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144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1.5561%)的股东国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在2016年1月19日至2016年4月18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减持本公司股份12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9630%)。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国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腾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国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东国腾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4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56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资金周转需要
(二)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即持有的发起人股份
(三)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预计所减持股份合计将不超过12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630%
(四)减持期间:2016年1月19日--2016年4月18日
(五)减持价格区间:30元以上
(六)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减持期间为2016年2月17日至2016年4月18日)。
(七)国腾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与招股说明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果在锁定期满后,国腾投资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3、国腾投资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国腾投资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国腾投资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国腾投资名下的股份总数的40%。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国腾投资所持公司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5、国腾投资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国腾投资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
6、如果国腾投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减持股份,国腾投资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6个月内不得减持公司股份。
截止本公告日,国腾投资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其他事项
(一)国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公司控股股东。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国腾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三)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四)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国腾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