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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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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16-005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16年1月8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月18日在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公司4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七人,实际出席董事七人,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董事长田建国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内容详见2016年1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内容详见2016年1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三、《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内容详见2016年1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内容详见2016年1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8日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16-006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1月18日下午2:00在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公司4层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刘淑梅女士主持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12月22日划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拟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提前偿还部分银行贷款。其中:

 (一)北京顺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创投资公司”)委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北京分行”)向公司提供的4亿元贷款的到期日为2016年6月23日,贷款利率6.55%。经三方友好协商,顺创投资公司和浦发银行北京分行已分别出具《关于同意公司提前归还委托贷款的函》,同意公司提前全额偿还上述委托贷款,提前还款日至到期日之间不再计算利息,不收取任何违约金。

 (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北京顺义支行”)向公司提供的9,970万元贷款的到期日为2016年6月15日,贷款利率为5.3813%。/月。经公司与杭州银行北京顺义支行友好协商,杭州银行北京顺义支行出具《关于同意公司提前归还贷款的函》,同意公司提前全额偿还上述贷款本息,利息按相关借款合同约定计至提前还款日,提前还款日至到期日之间不再计算利息,不收取任何违约金。

 (三)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门支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北京广渠门支行”)向公司提供的7,000万元贷款的到期日为2016年2月6日,贷款利率5.335%。经公司与平安银行北京广渠门支行友好协商,平安银行北京广渠门支行出具《关于同意公司提前归还贷款的函》,同意公司提前全额偿还上述贷款,提前还款日至到期日之间不再计算利息,不收取任何违约金。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事项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此议案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月18日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16-007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74号)核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8,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12.50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12,248,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87,752,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12月22日划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2015]京会兴验字第03010072号)。

 公司因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后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根据公司于2015年6月19日召开的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此次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8日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公告编号:临2016-008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空港股份”)拟在确保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提前偿还部分银行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74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8,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12.50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12,248,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87,752,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12月22日划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2015]京会兴验字第03010072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16年1月11日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空港支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使用募集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及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2015年6月20日及2015年9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12月22日划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拟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提前偿还部分银行贷款。其中:

 (一)北京顺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创投资公司”)委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北京分行”)向公司提供的4亿元贷款的到期日为2016年6月23日,贷款利率6.55%。经三方友好协商,顺创投资公司和浦发银行北京分行已分别出具《关于同意公司提前归还委托贷款的函》,同意公司提前全额偿还上述委托贷款,提前还款日至到期日之间不再计算利息,不收取任何违约金。

 (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北京顺义支行”)向公司提供的9,970万元贷款的到期日为2016年6月15日,贷款利率为5.3813%。/月。经公司与杭州银行北京顺义支行友好协商,杭州银行北京顺义支行出具《关于同意公司提前归还贷款的函》,同意公司提前全额偿还上述贷款本息,利息按相关借款合同约定计至提前还款日,提前还款日至到期日之间不再计算利息,不收取任何违约金。

 (三)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门支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北京广渠门支行”)向公司提供的7,000万元贷款的到期日为2016年2月6日,贷款利率5.335%。经公司与平安银行北京广渠门支行友好协商,平安银行北京广渠门支行出具《关于同意公司提前归还贷款的函》,同意公司提前全额偿还上述贷款,提前还款日至到期日之间不再计算利息,不收取任何违约金。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一)公司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能够减少贷款利息,进一步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认为: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中德证券对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的独立意见

 (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之核查意见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8日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16-009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包括本次担保公司累计为其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包括尚未使用的额度);

 ● 天源公司另一股东北京空港物业管理集团(以下简称:“空港物业集团”)按其股权比例为天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 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补充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源公司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一年。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其上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空港物业集团是天源公司另一股东,股权比例为20%,为公司关联方,其按股权比例为天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并为本次担保出具了担保函。

 依照现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天源公司2015年9月30日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项担保超出董事会权限范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注册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

 (三)法定代表人:田建国

 (四)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

 (五)财务状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天源公司资产总额815,115,901.77元,负债总额672,292,416.16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40,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672,292,416.16元),净资产142,823,485.61元,资产负债率82.48%。2014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561,783,557.66元,净利润19,225,484.75元。(上述数据均已经审计)

 截至2015年9月30日,天源公司资产总额605,598,302.53元,负债总额456,522,910.93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00,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456,522,910.93元),净资产149,075,391.60元,资产负债率75.38%。201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38,676,206.69元,净利润6,251,905.99元。(上述数据均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拟签订的保证合同,公司为天源公司上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目前天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为支持其经营发展,同意为其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天源公司另一股东空港物业集团应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公平、对等。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8,000万元(包括本次公司为天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8.33%,且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其中:天源公司30,000万元,北京空港亿兆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3,000万元,北京天保恒瑞置业投资有限公司5,000万元,无对外逾期担保。

 六、上网公告附件

 天源公司2015年三季度财务报表

 七、备查文件 

 (一)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天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北京空港物业管理集团担保函。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00463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10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2月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2月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公司4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2月2日

 至2016年2月3日

 投票时间为:2016年2月2日15:00至2016年2月3日15:00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16年1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1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6年2月2日15:00至2016年2月3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http://www.chinaclear.cn)投票表决。

 2、投资者办理网络投票业务前,需尽可能对相关证券账户提前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方式如下:

 第一步:访问中国结算网站(http://www.chinaclear.cn),点击右上角“注册”,填写姓名/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深市证券账户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并设置网络用户名及网络服务密码;提交并注册成功后,投资者填注的手机号将收到一个8位数字校验号码;

 第二步:在证券交易时间通过证券公司自助交易平台(如交易软件、电话委托交易系统等)以买入证券的方式,输入证券代码(369991,简称“中登认证”)、购买价格(密码激活为1.00元)、委托数量(短信收到的8位校验号码),提交报盘指令;

 第三步:网络服务密码当日激活后,投资者可使用注册时填注或设置的证券账户号/网络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并可将与该深市账户同属于同一“一码通”账户下的沪市账户等其他证券账户进行网上关联,开通该“一码通”账户下全部证券账户的网络服务功能。

 投资者除可通过上述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外,也可选择至其托管券商营业部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申请通过统一账户平台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或选择先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后再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至网上选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等机构办理身份认证开通网络服务功能。仅持有沪市账户的投资者仅可通过上述后两种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结算网站(http://www.chinaclear.cn),点击“投资者服务专区-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查询,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双方身份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 股东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2016年2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公司405室;

 联系电话:010—80489305;

 传真电话:010—80489305;

 电子邮箱:kg600463@163.com;

 联系人:柳彬;

 邮政编码:101318。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2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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