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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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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二○一六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B 公告编号:2016-10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二○一六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6年1月13日以专人送达、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二○一六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6年1月18日下午15:00以通讯表决方式在深圳市福田区皇岗商务中心58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有:郑康豪董事、陈小海董事、唐若民董事、林青辉董事、刘晓红董事、谢汝煊独立董事、孙昌兴独立董事、熊楚熊独立董事。公司应出席董事八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八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八人)。会议由郑康豪董事长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同意融发公司申请信托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同意融发公司申请信托贷款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8人赞成,0人反对,0人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及《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补选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钱鹏飞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议案表决情况:8人赞成,0人反对,0人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审议并通过看《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月19日

 附件:钱鹏飞先生简历:

 男,19XX年出生,毕业于安徽财贸学院,获贸易经济专业经济学学士,证券期货特许注册会计师,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职江西财政局、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中国科技公司(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公司)下属拟上市公司、深圳联杰会计师事务所等多家知名单位,在财务管理、资产重组、审计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近五年工作经历:曾任职深圳市皇庭集团XXX公司副总裁、集团财务总监。

 林青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曾在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康豪先生控股的深圳市皇庭集团有限公司任职。,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B 公告编号:2016-11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本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改了《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修改为“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会成员中包括三名独立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人数由8名变更为9名,需补选一位非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相关规定,经由本公司第二大股东苏州和瑞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提名,本公司董事会资格审查,本公司于2016年1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二○一六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钱鹏飞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本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选举。

 如钱鹏飞先生被选举为本公司非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其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钱鹏飞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月19日

 附件: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事候选人:钱鹏飞先生

 简历如下:

 男,1984年出生,毕业于北京工商大学信息管理专业及北京大学市场营销专业,获学士学位及硕士学位。曾任职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近五年工作经历:2010年3月-至今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职,现任昆吾九鼎消费服务基金董事总经理。

 唐若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在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康豪先生控股的深圳市皇庭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前海皇庭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任职。除此之外,唐若民先生与本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简历披露外,唐若民先生最近五年不存在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查询,唐若民先生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B 公告编号:2016-12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四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目前,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人数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组成人数不符,需补选一位非职工代表监事。

 经由本公司监事会提名,本公司于2016年1月18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二○一六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马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本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选举。

 如马畅先生被选举为本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其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日止。马畅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月19日

 附件: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监事候选人:马畅先生

 简历如下:

 男,1978年出生。曾任职美国商务网、毕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李宁(中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近五年工作经历:卓越集团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奥辰集团董事长助理兼运营管理中心总经理。现任职情况:皇庭集团战略运营部门总经理。

 马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曾在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康豪先生控股的深圳市皇庭集团有限公司任职。除此之外,马畅先生与本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简历披露外,马畅先生最近五年不存在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查询,马畅先生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B 公告编号:2016-13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同意融发公司申请信托贷款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拟同意融发公司申请信托贷款并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需要,并结合公司资金需求状况,本公司的下属子公司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发公司”)拟向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中信信托”) 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叁拾亿元的贷款,主要用于偿还融发公司前期债务、补充融发公司营运资金及业务拓展等。本公司对该笔贷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及连带责任保证。具体金额、期限及权利义务以融发公司与中信信托签署的《信托贷款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约定为准。

 本公司于2016年01月18日在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028 号皇岗商务中心五十八层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董事会一致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同意融发公司申请信托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5年3月1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皇岗商务中心主楼6楼B

 法定代表人:陈小海

 注册资本:美元500万元

 主营业务:经营房地产业

 融发公司系本公司的下属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60%股份,其另一股东POWERLAND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PHL”)持有其40%股份。PHL为本司董事长郑康豪先生通过其控股的皇庭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所全资持有的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应收款项总额、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等主要财务指标和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信托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叁拾亿元,分期发放;

 贷款期限:自首期贷款实际发放之日满60个月的对日,可以展期,展期不超过2次,每次展期的期限为5年;

 贷款利率:固定利率,6.70%/年;

 贷款用途:用于偿还融发公司前期债务、补充融发公司营运资金及业务拓展等。

 担保方式:

 1、融发公司以其持有的皇庭广场、皇庭广场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其所对应的土地为该贷款提供房产抵押担保。

 2、融发公司以其享有的与应收账款相关的所有权利或利益为该贷款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3、本公司将持有融发公司的6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300万美元)以及本公司未来对融发公司增资或增持后所持有的任何融发公司股权为该贷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4、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康豪先生实际控制的PHL将持有融发公司的4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200万美元)以及PHL未来对融发公司增资或增持后所持有的任何融发公司股权为该贷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5、本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康豪先生及其控股的深圳市皇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皇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以上贷款金额和条件以中信信托最后审批为准。

 (二)抵押资产的概况

 抵押资产的名称:皇庭广场、皇庭广场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其所对应的土地

 类别:无形资产

 权属:有关资产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是否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是否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所在地:深圳市

 四、董事会意见

 1、根据经营需要,并结合公司资金需求状况,融发公司拟向中信信托申请总金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信托贷款,用于偿还融发公司前期债务、补充融发公司营运资金及业务拓展等。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贷款以及为其提供担保符合本公司发展的需要,以保障皇庭广场项目的正常进展及满足融发公司经营资金需求。

 2、该笔贷款还款来源主要为皇庭广场项目未来产生的现金流以及借款主体、担保主体可偿债现金流,融发公司未来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

 3、融发公司系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60%股份,其另一股东PHL公司持有其40%股份。本次贷款,融发公司股东均同意按照持股比例承担各自相应的担保责任,最终担保情况以中信信托最终审批为准。

 4、本次担保未安排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系为控股子公司融发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截止本次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333.80万元(未含此次公告事项涉及的担保金额),均为控股子公司早期为其开发物业销售提供的按揭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2014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比例为0.11%。

 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等情形。

 六、其他

 上述事项还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在指定媒体披露此次贷款及担保的进展。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B 公告编号:2016-14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一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提请召开二○一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2月3日(星期三)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2月2日-2016年2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年2月3日上午 9:3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2月2日下午15:00至2016年2月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6年1月25日(星期一)。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皇岗商务中心皇庭V酒店27层。

 (四)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如同一股东分别持有上市公司A、B股的,股东应当通过其持有的A股股东账户与B股股东账户分别投票。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

 具体规则为: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有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1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其中,B股的股权登记日要求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登记在册,投资者应在股 权登记日之前的第3个交易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 司股票方可参会;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案名称如下:

 1、《关于制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关于与控股股东下属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拟同意融发公司申请信托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6、《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第3项、第6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除第3项、第6项以外的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2016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月1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现场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2月1日-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皇岗商务中心五十八层。

 4、出席会议行使表决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人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有资格出席股东大会的出席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款所要求的文件,验证入场,办理出席会议登记等有关手续,按时出席会议。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年2月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056;投票简称:皇庭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 http://www.szse.cn或 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

 2、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可 登 录 网 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4、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本次股东大会通知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六、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法律部;

 联系人:吴小霜、马晨笛;

 联系电话:0755-82535565、0755-22669143;传真:0755-82566573;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皇岗商务中心五十八层;邮政编码:518100。

 2、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

 附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6年1月25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本人(或单位)持有000056皇庭国际股票或200056皇庭B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股东帐户号:

 持有股数: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B 公告编号:2016-15

 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二○一六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二○一六年一月十三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二○一六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二○一六年一月十八日下午15:30以通讯表决方式在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皇岗商务中心58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有:刘海波监事、龙光明监事、吴小霜监事。本公司实有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三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三人)。会议由刘海波监事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本次推选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议案表决情况: 3人赞成,0人反对,0人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选举。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监事候选人:马畅先生

 简历如下:

 男,1978年出生。曾任职美国商务网、毕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李宁(中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近五年工作经历:卓越集团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奥辰集团董事长助理兼运营管理中心总经理。现任职情况:皇庭集团战略运营部门总经理。

 马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现在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康豪先生控股的深圳市皇庭集团有限公司任职。除此之外,马畅先生与本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简历披露外,马畅先生最近五年不存在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查询,马畅先生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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