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1月1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16年1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控股子公司上海梅林正广和重庆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林重庆”)向本公司短期借款6,950万元的提案。
子公司上海梅林正广和重庆食品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工业园A区建桥大道9号;注册资本:壹仟捌佰壹拾捌万元整;主要经营范围:生猪屠宰、贩运、肉食品加工、冷藏、普通货运、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批发等。本公司持股84.55%。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总资产为 28,901万元,净资产为-3,980万元,含本次新增借款后的资产负债率为112.21%。
由于梅林重庆公司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庆市分行大渡口支行的6,950万元贷款将于2016年1月21日到期,梅林重庆公司需要先偿还该笔贷款再实施续贷,因此梅林重庆公司向本公司申请短期借款6,950万元,用于归还贷款。借款期限:2016.01.19-2016.02.29(具体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控股子公司上海梅林正广和重庆食品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庆市分行大渡口支行贷款6,500万元的提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子公司梅林重庆公司拟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庆市分行大渡口支行6,500万元,担保方式为梅林重庆公司自有房产、土地抵押,期限1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以上借款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在相关合同、协议中的签字或签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表决结果:赞成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