计划协议中的预警线、平仓线。目前银河集团已采取补救措施,追加保证金人民币45,086,998.32元。该部分股票不存在被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风险。

 综上,由于上述事项质押和增持事项涉及股份较少,仅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20%,并且控股股东银河集团已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故上述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地位未发生变化。

 三、其他情况说明

 除上述两例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日,银河集团仍持有其他处在质押状态的公司股份498,513,589股,占公司总股份数(1,099,911,762股)的45.32%,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94.84%。该部分质押股份约定股价预警线较低,不存在被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风险。上述股票的质押情况已披露在公司的巨潮资讯网上,相关信息请查阅公司往期在巨潮资讯网上编号为2015-011、2015-074、2015-093、2015-103等公告。

 公司将对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和增持股份的情况进行持续关注,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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